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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所说的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听证程序.是指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我国(政府采购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限制交易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指派专人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处罚理由以及适用的法律依据所作的陈述质证和辩驳的程序.笔者认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是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一个必经程序.政府采购法中所规定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供应商参加政府…  相似文献   

2.
食品药品责令停产停业可举行听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规定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时,可申请举行听证。根据试行规则,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承办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3.
听证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之一.其中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治安处罚是一种行政处罚,毫无疑问,按照该法律规定它应该适用听证程序.那么在治安处罚中应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听证程序呢?本文根据行政处罚一般原理,结合治安处罚的实际情况,就治安处罚听证程序的若干问题作探讨.  相似文献   

4.
蔡锟 《中国招标》2023,(9):35-39
<正>案件来源一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辽0291行初47号二审: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2行终588号裁判要旨在辽宁省,根据当时有效的《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法人被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有听证权,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联合体成员在辽宁省三次被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  相似文献   

5.
<正> 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听证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被处罚人就案件事实及其证据进行陈述、辩论和补充证据的法定程序。听证程序的实施具有诸多积极效应:一是有利于行政机关客观、全面地查清案情。公正、合法地作出处罚决定:二  相似文献   

6.
如何完善我国的听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自颁布《价格法》和《行政许可法》以来逐渐增多的一种依法行政的措施。近几年,除圆明园的环评听证外,政府有关部门绝大多数召开的是价格听证会。下面以价格听证制度为主,讨论如何促进我国听证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乍看这个题目,很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会说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基层大量存在。对于政府采购工作来说.审批和确定采购项目采用哪种采购方式是非常严肃和认真的工作,直接关系到集中采购机构的具体操作和中标结果。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采购方式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发生偏差时,势必对规范管理产生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8.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处罚之前,行政机关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处罚理由以及适用法律的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9.
政府采购中采购方式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在实际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通常关心的是所需的货物或服务是否满足其技术和使用要求,而对采购方式的选择并不了解,这就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充分掌握《政府采购法》中相关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师杉 《中国招标》2009,(38):2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对常用的五种采购方式,本文从适用范围、采购资金数额标准、程序及操作时间、公开性和竞争性、潜在风险、评审方法、支出费用等几个角度进行分析和比较。  相似文献   

11.
本案例是由政府采购中心自行招标的采购活动,总的来看,该项采购活动的程序基本上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下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下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下同)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简称《合同监督暂行办法》,下同)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要求的;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施行,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缺乏行政程序法律的状况,尤其是其中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又是听证制度在我国行政执法中的首次运用,它标志着国家对公民民主权利的高度重视和切实保护,是我国行政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进步。根据行政处...  相似文献   

13.
周乔亮 《中国招标》2010,(9):24-25,23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对质疑供应商的投诉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所谓投诉期满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已经到期,  相似文献   

14.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而在日常政府采购工作中,竞争性谈判也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但很多供应商区分不开两种采购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74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笔者浅谈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两种主要采购方式的几点区别。  相似文献   

15.
《税收征管法》将强制执行的执行人分为两类:一是“自主执行”,即由税务机关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的程序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是“申请执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做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由法院为执行人。  相似文献   

16.
《中国招标》2010,(10):23-25
《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专门规定了质疑和投诉,从而建立了我国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我国的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制度,是在总结我国政府采购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同时借鉴了各国的立法经验,也基本符合《政府采购协定》的要求。所以,既体现我国的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我国的政府采购救济机制的途径包括询问、质疑、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7.
《中国招标》2022,(2):98-104
财政部近日修订印发《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财政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提高至对公民作出的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万元以上罚款,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的,其听证相关数额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中国招标》特梳理了各地区、各行业行政处罚中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继1996年3月1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程序作出专节规定之后,1997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听证制度又作了一次扩展。该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  相似文献   

19.
日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工业、财政、税务、质检等部门,要按照《节约能源法》有关要求,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税收、市场准入、政府采购、信贷等经济政策,  相似文献   

20.
《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正式走上法定化、制度化、规范化道路。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那么,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如何监管”、“怎样监管”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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