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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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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也是重要的形式之一.公证遗嘱因其证明力、优先效力等特点,成为了遗嘱形式中的重要部分,不容分割.本文通过对公证遗嘱的概念理解,分析其法律效力,并介绍了撤销和变更的方式,对公证遗嘱作相应的研究.  相似文献   

2.
试论遗嘱公证的风险与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倩 《经济研究导刊》2011,(29):258-259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最基本也是受理最多的一项传统业务。近年来,由于公证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是否为最后有效遗嘱、遗嘱继承公证是否要核实所有法定继承人等原因带来的公证机构与公证遗嘱受益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逐渐增多,致使遗嘱公证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如何才能有效保障立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规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风险,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公证遗嘱何以具有优先于其他形式遗嘱的法律效力,似乎很难找到科学、合理的理由。目前学者较为统一的看法是,因为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证明的,最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愿望,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最为可靠。更有甚者,如果将公证遗嘱也视同普通遗嘱对待,当事人申请对遗嘱进行公证就失去了意。笔者认为,这种解释未免有点牵强附会,令人难以信服。  相似文献   

4.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财富剩余的数额越来越大。在去世之后如何处理生前的巨额财富成为财产所有者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所以通过公证机构在生前订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来处理财产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产物。遗嘱公证是公民通过文书、口头、录音等遗嘱方式对生前的财产做出合理的处理安排,并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自动生效,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法律行为。所以遗嘱公证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目前我国的遗嘱公证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问题,最终导致遗嘱不能按遗嘱人的意愿顺利实现。所以公证机关要把完善公证遗嘱制度作为第一要务,切实维护公证的行业形象,保证当事人的意愿的顺利实现,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保护。  相似文献   

5.
小议遗嘱公证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莉 《当代经济》2010,(6):52-53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不少人认为立遗嘱是件忌讳的事,也有人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所以申请遗嘱公证的人不多。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财富的增加和法律意识的提高,遗嘱公证由于其无可取代的法律效力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对于防止财产继承的纠纷的意义重大。遗嘱公证是公证工作中的一项主要业务。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各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日益增多,这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减少诉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文针对在办理遗嘱公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如何撤销、变更各种形式的遗嘱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其撤销、变更也应依据要式法律行为的要求进行.尤其是公证遗嘱,其设立须依据严格地特定的程序,其撤销、变更应该有法律依据,不得随意.本文拟从理论和实务角度探讨如何规范、完善我国公证遗嘱的撤销方式.  相似文献   

7.
遗嘱继承问题很复杂,继承财产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它们之间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就相对简单,只要继承人按照要求走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就可以;如果是遗嘱继承,就较为复杂,先要确定该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然后才能走继承步骤.本文为探究公证实践中遗嘱的继承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以后该类问题的解决中起到一定作用.  相似文献   

8.
《江南论坛》2001,(12):24-24
《南方周末》日前报道说,四川省的一位与人非法同居的男性公民在去世之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那份财产(价值约四万元)赠送给与其同居多年的一位女性,并将这份遗嘱公证。该男性去世后,其原配妻子没有按丈夫的遗嘱执行,遂被遗嘱受赠者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在公开宣判时认为尽管《继承法》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遗嘱也是真实的,但在该案中立遗嘱者把遗产赠送给“第三者”,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的规定,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报道说,1500人在场旁听宣判时“报以雷鸣般的掌声”。此案在司…  相似文献   

9.
德国共同遗嘱在适用范围、形式要求、遗嘱生效、推定及撤回等方面的法条详尽,经验成熟,值得我国借鉴.我国应正视共同遗嘱客观存在的现实,及时修订继承法,为共同遗嘱实务操作提供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10.
公证是公证机构所进行的证明活动.在公证活动中,因公证机构或其公证人员的过错导致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民事权利的损害,从保障公证机制的健全、维护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公证机构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公证民事法律责任.本文从公证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性质与基本原则以及完善我国公证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想等四方面阐述公证民事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凸显了大型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带来的严重危害。针对这个问题,国际性的金融监管组织和西方各主要国家相继推出了生前遗嘱制度来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作为一个舶来品,一个从民法领域借鉴过来的概念,特别是作为一种初创的制度安排,生前遗嘱制度尚有种种缺陷和不足,对于其存在的合理性目前也褒贬不一。在对生前遗嘱制度的概念、来源和内容分析的基础上,对生前遗嘱制度进行评判,认为生前遗嘱制度虽然在操作成本、信息保密、跨境合作机制、风险预测等方面存在不足,但是这些都可以通过技术操作加以解决,更重要的是生前遗嘱制度可以使得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不断审视自身的缺点、增加其面临危机时的主动性、缓解其面临危机时的压力、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等。在此基础上,最终得出我国生前遗嘱制度构建方面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陈兆曼 《发展研究》2012,(1):113-116
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项明确婚姻当事人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等的公证活动,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新《婚姻法》的出台,促进了人们对婚前财产公证的渊源、性质、作用等方面认识的需要。在婚前财产公证成为现代社会发展趋势的前景下,如何让婚前财产公证扬长避短,是一个值得探析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公证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公证证明的效力是公证效力的内容之一,首先从比较的角度介绍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这一方面的规定,之后结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对中国公证的证明效力进行分析,认为较之于证据效力而言,证明效力这一称谓更加合适,中国公证的证明效力具有法定性、相对性、优先性及普遍性等特征,并且基于诉讼目的资源等原因的考虑,在民事诉讼中无须对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进行质证。  相似文献   

14.
西方发达国家早已认识到遗嘱信托制度建立的重要性,我国由于各种问题的存在,遗嘱信托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现状,以及遗嘱信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展望了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公证保全网络证据对保护网络著作权人的权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郭某与重庆某旅游公司的网络著作权一案分析了公证保全证据的优势,即合证据性、较强证明力以及反网络侵权的遏制力等;但是,公证保全证据的缺陷又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如高科技对公证可靠性的挑战,高成本和低赔偿的严重不协调,公证本身的错误降低证明力等。因此,无论是公证员,还是律师、法官都应在自己的角色中担当完善公证保全的任务。  相似文献   

16.
公证机构的一项特殊职能是强制执行公证.强制公证的主要特点是方便、快捷,因为其在公证时省去了司法裁判阶段.正因如此,也使得它逐渐的成为当事人保护债权的首要途径.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也使得强制执行公证体制中的问题逐渐的显露出来,因此,改进和优化强制公证体制是目前公证的首要任务.  相似文献   

17.
我国继承法肯定了公民的遗嘱自由,公民可以订立遗嘱自由处分财产,为了维护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继承法规定了必留份制度来限制公民的遗嘱自由.由于必留份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可操作性不强导致该规定流于形式,事实上遗嘱人仍然可以无所顾忌地处分遗产.因此,我国继承法需要对遗嘱自由需要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一、问题的提出 拒绝公证,是指公证部门在公证业务活动中,对认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和文书.拒绝办理公证的行为。其实,公证概念的内涵就包括两个最基本的内容,即依法进行公证和依法拒绝公证。正所谓“不止不流”、“不禁不行”,公证工作就是在对真实合法的事实、行为予以确认证明的同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予以拒绝证明一如果在公证的过程中.不能做到依法拒绝公证,那么依法公证也终为虚话。实际上,两者在工作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不可分割,实为一体,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而已。既然拒绝公证本来就是公证概念中的应有之义.那又何必再对此加以特别的强调呢?  相似文献   

19.
《经济师》2019,(5)
随着日益发展的经济,人们的财富日益增长,同时带来了很多遗产继承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怎样让财产在死后能继续保值增值、怎样让财产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存续下去等等。遗嘱信托的出现有效的解决了这些问题。遗嘱信托属于信托的一部分,起源于英国的现代信托制度,被称为英美法系最伟大的制度发明。遗嘱信托制度可以很好的解决委托人生前的担忧,尊重委托人的意见,运用受托人的专业知识,为手艺人制定出一套完美的遗产管理方案,实现遗产的保值增值。遗嘱信托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发展迅速,被人们广泛的应用,在日本也日益进步。而在我国,人们对遗嘱信托制度极其陌生,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和法学研究者对遗嘱信托制度产生了兴趣并开始研究,但相较于英美法系国家和日本,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还是有一定的距离。在此,为了遗嘱信托制度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文章给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公证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合同公证,为金融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声誉。有鉴于此,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效、安全的回收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证的必要性作如下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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