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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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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商业众筹作为新的融资方式在激活民间资本,帮助初创企业、微小型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凸显不可或缺的作用时,对其定性及规制急需法律进行回应。本文在了解商业众筹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商业众筹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对此问题完善的具体路径,以期为我国商业众筹这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高风险金融模式的良性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众筹为创业者的项目融资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基于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四个众筹平台,收集整理了46个陕西省互联网众筹项目数据。从项目数量、筹资金额、行业分布、地区分布、众筹成功率等角度对陕西互联网众筹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陕西互联网众筹存在着众筹项目融资金额不足、众筹项目类型单一、缺乏特色、众筹方案设计质量不高、宣传互动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推动创业者和企业众筹融资意识、注重特色项目培育优化项目方案、加强项目的推广与上线后的持续宣传等促进陕西互联网众筹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罗成骏 《商》2014,(46):131-131
引言众筹一词来自英文中的crowdfunding,是一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型投融资模式。从2009年最早的网络众筹平台Kickstarter的设立到美国出台《企业振兴法案》(JOBS法案)正式将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网络融资模式纳入合法范畴仅用了短短3年时间。在合法化的同时,新众筹平台如雨后春笋,众筹的融资规模也急剧扩大,2013年行业总募集资金已达到51亿美元,世界银行研究报告预测2025年这一数字将突破960亿。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的法律地位,是判断其履行何种义务、承担何种责任、多大责任以及享有何种权利的基础和前提。法律地位不明晰直接影响互联网公益众筹的长远发展。目前立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界对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的法律地位有柜台出租人说、合营者说、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说和居间人说四种观点,在实践中,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所承担的职能与居间人最为相似,为发起人和出资人创造机会,项目成功后,出资人也会给付相应报酬。无论是柜台出租说、合营者说、网络服务提供者说还是居间人说,最后确定的法律地位均受到合同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5.
《商》2015,(11)
众筹(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一种随着互联网技术而兴起的新型融资模式,分为债权型众筹、股权型众筹、回报型众筹和捐献型众筹四类,其中股权众筹在欧美国家已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并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众筹模式的出现给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了便利,但由于众筹的快速发展和我国众筹等法律规制体系的不完善,众筹运行中面临了很多法律风险。本文主要围绕股权众筹展开,分析股权众筹的概念、特征、法律风险及对进行立法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郑侠 《现代商业》2008,(11):283-285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此规定在确立初始对我国金融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间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其现行规定的合理性和时代性便值得深入思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演变及对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制的论证,说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法上的缺陷.刑事立法只能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锐利武器,而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完善现行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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