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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经济索赔是全过程索赔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低中标后高结算的组成部分. 经济索赔是指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发包人补偿由发包人责任或风险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主张.经济索赔不同于工程变更.虽然实际情况与合同所约定的情形发生变化是变更和索赔存在的共同前提,工程变更是对工程及施工方法进行了修改,经济索赔还包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出现,发包人未及时提供图纸、场地及付款导致停工窝工等情形.  相似文献   

2.
王璟 《施工企业管理》2009,(11):108-109
2004年3月30日,某施工单位通过某物流园工程的公开招标评审成为中标人后与业主签订了该物流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包干总价为6868.36万元,整个施工期间除“工程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增减,材料的涨跌幅超过约定±10%”予以调整合同总价外,其余均不做任何调整,设计变更签证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加盖公章。  相似文献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确定了很多相对公平的制度,也重新界定了很多施工程序.但是,对最容易引起当事人争议的变更条款,此次修订究竟改动了哪些部分呢?对承包人有没有不利的风险呢?工程变更的范围 2013版施工合同的第10.1款即规定了变更的范围: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包括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增减、追加,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等规定.其中尤其需要建筑施工企业注意的是第10.1款第(2)项——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结合2013版施工合同的第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来看,第(3)项规定了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可判定发包人违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承包人作为既定工程建设实施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律师问答     
2010年3月,某承包人承接某发包人的厂房工程,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同时约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均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签字确认并加盖监理单位专业章,经发包人现场负责人王某签字、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有效。  相似文献   

5.
施工过程常有工程变更和价款调整,建设单位事后不承认工程变更和价款调整的情况也屡屡发生。面对强势的建设单位,处在买方市场上的施工单位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摆脱被动,合法维权?发包人与承包人变更合同固定单价未作书面协议是不是有效?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后是不是应当作竣工结算?发包人与工程监理核验工程签署《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所证明的工程量  相似文献   

6.
律师问答     
读者:工程质量标准上说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该如何准确理解?律师:有国家标准的工程,双方作出低于国家标准的约定无效。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这是国家标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工程仍然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的,为合格工程,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价款;反之为不合格工程,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质量的具体情况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相似文献   

7.
一、催告权和优先权的法律适用 所谓催告权是指建设工程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优先权是指在催告期结束后,发包人仍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将该工程协议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承包人优先受偿该工程款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索赔时效制度,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行使索赔权,保护自身权利,顺利实现合同目的。建设工程索赔时效制度的后期影响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或其它问题产生的索赔十分普遍,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行后,如果出现索赔事由,工程承包人、工程发包人不仅需要及时采取合法形式进行证据固定,同时需要按照时限及程序提交索赔报告。  相似文献   

9.
变更索赔是合同赋予承包商的权利,在水利水电工程中由于其本身特点,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承包商必须善于从各种干扰事件及影响因素中识别出变更索赔机会,找出变更索赔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明了引起变更索赔的因素,掌握变更索赔的技巧,从而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相似文献   

10.
实践中的情况往往是,发包人一边在总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禁止将承建的工程分包,另一方面却又私下对工程的供应商(分包商)进行指定。指定供应商(分包商)的情况在国际工程中普遍存在。虽然我国现行有效法律禁止发包人指定供应商及分包商,但发包人指定供应商(分包商)的情况在国内施工行业中却并不陌生,因发包人指定的供应商(分包商)违约而造成承包人权利受损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相似文献   

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索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是必然存在的。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主要有两类.一是冈发包人或监理人违约而引起的损失,承包人有权提出费用或延长工期的索赔;二是合同变更索赔,承包人有资格为合同变更或追加工作取得额外费用补偿或延长上期。在提出索赔前,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索赔要求合理,编写索赔报告要突出重点、证据充分、合理引用法规及合同条文、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相似文献   

12.
工程变更与合同变更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由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复杂性,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其它合同相比难度更大,这主要体现为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不确定的因素(风险),这些因素出现与否,影响着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变更就是一种常见的风险,阐述工程变更的性质、合同依据及法律依据,将其与合同变更区别开来,能帮助正确地理解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并提出风险分配的原则。  相似文献   

13.
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出现了在建工程受让人、承诺付款的第三人、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人,承包人应该向谁讨要工程款呢?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通常情况下,工程款支付人就是发包人。但是,在施工中,承包人有时会发现,在建工程被发包人卖了,工程原来不是发  相似文献   

14.
由于前期拆迁、周边居民干扰、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发包人无法提供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场地及条件,开工日期一拖再拖,哪些损失可以索赔,哪些损失不能索赔呢?可以的又该如何索赔呢?  相似文献   

15.
工程项目合同确立了发包人与总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发包方与总包方从事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项目实施的质量。通常情形下,工程项目产生的风险和纠纷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认真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防范工程执行中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由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 F-2013-0201)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启用.2013版合同与1999版合同对比,有了许多新的修改,其中的几点新增加条款值得施工单位和业主重视. 双向担保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相似文献   

17.
[基本案情]2004年3月8日,A建筑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中标合肥市奥林颐园世家一期工程,并与B开发公司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B开发公司将奥林颐园世家一期工程交A建筑公司施工,合同价款5100万元,合同价款可调整,调整方法为施工图纸加变更、签证,根据定额工程量按实计算,材料价格按约定方式计算.  相似文献   

18.
垫资承包施工(又称带资承包施工),是长期以来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存在的一种承包方式,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院的这~司法解释规定,无疑是解决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建设工程发包人违约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的一把尚方宝剑。然而,要正确地适用上述规定,实现“以送审价为准”的目的,在实务操作中还有着其特殊的条件和要求。  相似文献   

20.
工程项目合同确立了发包人与总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发包方与总包方从事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项目实施的质量。通常情形下,工程项目产生的风险和纠纷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认真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防范工程执行中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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