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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5 毫秒
1.
财政部 国家计委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综 [2000]10号一、自开征车辆购置税之日起,车辆购置附加费同时停止征收,除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另有规定外,过去有关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二、开征车辆购置税后,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欠缴、漏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由车辆购置税征收机构继续做好清缴工作,清缴收入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三、为确保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减轻车主负担,促进汽车工业发展,自开征车辆购置税之日起,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购车环节对机动车辆征收任何费用。一些地方或部门目前…  相似文献   

2.
《内蒙古财会》2002,(4):54-54
国务院近期出台了《车辆购置税征管暂行条例》,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附加费,开征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笔结合在车辆购置附加费(以下简称车购费)征收中遇到的难点,浅析车购税征管中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1年 1月 1日起施行。 总理 朱基 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条例规定的车辆 (以下简称应税车辆 )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条例第一条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本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  相似文献   

4.
《内蒙古财会》2001,(3):41-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物价局(计委)、交通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00)3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开征车辆购置税之日起,车辆购置附加费同时停止征收,除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另有规定外,过去有关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文…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以财会〔 2000〕 18号文,对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作出如下规定,于 2001年 1月 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已经发布,为了规范相关会计核算,现对有关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企业购置 (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交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现行会计…  相似文献   

6.
财综〔2 0 0 0〕10号2 0 0 0 .12 .2 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物价局 (计委 )、交通厅 (局 )、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 0 0 0〕34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 94号 )的规定 ,从 2 0 0 1年1月 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开征车辆购置税之日起 ,车辆购置附加费同时停止征收 ,除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另有规定外 ,过…  相似文献   

7.
《经营者》2006,(5):13-13
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于2006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新办法不仅明确了归国留学生和在华定居专家购车免购置税的免税政策,而且还对车辆购置税的申报、退税、税款征收、完税证明的管理有了明规定。  相似文献   

8.
《内蒙古财会》2001,(3):40-40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已经发布,为了规范相关会计核算,现对有关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企…  相似文献   

9.
《财会通讯》2005,(3):91-9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人事部、财政部、中编办《关于做好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44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为了保证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总局决定,将2005年1月1日起至新的征收  相似文献   

10.
中国现行车辆购置税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是政府规范财政收入形式,实行税费改革的突破口和一项成果。经过10余年征收,车辆购置税既充分发挥了应有的财政经济职能,其自身具有的优良税种特质,对于丰富和发展中国税收理论和实务也产生出积极影响。同时,车辆购置税仍然需要继续完善。  相似文献   

11.
财会〔2 0 0 0〕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已经发布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核算 ,现对有关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企业购置 (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应税车辆 ,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 ,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 ,按规定应补交的车辆购置税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现行会计制度中有关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核算内容废止。财政部关于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林世权…  相似文献   

12.
财政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 0 0 0〕18号  2 0 0 0 .11.30国务院有关部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 ,自 2 0 0 1年 1月 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及时函告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已经发布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核算 ,现对有关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企业购置 (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应税车辆 ,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 ,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  相似文献   

13.
财预〔2 0 0 1〕4 0号2 0 0 1年 1月 2 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 :为便于预算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 94号 )及《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 0 0 0〕34号 )的有关规定 ,现就开征车辆购置税后有关车辆税费的预算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算级次(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 ,作为中央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二 )开征车辆购置税后 ,原未上缴国库的车辆购置附加…  相似文献   

14.
《会计之友》2012,(6):129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并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并增加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  相似文献   

15.
车辆购置附加费,是国家自198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向所有购置和使用车辆的单位、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与军队)征收的一种用于公路建设的专项交通规费(又称车购费),征完车购费,国家发给购车者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又称车购证)。凭车购证,购车者方可为车辆办理入户存档手续,领取车牌及行车执照。  相似文献   

16.
2011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征管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本文在简要分析了新《征管办法》主要变化的基础上,借助案例,就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筹划技巧进行阐述,旨在帮助相关纳税人降低税收负担、防范涉税风险。  相似文献   

17.
事件     
《厂长经理之友》2011,(2):27-27
2011年小排量车购置税恢复至10%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公告,白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有关消息透露2011年除了购置税优惠取消,以旧换新政策也可能取消.  相似文献   

18.
媒体观点     
《经营者》2006,(5)
<正>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于2006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 新办法不仅明确了归国留学生和在华定居专家购车免购置税的免税政策,而且还对车辆购置税的申报、退税、税款征收、完税证明的管理有了明文规定。  相似文献   

19.
《监督与选择》2011,(2):144-144
北京治堵措施公布后,财政部,国税总局也很快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相似文献   

20.
法规资讯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 2015年8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57号)2015年8月4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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