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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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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肖赛男  王玉柱 《价值工程》2013,(14):303-305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标志着产品的特定信誉和质量,有着巨大的经济和文化价值。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将有利于我国开拓国际市场,改善出口商品竞争环境。但我国目前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还不完善,在实践和立法上尚存在许多问题,所以应该根据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借鉴TRIPS协议和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地理标志保护框架。  相似文献   

2.
《价值工程》2017,(3):78-79
WTO的TRIPS协定中,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对农产品国际贸易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资源丰富,品质优良,在推动农业贸易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对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打破国外贸易壁垒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应完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建立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  相似文献   

3.
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须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国家地理、文化和传统工艺的结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按照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作为应对“入世”、扶优扶强的重要措施。2005年6月。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国家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于2005年7月15日开始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充分体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注册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标准等“五个统一”的原则,它的制定、发布和施行体现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特色.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大众标准化》2006,(2):37-38
2005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按照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在总结、吸纳原有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相似文献   

5.
TRIPS协议与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常廷彬 《企业经济》2006,(3):155-157
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方面,我国的规定与TRIPS协议相比是有差距的。作为TRIPS协议的成员国,我国应当根据TRIPS协议的精神,采取适当措施,完善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6.
TRIPS协定作为地理标志领域内最具广泛效力的多边协定,协调了欧美之间争议,是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最低保护标准。TRIPS协定所取得的成就是其他多边条约无法比拟的,当然该协定也不可能是一个完美的协定。目前围绕着TRIPS协定的修改,各方在在WTO的未来谈判中仍有很多争议。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在评析TRIPS框架下地理标志保护特点,以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发展。  相似文献   

7.
与WTO联系最密切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是服务贸易制度。因此,我国加入WTO后,应加强对WTO中《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研究,针对其中的差距,努力构建和完善我国国际知识产权与国际服务贸易法制,加快实现与TRIPS和GATS接轨,改善我国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法制环境,使我国尽快融入蓬勃发展的国际贸易一体化进程中。  相似文献   

8.
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22条第1款规定:"地理标志是指下列标志:其指示出某种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国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个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秉承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土特产品分布广、种类多,质量独特,许多与地理来源密切相关的土特产品驰名中外,在我国加入WTO后,运用和发挥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机制,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无疑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振兴我国民族经济.  相似文献   

9.
与WTO联系最密切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是服务贸易制度。因此,我国加入WTO后,应加强对WTO中《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研究,针对其中的差距,努力构建和完善我国国际知识产权与国际服务贸易法制,加快实现与TRIPS和GATS接轨,改善我国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法制环境,使我国尽快融入蓬勃发展的国际贸易一体化进程中。  相似文献   

10.
WTO-Trips协议中地理标志在我国的法律保护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地理标志是我国的长项,为促进国际贸易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重视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从对WTO-Trips协议中地理标志的四种保护模式的比较分析,以及地理标志与商标、证明商标之间关系的厘清,文章认为将其纳入商标法保护有诸多优点且是切实可行的。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保护混乱问题,文章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TRIPS协定是地理标志领域内最被认可并具广泛影响力的多边协定,协调了欧美之间争议,是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最低保护标准。从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协调水平来看,TRIPS协定所取得的成就是其他多边条约无法比拟的。当然TRIPS协定也不可能是一个完美的协定,围绕该协定的修改仍有很多争议,包括地理标志议题。本文总结了后TRIPS时代有关地理标志的争议与分歧,明晰各方的利益诉求,用以探寻我国在谈判中应持立场。  相似文献   

12.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为适应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关于知识产权的最低保护标准,我国相应地修改了国内的法律。如今,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的迅速发展,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相关法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我国现有的《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力度不够,而且与TRIPS协定的要求也有一定差距,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黄礼彬 《价值工程》2014,(16):294-29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地理标志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各国均在法律层面对地理标志予以保护,并采用不同的立法模式。我国表现为结合运用《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来保护地理标志。但从实践来看,此种方式尚存在缺陷。在最新修订的《商标法》中也没有提出将地理标志区分于其他标志而给予针对性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发挥其在国际竞争中的经济价值,我国应当给予地理标志更大力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本文重点探讨在TRIPS协议和《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框架内解决公共健康与知识产权的冲突的有关措施,分析了WTO、公共健康和知识产权等的关联和冲突,并探索我国解决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健康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15.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一项与WTO接轨的制度。本文论述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新时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特点,并就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6.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和知识经济的振兴,国际贸易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矛盾和交锋不断涌现,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虽然在入世后进步明显,但与TRIPS协议相比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漏洞明显,很容易授人以柄,造成被动。今年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明显,本文将TRIPS协议与中国商标权保护立法与执法现状进行了详尽分析和比对,阐述了中国最新的商标权保护体系与TRIPS协议的差异,探讨了以商标保护为代表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的优势和不足以及对贸易的影响,以期未雨绸缪,防范商标贸易保护于末然。  相似文献   

17.
李雯鸽 《价值工程》2010,29(27):14-15
本文以WTO农业法规为大背景,在明确WTO的各种法律要求的基础上,对我国农产品的国内支持,出口政策,绿色壁垒的应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我国在借鉴和吸收了国外原产地命名、地理标志制度等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使用,也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加快与国际接轨的重大举措,它对保护中华民族经济文化精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扩大内需、促进出口以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我国针对《商标法》与WTO规则,主要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之间存在差距的条款做出了相应修改,首次将三维标志(也就是通常所指立体商标)纳入了《商标法》注册和保护的客体范围。自此,一方面引发了新一轮商标注册热,麦当劳著名的金色拱门标志、可口可乐独特的流线型瓶身、派克金笔专用的笔托、绍兴饭店门前的孔乙己雕像等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形象,都被积极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另一方面,也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这类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一、借鉴他国实践经验,尽快制定和完善立体商标注…  相似文献   

20.
农产品地理标志: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地理标志优势首先是一种比较优势地理标志在TRIPS(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英文缩写)中已被列入知识产权,其将地理标志定义为:“本协议的地理标志系指下列标志:其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事实上,地理标志是与一个国家/地方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人文因素乃至于历史传统密切相关的一种知识产权,代表了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的文化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它们共同构成了地理标志的信誉,并最终表现为商业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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