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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内容,论文以"微软黑屏案"为切入点,探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基本理论,进而论述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地位行为的规制,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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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反垄断法的基本实体制度之一。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通过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章对相关问题的规定基本上是合适的,但也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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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经济不断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最近几年,网络逐渐普及开来,在我国甚至是在全世界范围以内的互联网行业当中都出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竞争是一种严重的危害,并且这对消费者的利益也是一种损害。当下,互联网行业迎来了第三次发展浪潮,这与前两次浪潮有所不同,因为这正好标志着互联网从自由竞争的时代跨向垄断竞争的时代,甚至在互联网的某些领域已经出现了垄断现象,但是现如今,我们还依然没有相应的法律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限制和固定。所以,笔者今天将在这里针对互联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探讨,希望所得的结果可以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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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敏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6-50
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表现为超高定价、强制交易、搭售等。尽管在一般竞争领域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也应受到规制,但是公用企业为社会生产、人民日常生活提供基础性支持,其特殊的经营领域更凸显了这种规制的重要性。世界各国都通过立法规制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发展。我国的《反垄断法》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作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比较全面周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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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丽枝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3,(2):85-91
我国反垄断法以不具备"正当理由"作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限定条件。利用自己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行为是否具备"正当理由"成为判断此行为是合法利用还是违法滥用的重要标志。对"正当理由"地认定应该贯彻合理原则,符合反垄断法的目的,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福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所以应以提高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公平与竞争为考查要素。被指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可以用"正当理由"进行抗辩并负有举证义务,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或法院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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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建新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5):21-2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损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 ,我国现行法律对其规制在主体范围、操作内容、滥用目的等方面尚显不足 ,应借鉴他国成功立法范例 ,合理界定我国企业市场支配地位 ,对各种滥用行为单独列示以分别规制 ,并强化企业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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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11)
《反垄断法》对传统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在互联网平台下产生了诸多问题,究其根源在于互联网平台本身的网络效应、双边市场等特性。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需要打破固有思维,创新界定方法。证据收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举证责任分配不均,可通过强化法院证据收集能动性,借鉴文书提出命令弥补原告举证责任的劣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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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保护专利权人的垄断权与反垄断法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应保持平衡。鉴于专利垄断的特殊性,对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管制应相对宽松,反垄断法的规则应当灵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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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利用价格歧视、独占交易、搭售、低价倾销及垄断高价等方式,进行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极大地损害了我国消费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我国的竞争秩序。为此,在对跨国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济、制度等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从微观主体、国家宏观政策及制度等层面为解决该问题提出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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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1):95-101
随着大数据产业的逐渐渗透,我国传统行业逐步享受到互联网行业发展带来的经济红利。中共十九大报告将大数据+与传统制造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大数据产业在我国的飞速发展。其中,大数据的广泛运用为实现传统制造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为了使传统制造业能够在第一时间准确获得消费需求相关的大数据,攻克信息壁垒是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我国法律应建立权威性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参考标准,加强数据产业中相关垄断行为的考察,在经营者集中事前审查中增加对数据相关市场的考查事项,界定数据产权行使的违法边界,才能够维护数据交易市场的竞争秩序和数据需求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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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应以市场结构为主要标准,全面考虑市场份额量的因素和时间因素。但市场是复杂多变的,还应当考虑企业进入障碍、企业的财力、企业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程度、企业转向生产其它产品的能力、市场相对人转向其它企业的可能性、商品的替代品和潜在的竞争者等各种因素,从而共同认定经营者或经营者的联合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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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国峰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1):33-47
双边平台“二选一”行为对市场竞争的损害普遍存在,但其反垄断规制却一直效果欠佳,归根结底是忽视了双边平台与线上交易市场相互融合所产生的理论与实践上相关竞争失序、权益失衡的消极影响。双边平台不仅为平台企业提供线上交易服务内容,还是商家线上经营与竞争的虚拟市场空间,由此平台企业同时具有了服务者与市场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加之,平台因不能互联互通而具有独立性,高昂的转移成本产生了平台企业较强的锁定能力,多渠道模式则进一步削弱了平台企业间的可替代性,由此加强了平台企业的市场优势力量。因此,双边平台的“二选一”行为与传统排他性交易行为有着显著区别,具有更直接且更严重的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在双边平台“二选一”行为的规制过程中,既要解决反垄断法的适用难题,高效作出反垄断法规制模式的选择,亦要在此基础上,对传统排他性交易和反垄断规制理论的适用进行适当的解释、创新和突破,最终实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双边平台及其平台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规范平台企业经济主体的竞争规则,促进双边平台公正自由的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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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时荣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6,4(6):37-42
贸易以市场为媒介,然而市场并非万能,信息不对称等诸多诱因可能导致贸易领域市场失灵.在商品流通过程中,通过贸易规制,借助政府对公共利益调控力量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失,可以促进经济有序发展,从而克服市场失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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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9)
大数据时代给高校辅导员工作带来机遇和挑战,提升科研素养已成为辅导员胜任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和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诉求。当前,辅导员面临事务性工作繁杂、科研工作重视不够、定位模糊、基础薄弱、缺乏指导、提升科研素养等诸多问题。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树立大数据时代全新学习观;关注前沿学术动态,积累经典文献;夯实科研基础,注重工作案例的梳理;创设科研交流培训平台,团队协作促科研。这些举措有助于提升辅导员科研素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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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阳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7):115-117
在当今时代新的发展进程中,创新与创业正在日益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技术不断进步的重要活动。高等院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关键力量,也在积极探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出现,为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带来了全新的建设思路与模式,正在逐渐成为高等院校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推动力。文章通过调研探索了大数据背景下影响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的三方面因素,分别是项目孵化的成果转化率、项目孵化指导模式、项目实践与反馈是否及时,并针对影响因素提出了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的具体实施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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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娟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7):112-114
随着高校毕业生总数的迅速增加和企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企业基于目标人才的选择效率越来越低,人才市场上的人员流动性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催生了大数据技术的诞生与成熟,它为个体生产以及生活活动的智能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有效运用大数据技术能够有效地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能力进行分析,从而实现高校毕业生的精准就业,在减少高校毕业生就业路上的试错成本的同时,减少企业对人才抉择的成本。基于此,文章研究阐述了大数据的内涵及其对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规划的重要意义,并对大数据时代高校毕业生的职业能力进行分析,针对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规划服务存在的缺乏大平台支持以及共享、缺乏专业的数据分析能力等问题提出搭建大数据平台、提升信息服务能力、构建高校毕业生离校跟踪服务体系等精准就业实现路径,旨在为大数据时代高校毕业生的精准就业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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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以来,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供求失衡、房价涨幅过大等问题,政府运用信贷、税收、土地等多种政策工具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规制。本文通过实证数据,基于民生改善的视角说明了我国房地产市场政府规制效果不理想,表现在:房价还没有回到合理的价位,中低价位、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规制效果不佳的根源在于政府规制缺乏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多年来尽管房地产市场规制政策频繁出台,但地方财政对土地收入过于依赖、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房地产税收制度不合理等根本性问题并没有解决。因此,房地产市场规制的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加强长效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