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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外经贸部将加快赋予企业外经贸经营权本刊讯:外经贸部将进一步放宽标准,加快赋予企业外经贸经营权。所有被国家核定为特大、大一、大二类的生产企业,以及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企业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只要提出申请,都可以赋予其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对于自营出口逾...  相似文献   

2.
我国将放宽审批企业外经贸经营权。 根据规定,放宽对象有以下几种:所有被国家核定为特大、大一、大二类的生产企业,以及机电生产出口企业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只要提出审请,都将可以赋予其自营出口经营权; 二、对于自营出口逾1000万美元的大型生产企业集团,除自产产品以外,还可以赋予其与本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和成套的配套产品经营权,赋予其与自产成套设备相关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 ——其他生产企业除具备经营进出口的基本物  相似文献   

3.
20家私企刚刚喜获自营进出口权,外经贸部今天又传出佳音: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将全部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这是继对国家确定的千户重点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之后,进出口经营权从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的又一重大举措。据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1992年外经贸部开始赋予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以来,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发展较快。目前,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已达Ic708家,其出口额约占我国出口总额的Ic%,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一支重要生力军。这次,外经贸部决定对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将对增强…  相似文献   

4.
本文根据税法规定,通过实例说明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部分产品自营出口、部分产品销售给有外贸经营权的关联公司可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   

5.
本文根据税法规定,通过实例说明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部分产品自营出口、部分产品销售给有外贸经营权的关联公司可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   

6.
目前,凡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生产型集团公司)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了另有规定者外、办理出口退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  相似文献   

7.
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涉及依照有关税法对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本文就此谈点见解。一、税法对实行“免、抵、退”和出口退税的规定我国依照国际惯例,为避免交易国之间双重征税与鼓励出口,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并对该出口货物因生产耗用原材料等发生的进项税予以退还。由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有的兼营内销产品和出口货物,且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立库存产品及货物销售账核算,税法规定实行“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免,即免征出口货物出口环节增值税;抵…  相似文献   

8.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上述招标商品配额的有偿使用:(1)经外经贸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有关进出口商会的生产企业(限于自产产品范围)、有该招标商品出口实绩的进出口企业以及1997年1月1日前经批准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无该招标商品出口实绩的进出口企业;(2)经外经贸部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外商投资企业(限于自产产品范围);(3)经外经贸部核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税法规定: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按"免、抵、退"的计算办法办理退税.  相似文献   

10.
尤谊 《广西会计》1999,(5):30-31
为推进外贸体制改革,扩大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作出规定:对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从1997年起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  相似文献   

11.
青岛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和山东外贸出口的龙头城市,外贸出口在青岛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国家将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以来,青岛市中小型出口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青岛外贸的主力军。但自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青岛市中小型出口企业订单减少、贸易摩擦频繁、招  相似文献   

12.
据《中药科技报》6月20日报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决定,凡出口的中药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须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定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发质量注册证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出口或自营出口的中药产品,必须是获准质量注册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药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如发现获得质量注册的生产企业发生质量问题,则取消其中药产品质量注册证号,如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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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不含税的价格出口货物参与市场竞争是国际上的一种通行做法。目前,我国为鼓励货物出口,实行增值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必交纳增值税,且对大部分出口货物还可退还企业生产或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即出口免税并退税。但由于各种货物出口前涉及征免税情况有所不同,同时国家对少数货物有出口限制政策,因此,对货物出口的不同情况,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包括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对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分为两种方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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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为推进外贸体制改革,扩大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生...  相似文献   

15.
政策法规     
不久前,国务院下发了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了“免、抵、退”税的范围,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办法继续执行到1998年12月31日,期满后也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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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公式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通知的规定,从2002年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不论企业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并且取消了出口比例达到50%才给予退税的限制.<操作规程>规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17.
从2002年起,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不论企业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抵、退"税办法是指: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给予出口退税.  相似文献   

18.
孙民 《中国审计》2005,(24):42-43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购进成本中所含的税金进行退还的政策. 根据我国有关条例规定,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种类仅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他相应征收的税费不得提退.对不同的出口企业采用不同的退(免)税方法:对于外贸企业和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对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按其购进的进项税额退(免)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以及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退税政策.  相似文献   

19.
邓贵真  关瑞兰 《河北财会》2002,(3):55-56,54
针对货物出口的不同情况,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了不同的财务处理办法,包括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对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分为两种方法。一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二是未按“免、抵、退”办法退税的其他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实行先征后退。与现行税法相衔接,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2171“应交税金”科目中,对有出口物资的企业,其出口退税作了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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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国小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加入WTO带来的契机,大胆“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但是,由于小企业实力较弱,在众多的国际化经营策略中采取产品出口是最好的策略。因为产品出口面临的政治风险较小,资金回收期短,有利于企业正常运转。而且“入世”后,随着外贸经营权的进一步下放,小企业也可获得外贸经营权,这为小企业产品自营出口提供更有利条件。所以,对于小企业来讲,现在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应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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