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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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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界限,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可以选择采用递延法或债务法进行核算。在所得税核算的几种方法中,应付税款法最简单,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债务法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相对较高,但核算的难度和繁琐程度也是最高的。2005年8月12日,财政部公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  相似文献   

2.
所得税的核算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类。应付税款法的核算比较简单,而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包含递延法和债务法。对于所得税的核算,尤其是对存在税率变动和时间性差异的情况下递延法和债务法的核算,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不易计算正确。本文拟对递延法和债务法中所得税的核算规律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方面的不同,导致按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在会计核算中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即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与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这种核算方法的特点是本期从净利润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而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将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计入…  相似文献   

4.
黎明 《四川会计》2001,(11):18-19
《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关于所得税费用及其会计处理作出了基本规定,但其计算公式复杂、繁琐,广大会计工作者理解困难,不易掌握,严重影响了纳税影响会计法在企业中的应用。为改变现状,便于《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本文介绍一种简易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一、基本公式犤注犦在应付税款法下,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即不作递延税款处理),与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则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二、要点说明1.时间(永久)性差异符号的判定例:假设某项设备原…  相似文献   

5.
年度所得税汇算业务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时,应根据应纳所得税额,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时,应根据计算出的所得税费用数额,借记“所得税”  相似文献   

6.
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法在递延法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于1994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针对这两种不同的差异,会计核算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在具体运用时义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采用递延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时间性差异转回之前没有发生税率变动时,这些以前各期发生而在本期转叫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就应按以前形成时的原有税率来计算。  相似文献   

7.
在所得税会计税率变动和开征新税情况下,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之一递延法有一个显著核算特点: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一般采用当初原有税率计算.但现行会计实务操作解答此类问题所采用的计算方法普遍有违背以上核算特点之嫌,故笔者以为应加以商榷.  相似文献   

8.
王帅 《财会通讯》2007,(4):35-36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纳税影响会计法有两种具体的核算形式:递延法和债务法。这两种方法对永久性差异以及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的暂时性差异的处理方法相同,而当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时,两种方法对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存在较大差异。递延法下,在暂时性差异转回之前的各年,均按当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并计入“递延税款”,而当暂时性差异开始转回时,则要按照转回前各年采用的税率顺次结转原来确认的递延税款。可见,在递延法下,暂时性差异转回之年是会计处理的重点;而采用债务法,关注的重点则应在税率发生变动的年份,税率变更当年除要对当期产生或转回的暂时性差异按变更后的税率计算确认递延税款之外,还要将现行税率减原税率之差与截至变动前累计暂时性差异的乘积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并直接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可见,递延法下,若将所得税税率看作单价,暂时性差异看作数量,则其处理思路类似于发出存货计价中的“先进先出法”;而债务法的处理思路类似于“市价法”。  相似文献   

9.
债务法作为所得税会计的一种重要的处理方法,是指将本期因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同时转回以前期间已经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是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目前我国对债务法的种种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1)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在税率变动或是开征新税时,需要按照现行税率进行调整。(2)本期发生或  相似文献   

10.
关于所得税会计的几个特殊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类。在税率变动时,纳税影响会计法可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其中债务法又可分为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是对时间性差异进行跨期核算的会计方法。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于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差,因而损益表债务法是从损益表出发,据以核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并根据税率的变更做出调整,使之符合资产与负债的定义。资产负债表法是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跨期核算的会计方法。由于暂时性差异产生于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差,因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的,据以核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更加符合负债和资产的定义。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规定,企业的所得税费用核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而"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可以选用递延法或者债务法".可以说所得税核算方法的选择完全依于会计人员对企业具体经营状况的判断.  相似文献   

12.
财政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将本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采取跨期分摊的办...  相似文献   

13.
会计政策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中所得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谌勇 《财会通讯》2005,(6):47-48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因政策变更而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在应付税款法下,由于所得税等于应交税金,即应付税款法下会计政策变更所得税的影响数为零,不用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无论政策变更后形成的是永久性差异还是时间性差异。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会计政策变更后形成永久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为零,不用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如果政策变更后形成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有影响。  相似文献   

14.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以下简称新所得税准则)变化非常显著。在以往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中包括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而因为在所得税税率变化的情况下对递延税款处理方法方法的不同.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债务法和递延法。  相似文献   

15.
损益表债务法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所得税率更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资产负债表法是指按预计转回年度的所得税率计算其纳税影响数,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种方法,损益表债务法将时间性差额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对本期所得税费用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额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我国企业所得税核算主要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在税率变化时,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利润表债务法),企业可以任选其一。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的处理。弄清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的异同,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会计准则。  相似文献   

17.
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时,只有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时间性差异才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此时可抵减或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才能确认为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而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时间性差异不确认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对于生产用固定资产,当会计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方法不一致或存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则存在时间性差异。根据上述规定,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应采用利用利润表法而非资产负债表法,  相似文献   

18.
未决诉讼形成日后调整事项对所得税的影响,具体可分为四种情况: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如果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前,需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如果发生于汇算清缴以后,不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如果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则需要调整递延税款。  相似文献   

19.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会计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新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损益表债务法将不再适用。在我国的会计实践中,大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仅有少数企业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不同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用使得企业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且通过所得税费用能够获取的会计信息也非常有限。新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相似文献   

20.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因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 ,较之“应付税款法”明显的优点是使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影响淡化 ,有关财务指标能符合会计主体的需要。但该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影响实际运用。本文从会计实务角度出发 ,就其局限以及可以采取的对策 ,谈些浅见。一、“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局限企业以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前会计利润与以税收法规确定的应税所得 ,二者可能因时间性差异而不一致。受差异影响的所得税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 ,应增设“递延税款”科目核算。“递延税款”科目与相关联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科目建立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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