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周倩 《金卡工程》2010,14(9):186-186
不可抗辩条款是新《保险法》的一大亮点,此条款的引入迅速在法律界及保险等相关行业引起了巨大争议。本文试图阐述我国引进此条款的必要及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意图对我国在此条款立法上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
李捷音 《金卡工程》2010,14(8):257-258
新修订《保险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保险法》的实施促进了中国保险业的有序发展,改善了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关系,尤其是新修订《保险法》中贯穿了最大诚信原则,对保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保险公司妥善经营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最大诚信原则的角度来浅析新修订《保险法》中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3.
陈艳红 《金卡工程》2010,14(3):245-246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Ⅸ保险法》正式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有利于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确保中国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行,提升保业的社会信用度,增强中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本文对不可抗辩条款的概念、发展历程作出了大概的诠释,指出不可抗辩条款中仍存在的不足之处,认为将不可抗辩务款纳入我国Ⅸ保险法》具有必然性、特殊性和渐进性,最后立足我国国情,展望了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新《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距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在这两年内,有关解析新保险法的文章大量涌现,保险业、律师界的学者和专家纷纷为保险公司"支招",讨论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但是绝大多数文章仅仅是针对保险条款进行的理论研究,并未调查保险公司实际受到的影响,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也不得而知。本文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长沙三家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相似文献   

5.
谭微 《时代金融》2012,(12):302
新《保险法》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新法较旧法有几个突出的特点。新法明确了人身保险在保险业中的地位;实现了《保险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对接,统一了法律口径;加强了对投保方合法权益的保障;加大了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笔者着重从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免责条款、格式条款失效的规定,理赔程序和时间的规定几方面分析了新法更有力地保障了消费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陆坚 《上海保险》2011,(5):10-12,26
据统计,我国人寿及健康保险合同纠纷超过一半是由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引起的。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和新增的有关保险人不可抗辩条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相关新闻和评论见诸报端。回顾一年多的理赔实践,新《保险法》第十六条在具体理赔实践中产生了不少新问题,给保险理论与实务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仍需进一步探讨研究。  相似文献   

7.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保险法》修订案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重塑保险行业的诚信形象,改善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本文分析了新《保险法》引入的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问题,认为该不可抗辩条款置于一般保险合同部分,且没有规定适用例外情形,可能会给保险从业人员带来困惑,并引发一些保险赔案纠纷,文章最后提出以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完善不可抗辩条款。  相似文献   

8.
谭微 《云南金融》2012,(4X):302-302
新《保险法》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新法较旧法有几个突出的特点。新法明确了人身保险在保险业中的地位;实现了《保险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对接,统一了法律口径;加强了对投保方合法权益的保障;加大了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笔者着重从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免责条款、格式条款失效的规定,理赔程序和时间的规定几方面分析了新法更有力地保障了消费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不可抗辩条款是新《保险法》的一大亮点,该条款的增修对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与我国旧《保险法》相关条款和发达国家不可抗辩条款进行对比研究后,本文系统地分析了该条款对投保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针对该条款对保险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问题,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和保险行业监管角度提出了有效规避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0.
笔者认为:把不可抗辩条款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这次保险法修订的最大亮点之一,必将对我国的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产生长远的深刻影响,是我国寿险业规范发展的新起点。  相似文献   

11.
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颁布,其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适应国际惯例,提高我国保险人的竞争能力,迎接外资保险的挑战。本文回顾了不可抗辩条款的历史进程,并对其修法价值进行了陈述,最后立足国情,对不可抗辩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提出了一些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13.
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颁布,其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适应国际惯例,提高我国保险人的竞争能力,迎接外资保险的挑战.本文回顾了不可抗辩条款的历史进程,并对其修法价值进行了陈述,最后立足国情,对不可抗辩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提出了一些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保险法》的最新修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运营行为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新《保险法》的实施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如果能够妥善地根据新《保险法》及时对自身作出适当的调整,那么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无疑会提升,这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  相似文献   

15.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历来是保险业纠纷的重中之重。在保险理赔纠纷中,尤以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从而拒绝保险赔偿为多,新《保险法》出台以后,从保护投保人权益角度出发,对于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加大了投保人的权益保护,但现实中投保人的逆选择有所增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大,本文通过对新《保险法》中关于保险人保险合同解除权限制进行分析论述,对寿险公司的经营提出了相应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6.
2009年2月28日,中国保险法迎来了重大修正,新法经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后,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新的保险法里,针对投保人的保护有了更为明确的措施. 根据目前施行的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相似文献   

17.
2009年10月1日起,新《保险法》正式实施,这对于保险行业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新法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显现出些许不足与漏洞,本文以新法第四十三条为例,对投保人兼有受益人身份,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形做了补充性探讨,并对前款中投保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免责的规定提出了质疑,最后笔者对第四十三条的更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杨婷 《济南金融》2003,(4):31-32
适应新的形势和客观环境的变化,我国对原《保险法》进行了修改。本文从新《保险法》对宏观保险市场的影响,即促进保险进一步市场化和保险市场进一步规范化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9.
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之立法不足与完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以顺  刘宝琳 《上海保险》2010,(5):22-25,37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我国制定于1995年的《保险法》进行了大幅度修订。新《保险法》在制度设计上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突破,将“不可抗辩条款”引入保险合同法律规范之中,以限制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维护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权利,这是本次《保险法》修订最明显的变化和亮点之一。不可抗辩条款被引入保险法中,无论是对保险人还是对保险相对人的利益而言,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20.
新《保险法》关于理赔程序和时限的法律规制,体现了公平理赔、尽速理赔的价值目标,对解决理赔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与保险理赔实践不够契合、法律责任设置不完善等问题。本文从分析新《保险法》理赔程序与时限的相关规定人手,将其与保险理赔实践进行对比,并研究违反程序与时限的法律后果,最后对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增强法律的执行效果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