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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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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怎么种好、养好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面临的课题。"安徽省宿州市副市长李朝晖说,经反复调研,宿州市2012年提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即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一体化紧密型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形式。  相似文献   

2.
正从2012年起,安徽省宿州市率先探索试点组建"龙头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目前,全市联合体已发展到252家,加入联合体的龙头企业260家、合作社832家、家庭农场1701家,覆盖了粮食、畜禽、果蔬、林木等主导产业,年产值达280亿元以上。明确主体功能定位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新型  相似文献   

3.
安徽省宿州市探索推进以"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运行模式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起到促进成员优势互补、共享增值,以及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文章基于我国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背景及理论的总结,对宿州农业产业联合体制度内涵、成果贡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农业产业联合体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改进路径。文章认为联合体是具有产业链整合、成员互利共生、内外供应链金融结合等特征的制度创新,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4.
<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南京市围绕主导特色产业,大胆创新、加大扶持,培育了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了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提  相似文献   

5.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一些地方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了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丰富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模式,探索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路径,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6.
<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近年来,根据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工作当作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来抓,实行挂图作战,不断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与联合,推动不同主体利益联结、融合发展。  相似文献   

7.
浅谈家庭农场的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业组织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正在深刻改变我国传统农业经营方式。近年来,上海松江区在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中,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形式,作为现代农业组织的雏形正在逐步形成。  相似文献   

8.
<正>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安徽省宿州市在推进现代农业"两区"建设的实践中,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问题。2012年9月宿州市选择16个产业联合体开展试点,目前全市产业联合体已发展到136个,覆盖带动农户27.37万户,其中粮食产业联合体36个,经营面积51.28万亩,加入联合体的农业企业39个,合作社122个,家庭农场306个。明确三大主体功能定位,形成联合体经营新模式  相似文献   

9.
<正>为了将崇明建成上海市郊最大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崇明区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提升"三场一社一龙头"(家庭农场、博士农场、开心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课题组2018年一季度在崇明区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调研了农业企业10家、家庭农场157家、合作社137家、普通农户104家,调研范围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和农业园区。  相似文献   

10.
新视点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上海郊区正以多种形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本期特搞专栏刊登中共松江区委书记盛亚飞的文章:<松江区对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探索与思考>,为我们解读了松江区发展家庭农场的背景、条件、成效和做法.文章精辟地阐述了现代农业的真实涵义,家庭农场的特征,完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机制,对各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缪建平提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五个环节",正是目前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困惑之处和薄弱环节,只有在创建后狠抓规范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做大做强,走向成功之路.  相似文献   

11.
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十九大提出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已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有"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小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龙头企业+小农户"等路径,都是有效且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但上述发展路径中农业金融服务不到位、农村人才储备匮乏、小农户主体地位缺失、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据此提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小农户""政府+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高校/科研机构+家庭农场+小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小农户"等创新路径,并配合建立奖励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等保障措施加速小农户的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12.
正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是以保障优质粮食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同一市场品牌为导向,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种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契约形成要素、产业、利益的紧密连接,集生产、加工、服务为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是安徽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具体实践,是发展中  相似文献   

13.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龙头组织,发挥龙头组织引领作用。农业龙头组织外联市场、内联农户,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上有着独特优势和强大势能。农业龙头组织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领头羊",推动农业效益高;是质量品牌建设的"主力军",推动农产品质量高;是提升产业链价值链的"火车头",推动农民收入高。为此,必须加大组织推进力度,进一步培大育强农业龙头组织,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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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上海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上海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了解本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近期在全市9个郊区中抽选3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89家家庭农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新型农业主体发展较快,经营前景乐观,但资金、用地等问题成为主要制约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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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进一步了解闵行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闵行调查队于2018年5月至6月在区内5个镇抽选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一、被调研合作社基本情况被调研的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包含3家闵行区级示范合作社,成立时间为1-12年不等,其中12家成立时间为6-9年。从经营方式看,12家为"合作社独立经营",7家为"家庭农场+合作社",1家为"公司+合作社+农户"。从经营规模看,有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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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等利益联结形式,形成的关联紧密、分工明确、链条完整、利益共享的紧密型组织联盟。2017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苏迅速行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86家,带动各类经营主体1200多个,联合体涵盖优质粮油、绿色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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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围绕"创业富农民、创新强农业"目标,江苏省宜兴市西渚镇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要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为手段,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着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已经形成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四位一体"农业经营格局,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促进农业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合作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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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要在目前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农业体制中进行规模化、市场化经营升级,并完成农业的产业化变革,只有通过建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来实现和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种矛盾,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通过研究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模式,并参考垦区的特殊体制,较适合农场建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模式为:以农场公共服务、管理部门为主导,作业站管理人员为主体,种植户为服务对象的服务模式,同时以企业+作业站+基地+种植户的模式为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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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组织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通过土地集中形成适度规模,实行商品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在家庭经营、社会化生产、适度规模等方面有独特的内涵。文章对比分析了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同。研究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相比,在家庭经营、土地规模、土地来源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在工商登记、制度规范化等方面区别较大。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注册登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相似,但两者在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规模化途径、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相比,都是国家积极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两者在组织形式、监督费用、分工水平、生产要素来源方面有明显不同。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存,并不矛盾,无高低优劣之分。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较为灵活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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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对黑龙江垦区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要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推动资源资产整合、产业化升级,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努力形成农业领域的航母,为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必须从实现垦区产业公司与大农场(农场)和一家一户的家庭农场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入手,推动垦区向集团化、农场向企业化方向发展。本文就推动垦区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构建“产业公司+大农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提出几点建议,并对该经营模式建立了保障措施,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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