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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权双重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2.
目前,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制裁,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均由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并做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假冒注册商标和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既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文将结合几年来商标管理工作的实践,仅就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理作如下论述。  相似文献   

3.
一、侵权的认定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讲,侵权商品的鉴定是商标所有人及其委托人。我们自查商标侵权案件中90%以上无法和商标所有人取得联系,取得鉴定证明。没有鉴定证明依据《商标法》处理是不合法的。 二、经济赔偿问题 商标权一旦受到侵犯,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并要求侵权人赔偿自己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国家商标局也要求在罚款与赔偿之间应更注重赔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原则。然而,赔偿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是司法解决的问题,由行政执法解决赔偿问题难度很大。在实践中我们多采取协议赔偿的办法,但是由于侵权案件一般都是由商标所有人投诉的,双方  相似文献   

4.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将旧法第三十九条的行政执法机关有权责令债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改为行政机关"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原来行政的"责令赔偿"则由司法机关单独执行.笔者就关于行政调解侵权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6.
由于商标具有的不同功能以及商标对商品质量的预示作用,使得商标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针对商标的各种侵权行为便应运而生,为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利益,有力地打击侵权人,我国的《商标法》专门规定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办法。  相似文献   

7.
新《商标法》第53条规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这一新增内容进一步凸显了商标专用权在行政法中的民事特性。对于这一民事协商程序,有的人仅从字面上机械地认为,它是商标案件办理中的一种前置的必经程序,认为任何案件均应适用于这一程序。于是就出现了对新程序的操  相似文献   

8.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般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的规定进行行  相似文献   

9.
依照《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由注册而产生,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商标战略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企业也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及其它形式广泛宣传自己的商品商标.然而,在市场竞争中,商标违法、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仅唐县工商局几年来就查获商标违法侵权案件近百起,从其违法侵权现象看,有三种情况:  相似文献   

10.
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这是我国商标法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需要,1993年《商标法》及其配套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做了第一次修改,主要是将保护范围从商品商标扩大到服务商标。明确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增加对公众熟知商标的保护规定.并增加惩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毛乃木 《中外企业家》2009,(7X):183-183
我国《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未赋予未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权利。商标权利应当包括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一般意义上的商标权,未注册商标是享有某些具体的商标性质的权利的,如使用权和一定意义上的禁止权。  相似文献   

12.
一、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含义 我国商标法赋予商标权人积极行使商标的权利.也赋予商标权人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的权利,但商标权人就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并非漫无限制。其排除侵害的范围应当限制在禁止他人将商标用于标示商标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上,而不应当及于禁止其它方面的使用,这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商标的合理使用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之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常使用。”这是我国注册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体现.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13.
1993年2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该《决定》对原《商标法》作出了一系列非常重要的修改.其中将第三十八条“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增加了一项,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与此相呼应,原《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第一项“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被修改为“经销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以此,凡是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自己出售的商品是商标侵权商品的经销者,不再承担行政责任.这就是商标行政管理人员们常说的“明知与应知”问题.  相似文献   

14.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已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商标法》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能职责。但是,由于《商标法》是一部与国际规则全面接轨的法律,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尚未修改,在办案实践中,出现了对《商标法》与《实施细则》在认识、理解和运用方面的争议现象,甚至出现了有的办案单位为担心承担责任而停止查办商标违法案件,等待修改的《实施细则》出台的问题。为此,笔者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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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规定:擅自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判定商标之间是否近似,是准确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6.
我国当代的知识产权立法始于改革开放的1979年。这一年颁布的《刑法》,在第127条中,首次肯定了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侵犯这种权利要负刑事责任。这可以说是第一条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条文。不过,在这里,商标权还仅仅是一种"依刑法产生的民事权利"。就是说,侵权人会受到刑事制裁,但被侵权人尚得不到民事赔偿。1982年,中国颁布了《商标法》,1983年实施;1993年中国又修订了这部法,并于同年修订了该法的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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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23条第五项规定"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出质。据此,商标专用权出质包括两层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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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出文件,对有将他人注册商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以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现象,作了明确规定。 文件指出,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文件规定,对于以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若该商标的初  相似文献   

19.
《商标法》总则明确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此处的“商标争议”包括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的各种商标评审案件类型: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和注册商标争议裁定。《商标法》第41条规定了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发生争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的相关事宜。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此外,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无论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均是我国商标法保护的特殊商标类型。但是,我国《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仅仅包括他人所有的注册商品商标。然而.从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来看.侵权对象不仅包括商品商标.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商标.并且侵犯其他类型商标权利行为的严重程度不亚于侵犯商品商标权利的行为。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只保护注册商品商标权的立法模式的合理性遭到了诸多学者的质疑。本文拟从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和谦抑性标准入手.对我国侵犯商标权罪的犯罪对象立法模式进行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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