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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从权属登记的角度)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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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同行提问:办理了遗赠协议公证,遗赠发生后可不可以凭遗赠协议公证书直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对此,一部分人认为该受赠人未在遗赠后两个月内接受遗赠,已放弃接受遗赠;一部分人认为受遗赠人在遗赠公证书上签字,应该认为已经接受遗赠,不需再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可以凭遗赠协议公证书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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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继承登记的内涵
房屋继承是指死者的房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两种形式.即遗嘱房屋继承和法定房屋继承。遗嘱房屋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来指定继承人继承房屋遗产的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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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达林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2,(7):26
遗嘱是公民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以法定方式处分自己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于自已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据此,遗嘱自由作为公民处分自己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民事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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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留份制度源于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而产生,我国《继承法》第19条所确立的必留份制度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特留份制度都是对遗嘱自由的限制。但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这种“必要的遗产份额”,存在着继承人范围过窄和份额规定不明确的缺陷。本文选择这一论题的目的就是对特留份制度与我国必留份制度加以比较研究,以期在我国继承法中建立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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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代位继承人是否属于继承法中应保留必要份额的继承人的范围,存在争议,本文试从公证实践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工作实际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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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某公司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对被拆迁人吴某所住的房屋进行拆迁。但吴某在拆迁之前已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有吴某之妻、长子、次子和女儿。因拆迁双方当事人一直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裁量。裁量机关受理后,经调解,双方仍达不成协议。因吴某未立遗嘱,未对该房产的处理进行约定,且吴某继承人也未对该房产处理进行约定,裁量机关在做裁量时,是否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被拆迁人吴某房屋进行裁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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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丧失,是指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丧失其继承权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自然失去其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这种杀害的动机是否为夺取遗产,也不论是即遂还是未遂,都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即使这种继承权是被继承人在被害前用遗嘱方式指定的,或者在杀人未遂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的,都丧失继承权。但是,如果继承人杀死被继承人是由于过失、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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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权公证及遗嘱继承的条件
遗嘱继承就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又被称为“指定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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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笔者承办了一件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在办证过程中,对怎样才能把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办的真实、合法,有了更深刻地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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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规定及解读
(一)规定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67条规定:(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3)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按股东持股或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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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又称为股东权,通常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依法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所谓股权继承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继承人的申请为其办理继承权公证,出具继承权公证书,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股权继承问题在继承法和公司法中均没有明文规定,股权继承问题在我国尚未大规模、大批量出现,但在现实生活中,随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股东数量的不断增多,股权继承也日渐增多,虽然法律关于股权继承的专门规定还是空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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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时机之争 遗产税,即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向财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作为一个古老的税种,它起源于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近代的遗产税则始于1598年的荷兰.迄今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遗产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