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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下内地与香港服务业合作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CEPA实施两年来取得显著成效.但因两地市场、环境、法律体系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CEPA实施特别是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方面仍存在一些困惑与问题.本文拟对两年来在CEPA架构下内地与香港服务业合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作一初步分析,并提出若干对策性管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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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即CEPA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允许众多香港产品零关税进入内地,放宽内地对香港服务业的准入领域以及贸易便利化三方面。CEPA不仅仅是对香港发展的一份厚礼。对推动内地经济的发展同样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至今,CEPA已实施一年多,它究竟为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经贸合作带来怎样的变化?随着去年9月商务部公布了内地企业赴港投资便利化政策,中国企业该如何更好地利用CEPA赋予的商机获得更好的发展?从本期起,本刊将开辟“香港商情”栏目,刊登真实生动的案例、权威专家的观点以及营商香港指南,为读者提供更为丰富广泛的CEPA商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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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框架下香港与中国内地的贸易创造——基于1997~2010年贸易关联面板数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1997~2010年中国内地各省(地级市)与香港贸易量数据,在引力模型和Nicolas Peridy(2005)模型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了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协议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在模型的各种设定下,中国加入WTO对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创造为31.2%~32.1%,CEPA签署产生的贸易创造为16.8%~19.1%,实证结果表明CEPA的签署对内地和香港经济产生了正的贸易创造效应,但仍然存在限制效应发挥的贸易障碍,要扩大CEPA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推进两地的经贸合作走向新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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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CEPA协议的签署提振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信心,深化了香港与内地金融合作。在促进内地对香港进一步开放的同时,加快了内地走出去的步伐。WTO过渡期结束后CEPA的优越性有所下降,而对广东实施先行先试是CEPA机制的重大突破,对巩固和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产生积极意义。一、CEPA协议中两地金融安排的主要内容回顾CEPA涉及两地金融安排的内容主要是降低香港的金融机构进入内地的门槛,允许香港金融从业人员进入内地执业,以及支持和鼓励内地的金融业向香港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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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经济先后经历亚洲金融危机、网络股泡沫破灭、全球经济萧条等一系列不利因素的影响,以及随着我国“入世”,内地经济面临进一步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和经济对外开放压力的情况下,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研究试图在阐述CEPA产生背景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从短期和长期两个视角对CEPA给香港.珠三角地区以及内地经济的影响进行初步分析和预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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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7,(3):44-45
CEPA:中国内地与香港合作发展的加速器;香港经济度过2006繁荣年份迎来回归后最好一年;港、澳、韩航线从2月1日起下调燃油附加费;CEPA实施3年 中国内地进口港澳货物税款优惠超6亿元;香港成为世界最自由的经济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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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 是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以及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所作出的特殊安排。法律作为规范一切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首要准则,内地与港澳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融合和发展的空间具有巨大的活力和潜力。CEPA 关于法律服务领域开放的内容CEPA 关于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关于法律服务领域开放,即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关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的界定。CEPA 对"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的界定设定了如下四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