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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属于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村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该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本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都不是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  相似文献   

2.
海南省文昌市一村干部来信说:我是《乡镇论坛》的忠实读者,对每期的《乡镇论坛》都认真阅读,以指导自己的工作。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个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我所在的镇的政府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土地所有权为由,在土地承包给村委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时,未通过村委会同意就签订承包合同,请问是否合法?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  相似文献   

3.
法律顾问     
怎样才能承包这块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明伦镇明伦村上梅林屯村民卢金山来信反映:我想承包本屯里一块大约有100亩的水田,但不知道怎样做。请问这样的事是否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该从哪里做起?怎样做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答:从来信的情况看,你首先要弄清楚这100亩水田的发包方是谁。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未赋予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或企业)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人地位。况且,村、乡(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行政机关没有分离的运行机制,村、乡(镇)集体土地财产如何从经济上体现,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5.
1.土地产权界定不清,主体不明确,使集体土地所有权被虚化。《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但是,对于农村土地,哪些是国家的,哪些是集体的,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主体也不明确。乡(镇)、村、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的权利界限不清。现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基础上形成的。  相似文献   

6.
一、集体土地产权的制度障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导致土地金融主体不明晰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大致相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  相似文献   

7.
前不久,在一些地方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从法律上讲,由村委会主任签署的土地承包合同是无效合同。”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做法也是不妥的。一、这种“说法”本身违背有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按此规定,集体土地由合作社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都是合法的。怎么能说“村委会主任签署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呢?《民法通则》规定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者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村委会,作这种不确定的规定,主要是因为当时(1986)还没有从法律上确认村委会管理经济的职能,而作为过渡性的管理形式出现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村级经济工作方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土地,不得非法买卖宅基地。  相似文献   

9.
按照我国《农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土地等农业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基础上形成的,按照居民居住村落划分的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包括乡(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核算是农村经济能够健康发展的保障,合理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农民的就业,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的收入。  相似文献   

10.
《乡镇论坛》2008,(1):36-37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相似文献   

11.
村治咨询     
未经村委会同意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吗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镇某村委会主任来信问:经济社与外来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只经镇经管站鉴证,未经村委会同意盖章,有效吗?答:土地承包是农村经济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村委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因此,代表集体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有效的经营和管理,是村委会管理集体经济的重要职能之一。但当前农村许多地区存在着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拥有土地发包权的情况。这里的…  相似文献   

12.
重庆市永川市一村民兰某来信说:我村有5个社,1973年由全村劳动力开荒种茶树共占了其中3个社百余亩土地。上世纪80年代初期茶树有收获时给所占土地的社每亩2元的补助,后来增加到每亩7元。1998年,因茶叶价格下滑,村里把茶树地承包给个人改种果树,期限为30年。需要说明的是,该土地没有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请问,村里是否有权发包?答《: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  相似文献   

13.
《乡镇论坛》2010,(7):17-17
山西省某村民代表来信反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出:“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财产,教育农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内,哪些属于自然资源?地下矿藏属不属于自然资源?离村庄不到300米在村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开办着一所股份制民营煤矿,该矿无土地使用手续,未征地已开采,  相似文献   

14.
目前,有些地方实行“村账乡镇代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就是把村集体资金和财务核算委托给乡(镇)政府代管。应当肯定,“村账乡镇代管”在当前农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财务秩序比较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状况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乱”,促进了廉政建设。但是,1998年修订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可见,村集体财产属于村民,由村民选出的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村账乡镇代管”这一做法不符合村民自治的精神,有违村…  相似文献   

15.
1984年12月,我国《宪法》宣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全国所有,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形成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绎过程,与国有土地相比尚存在几个亟待从法律上确认的问题。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确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农村经营性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上市流转等待,都需要从理论上与实践上探索研究,从而使我国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一个完整的地产市场,有一个法律认可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制度改革。本试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论述我国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若干问题,以求探索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制度,以维护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刘佰仁  高金玲 《活力》2006,(6):86-86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作为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权也相应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一种方式。  相似文献   

17.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村民私有房产所有权的关系 农村村民户口在集体村民组织管辖范围内,且能履行村民义务,符合安排一处建房宅基地的,按照个人申请,村队申报,乡镇审核,由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建房。这种经审批即可建房的使用权获得方式为无偿划拨。村民获得无偿划拨宅基地使用权后,所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属村民私有,其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属村民集体所有。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往往超过规定审批标准。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推行了“村账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多少也能收到一些效果,但总体看来弊大于利。笔者以为,与其越俎代庖由乡里管,不如引导村民自己管。“村账乡管”的弊端,首先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也就是说村财务管理…  相似文献   

19.
王奇 《活力》2010,(8):206-206
土地征收简称为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对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一、城乡建设用地的双轨制和市场分割 我国城市市区的建设用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依法征用后新增的建设用地等,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以外以及法律规定由国家所有土地以外的农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民住宅用地等,一般使用的是集体所有土地;而城市企业、城市居民等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需要占用集体土地的,必须先由国家通过土地征用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再出让或划拨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这样,以二元的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与城乡企业、居民身份相挂钩,长期依赖城乡分割管理的路径,我国形成了典型的城乡建设用地双轨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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