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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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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取代《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本身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通过改革,避免因施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给基层法院工作带来的冲击,既要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也要保证基层法院的正常运行,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今年我们在对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延伸审计了4家县法院.发现这些基层法院都存在滞留诉讼费问题.其中有1家挤占、挪用诉讼费达99万多元。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则是。这四家法院仍然执行的是1999年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行)发[1999]751号),这个管理办法不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诉讼费被滞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为此.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相似文献   

3.
一、政策法规的理解缺乏一致性 如在财政审计过程中对违反税法补缴税款和罚款问题的有关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692号)文件中规定“……审计部门查出的纳税人违反税务法规的行为,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处罚,而不能按《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  相似文献   

4.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贯彻落实劳社部发[2000]13号文件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问题的请示》(豫劳险[2000]35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3号)规定的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减发办法,适用于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  相似文献   

5.
1999年5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1999]20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200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暂行规定》以审办发[2000]121号文件下发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6.
一、国家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中发[2000]3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部、国家计委共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明确了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实行优惠政策,主要规定是:  相似文献   

7.
诉讼费用是指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8.
《黑龙江劳动》2003,(1):39-39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芬河市、杜蒙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6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并请示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对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在按黑劳社发[2002]133号文件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发基本养老金。  相似文献   

9.
自中共中央历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域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办厅又以中办发[2000]16号民发了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最近,市委,市政府以津党办发[2000]27号文件印发了《天津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区县委管理的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这一系列文件的颁布,说明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笔者结合天津市蓟县的情况,谈谈对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10.
20 0 2年 1月 11日 财办会 [2 0 0 2 ]1号   2 0 0 1年 ,我部在答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审计中有关问题的函”(财会 [2 0 0 1]30号中规定 ,上市银行因按照财政部财会 [2 0 0 0 ]2 0号文件规定而变更会计政策的 ,应当按照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规定 ,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我们认为 ,深圳发展银行 2 0 0 0年度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定报表中反映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年末余额 ,是按财政部财会 [2 0 0 0 ]2 0号…  相似文献   

11.
通过开展对法院系统的审计,我们发现有三个政策性方面的问题,造成法院系统在实际执行中难于操作,也不利于管理监督部门正确考核和评价;造成诉讼费纳入财政专户存诸率低、超标准收费、滥收费等违纪问题严重,亟待修改和完善。一、关于诉讼费纳入专户存储方面的政策。1.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字[1996]4号)第九条"诉讼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的诉讼费扣除该案必要的办案费用支出后,应按期将结余及时上交同级财政专户……"的规定不利于操作。实际工作中,从单个案件看,诉讼费采取立案时预收,该案审结时结算,  相似文献   

12.
诉讼费用是人民法院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收费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是人民法院开展业务的主要经费保证。但是,从最近我们对全区法院系统审计的情况看,当前诉论费用的管理现状,和当前经济发展很不相适应,为了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笔者在此谈谈自己的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13.
有关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1996]41号、国税发[1996]152号、财税[2003]244号文件规定: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及10%以上的,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税所得额。根据国税发[2004]82号文件规定,取消审批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改由纳税人根据上述政策规定自主申报扣除。企业计税时如符合上述条件,应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开办费及加速折旧”的纳税调整,新的会…  相似文献   

14.
为了加强对建筑业的税收征管,防止税款流失,税务机关对预收工程款实行预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的征收方式,并已实施多年。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7]104号文件形式,重新核定建筑业应税所得率为8~20%,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徐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上级文件要  相似文献   

15.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贯彻劳社部发[2000]1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紧急请示》(渝劳社文[2002]5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规定:“今  相似文献   

16.
综合信息     
荆门市人民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荆门市政府下发[2000年]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工作大局。要依法审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通过强化审计监督,惩治腐败行为,大力制止”三乱”行  相似文献   

17.
根据国税函[1995]288号文件和财税[2002]29号通知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低于原值的,免税;售价高于原值的,按简易办法4%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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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提高诉讼费用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法院业务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诉讼费用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国家法律,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第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收取的诉讼费用,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其收取、分配和使用要纳入财政管理。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诉讼收费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不得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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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2000]049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对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除国税发[1997]37号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相似文献   

20.
电力开发企业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实体,主要从事计划外电源的组织、加工与销售,按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二次综合加价、燃料附加费和网改资金,其经营收入扣除了因组织电力开发业务的成本、费用外存在盈亏,在审计过程中对其盈利是否应纳所得税存在分岐,有待商榷。孝感市物价局、孝感供电局孝价工[1996]68号文件《关于执行省定我市一九九六年二次综合加价标准及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二次综合加价收入按年度结算,如发生溢余或短收,结转下年度核定加价标准时统一的调整,全额滚动使用,不得挪作它用。"按照物价部门政策、电力开发企业不应保留利润,有利润只是暂时的,应纳入下年度价格调整,因此电力开发企业就其电力开发业务利润认为不应纳所得税。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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