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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对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和确定不动产财产保护秩序有重要意义。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法,虽然《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了一些规定,但是现行有关不动产登记的制度设计还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制度和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文章试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入手,指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如何完善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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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对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和确定不动产财产保护秩序有重要意义。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法,虽然《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了一些规定,但是现行有关不动产登记的制度设计还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制度和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文章试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入手,指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如何完善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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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变动规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物权法的重要内容,是对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在专门簿册上进行记载确认的制度。《物权法》的出台是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大进步,但是随着《物权法》的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仍有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从《物权法》出发,结合我国国情,通过对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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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二十条设立了预告登记制度,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在《房屋登记办法》中又设专节对房屋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效力、申请人、申请材料等做了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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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一)预告登记的界定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应于正式登记,是为补充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不动产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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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一种重要制度,其目的、意义及功能是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来实现的。目前我国还未建立不动产登记官制度,不动产登记人员的现状还不足以胜任不动产登记重任——登记人员的任用无需严格的法律专业背景和专门的职业训练,登记人员录用门槛偏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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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确立了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商品房预告登记制确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存在失去了意义,建议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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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5)
现行土地登记制度存在欠科学、不严谨等问题,需从法律角度对登记的权利、程序、机关、制度方面加以明确。研究土地登记的现状及物权法草案的具体条款,探讨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制度的方向。立足于当前环境,对土地登记的具体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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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依据“物权公示”这一法则进行的。然而,权属登记的主要作用(公示作用)目前还没有被社会所广泛认识,加上相关的立法不够完善,因而,在房地产权属登记中,对于登记机关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争议较大。一、我国现行登记制度的性质难以简单地确定提起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应当承担的责任,人们很自然地会联想到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登记申请是进行实质性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因为采用不同的审查方式,登记机关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采用实质性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一般来说,应当由实行哪一种登记制度来确定。凡是权属登记都具有公示力,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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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计划体制的产物,不仅立法分散、混乱,且在登记效力、登记程序、登记种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了适应我国不动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应从分析不动产登记的法理基础出发,结合不动产登记的现状,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确立登记行为的私法观念,统一不动产登记立法,统一登记机关,建立登记实质审查制度、赔偿责任制度、登记请求权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建议在物权立法中仅规定不动产登记效力、权利范围等私法内容,并另行起草一部《不动产登记法》作为物权程序法,以此保障不动产物权权利人的财产权利,推动不动产物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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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不动产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明确不动产及不动产登记的概念,了解不动产登记的性质与效力。正确对待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缺陷并予以完善,既能保证交易安全又能保证登记公信力权威性,同时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不动产登记,作为重要的公示手段,既保障了权利人又保证了第三人的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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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事人隐瞒实际情况、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通过更正登记,将不动产更正至真正权利人名下,但实务中,还存在无法判定真正权利人的情形,需要通过不动产撤销登记来衔接处理。本文从不动产撤销登记的历史发展、现实需要与工作实务入手,分析不动产撤销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和相关适用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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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应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发展方向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关的讨论更让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拟从我国现行房地产登记历史渊源、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入手,对不动产权登记制度设计的若干问题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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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天涛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8):33-38
本文充分肯定了我国工商登记制度在过去30多年的历史贡献,同时对现行工商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改革的目标和路径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主体登记与营业登记相分离.主体登记单纯地体现为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变动登记,排除了政府对商事主体营业行为的干预;营业登记则赋予工商机关通过信息披露对商事主体的市场经营活动实施监管的功能.文章还对商事登记的范围及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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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敦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9):7-10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应重视商事登记效力体系的构建,唯有科学合理的商事登记效力制度,才能确保商事登记所具有的公信力,并发挥商事登记制度的功能。经正确登记的事项,除法律规定自登记时发生生效效力者外,自商事登记机关发布公告之日起,登记义务人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应登记而未登记的事项,除法律规定不发生效力者外,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错误事项,登记义务人不得以之对抗真正权利人以及善意第三人,但善意第三人得援引该错误登记事项对抗登记义务人。善意第三人基于对错误登记事项之信赖而取得权利者,其权利保护应适用善意取得之规定。错误登记应属无效登记,但仅在裁判宣告后方可主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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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登记审批制度的基本思路我国目前的登记制度把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和经营资格的确认混为一谈,是造成目前登记审批制度混乱、效率低下、腐败滋生的主要根源。改革前置审批程序,减少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项目或行业,按照WTO要求把前置审批削减到最低限度,并逐步由行政审批制度过渡为登记注册官制度。首先,要把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和经营资格的确认分离。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只确认企业的法人资格,企业只要提交基本的文件即可颁发营业执照,企业以一个市场经济主体存在,由此企业可以进行开立帐户、刻制印章、办理各种许可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