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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仲裁工作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也是今后农经部门重要职责。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在仲裁工作思路、业务建设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992年《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条例》颁布后,我省的一些地方就成立了农村承包合同仲裁机构,但由于当时农民负担比较重,农业比较效益低,土地的保障功能被弱化,弃耕撂荒、有地不要外出打工等现象比较普遍,土地纠纷少,即使有也主要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仲裁工作并没有开展起来。2003年《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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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2003,(2):13-14
自1989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部法规.十多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直接关怀和领导下,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依法进行了管理,并对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了及时调解或仲裁,这对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政策,维护农村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欢迎,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据统计,全省在2002年仲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472起,调解6490起;农业承包合同的处结率都在95%以上.通过调解、仲裁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仅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且提高了农经工作的权威和地位,使农经工作展现出广阔的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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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切实保护好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吉林省柳河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上,作了有益的尝试。一、主要做法1、成立仲裁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为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具有合法资格,经县长批准,柳河县编委发文,以县农经局为主体依法成立了“柳河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各乡镇设立仲裁庭。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县仲裁委员会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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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农业委员会 《农村经营管理》2005,(2):41-42
吉林省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开展,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的现实矛盾,探索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1、健全组织。2004年3月我市农经局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形势发展的要求,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等法规规定,对原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仲裁委员会由农经局局长和副局长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业务能力较强的仲裁员任委员,同时聘请1名法律工作者任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仲裁庭,庭长由专职仲裁员、合同科科长担任。2、制定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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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势在必行吉林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起步较早,但前期展并不快。1992年经省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了《吉林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此后,省农业厅、省财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合同鉴证费、仲裁费暂行标准的通知》,省农业厅还专门定下发了《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依据这一系列配套文件,大部分地方都成立了农村承包同仲裁机构。但由于当时的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对土地视不够,土地承包矛盾并不突出,另外由于农民法律意识局限性,思想有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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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农村经营管理》2004,(4):17-19
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法律赋予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农经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后,我省针对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通过开展调解仲裁,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权益,保持农村稳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取得的成效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明显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利益的趋动,各类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案件明显上升。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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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如何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管理,笔者认为要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和按章理事问题。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赋予了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职责。因此,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结合中央有关文件关于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农经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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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仲裁工作既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也是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2004年8月,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江苏泰兴市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到5月底,仲裁委员会共接待土地承包纠纷上访42起,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调处32起,正式立案受理10起,庭审调解9起,庭审裁决1起。全市首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得到领导的肯定。其主要做法是:一、因势利导,强化对仲裁工作的认识在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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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仲裁工作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河南省驻马店市农经站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筹建仲裁庭,完善仲裁制度,严格仲裁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积极指导有关县区依法开展仲裁工作。目前,全市建立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试点示范庭1个,市级仲裁示范庭3个,共接待土地承包纠纷咨询和上访案件380多起,立案仲裁78起,其中庭前调解43起,开庭审理35起。仲裁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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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港市自从农村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东港市在完善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基础上,强化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1992年,东港市成立了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公室,全市 22个乡镇也都相继成立了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公室或仲裁委员会,其中大部分乡镇都开展了仲裁工作。截止到 1999年底,市乡两级仲裁机构共受理合同纠纷案件 10946件,其中乡级 10881件,市级 65件。在受理的案件中,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有 8894件,依法做出仲裁的有 2052件;有 1532件由当事人主动执行,有 520件通过法院执行。从目前情况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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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伸裁工作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河南省驻马店市农经站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筹建仲裁庭,完善仲裁制度,严格仲裁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积极指导有关县区依法开展仲裁工作。目前,全市建立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试点示范庭1个,市级仲裁示范庭3个,共接待土地承包纠纷咨询和上访案件380多起,立案仲裁78起,其中庭前调解43起,开庭审理35起。仲裁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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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承包纠纷事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构建权地承包纠纷仲裁解决机制,有利于健全农地纠纷的解决方式,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减轻信访和法院的负担;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纠纷调处能力。而目前农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存在立法工作滞后,仲裁条件较差,仲裁人员缺乏,执行难度较大等问题。应抓紧立法,由国务院制订统一的((捉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条例》;加快硬件建设,满足仲裁工作开展的必备条件;配好专兼职仲裁员队伍,提高仲裁人员素质;抓好协调,突出仲裁工作成效。关键词:农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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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各类承包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湖南省湘乡市狠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几年来,全市共调处各类承包合同纠纷186起,其中调解175起,仲裁21起,成功率达9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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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北省承德县农经部门以“面向农村,服务农民”为宗旨,强化农业承包合同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系1、建立组织机构。1996年1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该县成立了县、乡(镇)两级合同管理机关,配齐了人员。县成立了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和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合同管理工作。同时,全县25个乡镇都分别成立了以乡(镇)长或主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为组长,农经、农业、林业、司法、土地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