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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美国依据201条款对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欧盟以及中国、日本、欧盟、韩国、俄罗斯、乌克兰、巴西等受到限制和损害的国家纷纷与美国磋商,并向WTO提出申诉。WTO将依据《保障措施协议》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裁决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违反WTO规则。中国在此案中表现积极并认识到面对贸易保护主义,必须有效利用WTO规则,提高自己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参与和应诉能力,同时积极利用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来合理地保护国内产业。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我国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经济贸易中反倾销的最大对象,但由于对WTO下的争端解决机制缺乏深刻的了解,未能有效运用其争端解决机构(DSB)来处理争端,使得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有鉴于此,笔者拟在本文中通过对DSB相关程序的介绍,进而分析我国运用其解决争端的可行性,并提出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3.
WTO争端解决机构在“中国-与原材料出口相关措施案”中做出了总体上不利于中国的裁决,这既有《中国入世议定书》文本本身规定及国内有关部门制定措施的问题,也有解释本案涉及的有关条约条款方面的问题。本案裁决虽然对中国不会带来根本性的损害,但也提醒我国在参与国际条约制定时需要更加谨慎和考虑周密,要不断完善国内自然资源开采、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注重加强条约解释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经济贸易中反倾销的最大对象,但由于对WTO下的争端解决机制缺乏深刻的了解,未能有效运用其争端解决机构(DSB)来处理争端,使得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有鉴于此,笔者拟在本文中通过对DSB相关程序的介绍,进而分析我国运用其解决争端的可行性,并提出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5.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适用法律的范围,一直是国际法学界存在争议的问题。国内学术界的“遏说”似乎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法律仅限于WTO协议的有关规定,一般国际公法并不能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所适用的法律渊源,而仅能作为“解释性渊源”。这一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是对WTO《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谅解书》及有关WTO争端解决实践的误读。为确定WTO争端解决机制所适用的法律,就需要对WTO专家组的“管辖权”、“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解释”这三个概念进行必要的区分。  相似文献   

6.
世贸组织设有专门的贸易争端解决机构.该机构规定了严格的争端解决程序和时限,明确对贸易争端的强制管辖权,保障争端裁决者的权威与公正,并赋予协议规则解释权,强化争端裁决的执行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显著的司法化特征.它对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适用法律的范围,一直是国际法学界存在争议的问题.国内学术界的"通说"似乎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法律仅限于WTO协议的有关规定,一般国际公法并不能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所适用的法律渊源,而仅能作为"解释性渊源".这一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是对WTO<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谅解书>及有关WTO争端解决实践的误读,为确定WTO争端解决机制所适用的法律,就需要对WTO专家组的"管辖权"、"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解释"这三个概念进行必要的区分.  相似文献   

8.
中国加入WTO最大的变化是法律环境的变化。WTO反倾销协议系统规定了倾销的认定、损害的认定、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及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是WTO成员国处理反倾销问题的基本法律规范。我国频繁遭到国外的反倾销指控,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出口企业对国际反倾销法缺乏深刻理解。应对国外反倾销必须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律,使企业确立WTO法律约束下的、现代的竞争观念。  相似文献   

9.
随着《反倾销协议》的生效,以及各成员方执行《反倾销协议》规则的国内法律的修改的完成,WTO成员方有关执行日落条款的争议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范围内开始增多。因此如何更好地结合WTO案例与法学原理对相关协定条款进行分析,特别是对于决定日落复审成败与否的裁决标准的分析,对于准确地认定日落复审规则具有重要意义。2002年美国对日本抗腐蚀碳钢板产品的反倾销日落复审案例,在实体和程序规则方面均对日落复审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解析,比较典型。  相似文献   

10.
在WTO体制下,行业协会在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争端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行业协会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为此,研究、借鉴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等方面的经验,对我国行业协会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发挥作用具有现实意义。如行业自律及价格协调、建立反倾销预警系统、代表行业作为反倾销申诉的申请人、协助企业对外应诉、提供贸易信息和贸易事务服务等。  相似文献   

11.
世界贸易组织(WTO)体系与投资协定领域中的“国民待遇”条款存在差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庭在援引WTO规则时存在不同的解释方法,加上仲裁庭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国际投资仲裁的裁决存在不一致性,使ICSID等国际仲裁机构效力下降。投资仲裁中关于“国民待遇”解释的分歧,主要在于怎样用“竞争”概念来确定外国投资者与本国经营者是否处于“相似情形”。ICSID的权威性已经受到挑战,投资仲裁急需改革;应在WTO体系下建立统一的多边国际投资规则,使仲裁庭在援引WTO相关规则时能做出准确的、统一的解释。  相似文献   

12.
金融危机期间,为保护国内经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被不断地使用。而中国作为世界出口大国,更成为各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国家。我国应根据金融危机期间(2006—2010年)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国家对我国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和产品类别及我国被反倾销调查的原因采取相应对策,如分散商品的出口地并可到东道国进行外商直接投资;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积极使用WTO争端贸易解决机制,果敢应诉;同其他国家协商谈判,以争取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相似文献   

13.
加入WTO后我国应对反倾销的策略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企业近年来屡受外国反倾销调查既有来自国际上原因,也有国内市场和企业自身的原因.在加入WTO后,要成功地应对反倾销,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和企业必须要在WTO框架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进一步完善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专门的国际贸易争端的政府机构,强化进出口商会的相关职能,,并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积极的应诉等.  相似文献   

14.
2012年10月提交到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墨西哥诉中国服装和纺织品补贴措施案,是在WTO层面上发展中国家对中国提起的首次直接针对服装和纺织品的贸易争端,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而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文章首先介绍了该案发生的背景以及案件发展流程,随后以政府财政资助、补贴专向性、产业严重侵害等几个争议点为角度对该案做出深入分析,最后对该案未来发展以及中国应对WTO贸易纠纷案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迅速成为全球首要的反倾销目标国家,中国制定实施反倾销法具有遏制国外对华滥用反倾销措施的动机。文章利用负二项模型和泊松模型对1995—2008年20个国家(地区)对华反倾销调查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发现中国对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以及主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挑战他国对华反倾销行为并未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产生明显的遏制作用。要改变中国在全球反倾销博弈中的不利处境,一要积极推动WTO反倾销制度改革,防止进口国滥用反倾销措施;二要增强对外反倾销的针对性;三要提升主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反倾销争议的能力。  相似文献   

16.
反倾销价格承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价格承诺是GATT/WTO反倾销协议允许使用的贸易救济措施。作为对反倾销税的一种替代措施,价格承诺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反倾销中的运用频率存在较大差异。与通常的反倾销税相比,价格承诺确定的价格提高或进口数量限制以消除倾销进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为限,允许出口企业获得应有的市场准入条件,减少了反倾销对正常贸易的阻碍,是一种建设性贸易救济措施。中国目前是世界主要的反倾销目标国家,针对外国进口产品的反倾销案例也在增加,应在反倾销中有效利用价格承诺措施。  相似文献   

17.
美国在国内外经济增长衰退和钢铁产业衰落条件下,根据国内立法第201条款出台的钢铁保障措施,因以损害他国正当利益为条件而谋求本国利益最大化必然导致贸易争端。我国作为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必受美国贸易保护及其连锁效应的损害,因此,在遵循WTO规则和不断调适外贸政策目标条件下,采取相应对策维护正当贸易利益和保护钢铁产业健康发展是情势所迫。  相似文献   

18.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ACFTA)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其第九条规定了保障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略有不同,ACFTA的保障措施条款在其启动条件、期限、实施形式、磋商机制和争端解决等方面均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在解决与此相关的贸易争端时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9.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ACFTA)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其第九条规定了保障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略有不同,ACFTA的保障措施条款在其启动条件、期限、实施形式、磋商机制和争端解决等方面均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在解决与此相关的贸易争端时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20.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常被视为是乌拉圭回合协议中最根本的变化和主要成就之一。在过去十几年的实践中,它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弊端。其中,关于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是否具有先例的效果问题就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悖论。本文通过考察WTO规定和实践,提出将遵循先例原则纳入WTO争端解决程序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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