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修改一直牵动着私募基金的神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对《基金法》修改进展有了进一步的回应。她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有了私募基金的生存空间,但是在‘法无规定不可为’的理念下,私募基金需要监管部门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相似文献   

2.
旁观     
读者来信3月24日,本刊2008年第11期出版。其中《户籍制度改革:从小城镇开始,在大城市叫停》、《马未都:收藏行业里我是老大》、《〈基金法〉起草小组副组长曹凤岐:“基金法修改无必要,规范私募可另立法条“》  相似文献   

3.
旁观     
读者来信3月24日,本刊2008年第11期出版。其中《户籍制度改革:从小城镇开始,在大城市叫停》、《马未都:收藏行业里我是老大》、《〈基金法〉起草小组副组长曹凤岐:"基金法修改无必要,规范私募可另立法条"》  相似文献   

4.
2011年的第一缕阳光洒在了私募上。1月14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2011年将重点关注提升市场效率、推动基金法修改等工作,“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这是自2004年私募基金规模发展以来,监管层首次在相关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将研究规范私募基金的制度安排。业内人士普遍猜测,国内庞大的私募基金在2011年有望迎来实质性的“阳光化”。  相似文献   

5.
2011年的第一缕阳光洒在了私募上. 1月14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2011年将重点关注提升市场效率、推动基金法修改等工作, "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居民财富快速增长,在此宏观背景下,私募基金发展迅速。但是与此不相协调的是,我国私募基金立法工作远远滞后于私募基金实践,立法数量少、层次低且不成体系,导致目前私募基金处于尴尬的法律灰色地带,严重制约了私募基金的健康发展。展望未来,私募基金必然成为居民理财的一大重要选择,因此应尽快制定私募基金法,从法律上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规范私募基金的操作流程,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  相似文献   

7.
傅赵戎 《特区经济》2012,(3):261-263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工作的深入进行,将私募基金纳入法律监管的呼声日高。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其资金募集方式不同,如何为私募基金构建一个科学的募资法律制度,是我们对其构建科学法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前提。本文在借鉴美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不足及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贯穿我国资本市场由“熊”变“牛”全过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如今在股市中如鱼得水.截至2007年底,基金持有入账户总数超过1.1万,基金净值超过3万亿元。在此过程中.见证并守护基金业成长与繁荣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可渭功不可灭,然而,在基金业行业广度不断扩大、深度极大提升的现实面前.在旧有立法背景下诞生的诸多基金法规则已无从措手,反而成为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绊脚石;另一方面,保护基金投资入的规定过于原则、过分苛刻,难以成为保护其权益的“安全阀”。修订基金法以应对不断发展的形势要求已是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9.
在全国两会期间,很多人大代表提出了有关修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的议案。此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等代  相似文献   

10.
PE的全称是Private Equity Fund,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私募股权基金。别看这个概念陌生,PE却是21世纪全球发展最快的行业。在西方,PE的老板们被《财富》《时代周刊》等一流媒体誉为“华尔街新一代的领军人物”“资本主义的新国王”,PE的全球震撼力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11.
《证券投资基金法》在争议中制定,在争议中产生。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统一立法还是分别立法。统分之争并未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而停止,相反一直延续到《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的时机和条件已成熟的今天。随着我国基金业的蓬勃发展,反对基金统一立法的理由已不成立.应顺应统一立法的趋势,制定统一《投资基金法》,文章对此进行了辨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12.
杨增亮  陈磷 《西部论丛》2003,(12):19-20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在基金各主体间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为商业银行大力拓展基金业务、进行金融创新带来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契机。  相似文献   

13.
PE的全称是Private Equity Fund,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私募股权基金。别看这个概念陌生,PE却是21世纪全球发展最快的行业。在西方,PE的老板们被《财富》《时代周刊》等一  相似文献   

14.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正草案,私募型证券投资基金(俗称"阳光私募")首次入法。近年来,私募基金发展十分迅速,成为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私募基金业也滋生了不少问题。尽管这次修订的内容大部分是私募基金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做法,没有超出业界的预期,但是对于私募基金来说,从原来监管真空的状态,到现在有了明确的监管部门  相似文献   

15.
钟伟 《改革月报》2001,(7):30-31
不久前,中国证监会副秘书长金颖透露,正在研究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私募基金,委托资产管理等业务,此外,还在考虑逐步允许各类机构和自然人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0年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中,有关私募基金的条款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极在兴趣,其中一章恰恰是专门规范“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的,其中涉及到投资人数,投资最低出资客,基金设立管理等细节问题,这标志着我国已加快私募基金合法化、市场化的步伐,私募基金有可能摆脱其既非合法又不属非法的尴尬局面,目前民间变通形式的私募基金已有了较大发展,长期以来,掩藏在灰幕后的庞大的私募基金可能合法化、将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机构化建设大大加速。  相似文献   

16.
王晖 《江苏改革》2001,(3):42-43
讨论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草案显示,中国基金业正在酝酿着一场大调整与新突破,私募基金将有可能出现,私募基金之名答相对于公开募集基金而言,指出非面向所有投资,而是面向特定的投资,一般以投资意向书(非公开的招募说明书)等形式募集的基金。  相似文献   

17.
新书介绍     
《西部论丛》2010,(2):92-92
建校百年以来,哈佛商学院已经成了全球商界独一无二最具影响力的机构。该校毕业生中有《财富》500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私募基金巨头、风险资本家,甚至总统。由此,哈佛的MBA学位就俨然成了通往全球商界巅峰的一把金钥匙。放弃《每日电讯报》令人羡慕的职位,布劳顿进入了哈佛商学院。在随后的两年中,他和同学们淹没在哈佛商学院所体现的美国商业文化的精华之中。  相似文献   

18.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近日说,庞大的地下金融、企业私募基金的存在,使中央银行当前货币政策的调控难度越来越大,去年就有1.66万亿的投资不在统计监测的范围内,因此他建议修改《贷款通则》有关规定,放开企业信用。  相似文献   

19.
在基金业的创新受制于现《基金法》多方擎肘之时,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为导向"的新《基金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政策变革的步伐远比大多数人想象中来的快,迈的大。争议4年之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版)(新《基金法》)将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节点之后,公募基金领域不再是受传统牌照庇护之地,这里将迎来鲶鱼般的其他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介入,竞争必然更加激烈。  相似文献   

20.
私募转正     
胡静 《中国西部》2014,(14):84-88
<正>私募Private placement2014年无疑是中国私募基金业的新纪元。2014年1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颁布。3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行了首批私募基金管理人颁证仪式。3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期,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也修订并发布了《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截止目前,已有230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获得了身份认可。未来,私募基金无需再借道银行、信托开立证券、期货账户。私募基金告别了野蛮生长时代。私募基金"领证",不仅迎来了本行业发展的黄金期,也牵动着相关行业的发展。私募转正后,对于其挥别的发行产品通道——信托有何影响?对于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将产生怎样的联动效应?与公募基金之间的竞争发展关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本栏目为您一一详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