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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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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学锋 《税收征纳》2006,(12):34-34
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因此,白条费用一般情况下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有些项目的白条费用只要符合“真实”、“有效”的要求。可以在税前扣除。现举例分析说明之。  相似文献   

2.
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汇缴已经结束,笔者发现一些企业白条费用扣除不正确。白条费用有些税前可以扣除的没有扣除,不可扣除的却在税前作了扣除,这样既增加或减少了企业费用成本,又增加了纳税风险。所谓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由于它是“非正式单据”,因比白条费用一般情况下不得在税前扣除。否则,不仅所扣除的白条费用要按偷税论处,  相似文献   

3.
徐双泉 《税收征纳》2004,(11):28-29
借款费用是纳税人为经营活动需要借人资金承担的利息费用,它包括长期、短期借款的利息;与债券相关的折扣或溢价的摊销: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与借入资金有关,作为利息费用调整额的外币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有的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有的只能资本化(即先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然后通过折旧或摊销的方式计入成本费用,逐年在税前扣除);有的借款费用既不能在税前直接扣除也不得资本化,即使是税前准予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也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笔者现就企业税前扣除借款费用的情况作具体分析说明。  相似文献   

4.
蔡巧萍 《新理财》2006,(10):16-17
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 1.税前扣除范围。各方面的意见认为,税前扣除应当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技术创新的要求,充分体现对纳税人的劳动补偿、资本补偿、技术补偿和风险补偿,明确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5.
目前大部分纳税人对其不同项目的所得能够在税前扣除什么费用、扣除多少费用都心中有数,有了普遍的认识。然而个人捐赠的税前扣除对大部分纳税人来说还比较陌生,那么什么样的捐赠才可以在交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又是如何扣除呢?本就此主要介绍目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个人捐赠的具体形式及操作实例。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14,(1):8-8
一、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人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日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7.
《会计师》2017,(20)
本文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新政策《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进行了全面解读,提出了企业相应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8.
摄影新闻     
《税收征纳》2013,(2):34-34
七、注意事项1.注意把握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却没有作出详细的解释,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指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税前扣除的管理必须符合税前扣除的一般条件和原则,如企业开支的业,  相似文献   

9.
1、无发票或白条购置固定资产,是否可以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05,(6):27-29
一、企业投资借款费用方面的差异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lt;企业会计制度&;gt;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文件的新规定,纳税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  相似文献   

11.
政策     
《中国税务》2014,(3):8-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 公告如下: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煤矿企业不执行本公告,继续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  相似文献   

12.
《税收征纳》2014,(2):43-48
(接上期)所得税篇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范围扩大文件名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执行起始日期:2013年1月1日政策要点: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从过去的8项增加到现在的13项,新增加5项:  相似文献   

13.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颁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8]116号),从操作层面规范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  相似文献   

14.
王宝田  李慧 《会计师》2012,(2):21-22
2011年5月1日前,高危行业企业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在会计上采用按标准预提的方式,在2008年以前允许税前扣除,但新税法实施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各地主管税务机关政策执行口径不一。国税总局公告  相似文献   

15.
对借款费用的税前扣除,不仅借款用途不同、借款内容不同,税前扣除政策不同,而且借款来源不同,税前扣除政策也不同。本文分析了借款费用和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重点解析了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情况下借款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等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6.
晨竹 《税收征纳》2015,(2):26-28
税法所述税金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为企业以外的另一方负担的税金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税金是企业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性质相同,是企业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经济负担,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将税金和成本、费用并列为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  相似文献   

17.
王佳 《财会学习》2014,(7):38-38
企业作自查时发现以前年度有一笔费用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还能否作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两法合并"后外资企业税前扣除政策的重大变化进行归纳总结:合理工资可以据实列支且不再需要审核;建造期超过12个月的存货借款费用应计入资产成本;汇兑损失税前扣除范围有变化;福利费支出范围扩大了;业务招待费只能按60%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有了扣除限制;与固定资产折旧扣除有关的规定有了变化等。  相似文献   

19.
《税收征纳》2010,(9):49-49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20.
正一、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二、本公告实施前,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且已在当期税前扣除的维简费,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尚未使用的维简费,并未作纳税调整的,可不作纳税调整,应首先抵减2013年实际发生的维简费,仍有余额的,继续抵减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维简费,至余额为零时,企业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已作纳税调整的,不再调回,直接按照本公告第一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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