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供应商参加投标就好比“赶考”,重视与否、心境好坏与成绩优劣有着密切联系。有的供应商习惯粗线条办事,大大咧咧,在投标文件的制作、用印、密封、递交等细节问题上不够讲究,以至于进不了“考场”,而有的进了“考场”也会被“红牌罚下”。与此类供应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的供应商干活相当细腻,认真思量、反复推敲,频频斩获大单的有之;反败为胜、后发制人的有之。 相似文献
2.
3.
4.
一份制作完毕的投标文件很难面面俱到、尽善尽美,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或差错不足为怪,人们在如何堵漏纠错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一旦递交给招标采购单位,即使明知有错,也不能修改,只能将错就错,还有的供应商认为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是合法而正当的行为,显然,法律支持后一种观点。但在“订正”的具体操作上还存在涉及时间、方式及内容等方面问题,从而影响了“订正”的效果。 相似文献
5.
在市场机制日益完善的当下,对于大多数供应商来说,投标应是家常便饭,但如何投好标以提高中标概率却是一门大学问,有的人常年奔波,四处投标,但收获甚微,还有的人总是成为“替补队员”,于是,“投标容易中标难”便成了无奈的感叹。 相似文献
6.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些供应商连连中标,几乎百投百中,也有一些供应商却是连连失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投标文件制作不当失标,有的是因投标价格悬殊太大失标,有的是因样品粗制滥造失标,也有的是投标代表现场答疑出错失标等等。那么如何避免呢?以笔者之见,若能达到下列要求,即可有效避免失标。 相似文献
7.
8.
一份制作完毕的投标文件很难面面俱到、尽善尽美.,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或差错不足为怪,人们在如何堵漏纠错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一旦递交给招标采购单位,即使明知有错,也不能修改,只能将错就锗,还有供应商认为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是合法而正当的行为,显然,法律是支持后一种观点,但在“订正”的具体操作上还存在涉及时间,方式及内容等方面问题,从而影响了“订正”的效果。 相似文献
9.
10.
11.
现实中,有些供应商连连中标,几乎百投百中,也有一些供应商却是事与愿违,连连失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以笔者之见,若能达到下列要求,亦可有效避免失标。一、细心学习招标文件,避免盲目失标招会标文件因为盲目操作,通常发生两种情况的失标。一种情况是“囫囵吞枣,大意失荆州”。如有些供应商把发售招标书时间与投标时间相混淆,将投标时间当作发售招标书时间,以致于超过发售时间,买不到招标文件而失标;也有些供应商将投标地点与开标地点相混淆,以为开标地点与投标地点一致,以致于开标那天由于地点弄错,结果却因迟到超时被拒绝在开标现场外而失标。 相似文献
12.
13.
在招标采购中,会出现预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间被质疑、投诉:“该中标人之投标文件或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情况属实的,预中标供应商会被取消预中标资格,进而采取预中标供应商顺延或该项目做无效标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4.
15.
<正>笔者注意到,几乎所有的政府采购文件都将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资格条件,直接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对此,政府采购领域已经习以为常,很少有人认为这种规定有问题。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20.
财政部18号令第62条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63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