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四川物价》2008,(1):40
雅安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你们《关于雅安市雨城区沙湾行政中心搬迁小区先锋路经济适用房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雅价费[2007]260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川办发[2006]37号)、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相似文献   

2.
4月17日,为了有效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后,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进一步指出住房问  相似文献   

3.
《四川物价》2004,(5):54-55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3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四川物价》2004,(10):48-48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关于核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立项及标准的请示》(外文人字[2004]14号)收悉。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lt;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gt;的通知》(人发[2003]21号)规定,经研究,现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四川物价》2004,(12):45-45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收费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减轻交易负担,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的精神,现就规范我省房地产交易与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四川物价》2007,(2):44-44
省教育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6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的复函》(财综[2003]53号)规定,结合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7.
《四川物价》2007,(2):40-41
省环保局: 你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调查)收费标准的报告》(川环函[2006]629号)收悉,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监测评估方与被监测评估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省环科院开展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影响监测评估的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四川物价》2007,(7):39-39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7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给烟叶种植农户,促进烟叶生产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9.
《四川物价》2007,(3):38-39
省政府外事办.各市、州物价局:为了规范政府外事办公室服务中心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审计署、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03]45号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各级外事办公室服务中心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四川物价》2007,(6):36-36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为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广货车计重收费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85号)等文件精神,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根据我省收费公路现状,  相似文献   

11.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实施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紧接着又在2010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2013年6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67号)。政府出台的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管理工作,达到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目标,清算以往长期积压的项目,力求做到完全彻底地执行这项政策。  相似文献   

12.
《对外经贸财会》2004,(12):11-11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进出口银行下发《关于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26号)以来,为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信贷支持,有效地鼓励和促进了企业“走出去”,取得了良好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对发改外资[2003]226号件有关内容需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四川物价》2004,(11):52-53
为了加强我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4]17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在我省实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价申报和协调制度,以总体平衡全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平。现将我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价申报和协调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四川物价》2004,(8):46-4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24种感染类药品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04]881号)文件精神,现公布24种抗感染类药品第二批未列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具体价格见附表,请一并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四川物价》2004,(6):53-53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集贸市场管理费征管工作的通知》(川工商[2003]36号)下发后,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基层工商部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的问题。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相似文献   

16.
李珍玲 《财经界(学术)》2014,(14):273-273,275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实施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紧接着又在2010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2013年6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67号)。政府出台的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管理工作,达到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目标,清算以往长期积压的项目,力求做到完全彻底地执行这项政策。  相似文献   

17.
《四川物价》2006,(9):4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水法)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05]204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06]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河道砂石资源费标准。现将河道砂石资源费标准印发你们,请你们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8.
《四川物价》2008,(3):41
四川省交通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物价局(原)、财政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通知》(价费字[1993]149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原)关于整顿规范公路建设税费促进西部地区建设和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经研究,现将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四川物价》2007,(4):33-39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纠风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精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成果,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好2007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纠风办关于〈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03]14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要求,我们对2006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四川物价》2006,(12):37-40
为了规范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的负担.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财综C2006]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67号)的精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对涉及出租汽车负担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摊派、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公布保留19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及标准,取消27项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停收9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