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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关于社会审计法律责任的思考□胡志勇继1992年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为公开上市的深圳原野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为“长城公司”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法律制裁后,针对会计(审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社会审计所承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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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河北5月起审计报告须贴新版防伪标识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自2007年开始实行了验资报告和工商年检审计及其他审计报告粘贴防伪标识制度,在打击和预防社会不法机构和人员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出具虚假报告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和工商年检及其他审计报告的监管、规范审计收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为规范社会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审计行为,审计署最近发布了第一号令《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G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社会审计组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规定》指出.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组织承担的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等业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合法进行监督检查;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报送的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等报告有不实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对被审计单位委托的社…  相似文献   

4.
前不久,审计署法制司派员赴深圳市,会同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办”),严厉查处深圳兴蒙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审计报告问题。今年以来,深办在对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及其支行进行审计中,先后发现深圳协力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国正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唐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分别简称“协力所、兴蒙所、国正所、原东华所、原中法所、原唐人所”)等6家社会审计组织涉嫌弄虚作假,为深圳一辉、泰宝、泰明3家企业出具虚假的验资报…  相似文献   

5.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业务,受到法律保护”,“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实地验明,并出具客观公正的验证报告。现实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以自己辛勤的劳动,认真执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人们的尊重。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有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工作不按法定程序办理,轻率地出具报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又没有相应的质量控制制度,以至给国家、…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全国各地爆发出不少虚假或被法院及报告使用者认为是虚假的验资报告,导致不少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被拉上法庭被告席,有些注册会计师被处以罚款甚至被吊销资格证书,一些事务所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甚至被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撤消。轰动会计师行业内外的深圳经济特区事务所、北京中诚事务所和海南新华事务所三大案件,皆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事务所被依法撤消,有关责任人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被吊销。  相似文献   

7.
验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一项法定业务,具有较强的鉴证作用,其业务程序虽简单,但风险较高。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对此类业务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验资风险。那么什么是验资风险呢?我们认为验资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验资活动中,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出具的验资报告不真实,致使被审验单位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承担连带责任和损失的可能。过去,我们对验资风险认识不足,认为验资业务有其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标准,不会产生验资风险。但随着验资涉诉案件的一再发生,验资风险越…  相似文献   

8.
论推进我国社会审计职业发展的关键──“中诚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吴联生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事件,在审计职业界和理论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审计职业界纷纷以该事件为反面教材,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狠抓审计质量;审...  相似文献   

9.
略论验资风险的成因与计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从业范围的一项重要业务,可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并不愿意甚至拒绝接受验资业务。特别是近几年,随着“虚假验资报告”法律纠纷的增多,会计师事务所视验资业务为如履薄冰。如何有效地计量、减少验资风险,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此谈一点看法。 一、验资风险的成因 验资风险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某一验资业务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行政责任的可能性以及注册会计师因为某一验资业务而承担行…  相似文献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因为它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必要的验资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验资证据,分析、评价验资结论后,形成了验资意见,而出具的验资报告。该报告应当径送委托人,无需经其他单位审定,委托人或其他第三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相似文献   

11.
浙江省桐庐会计师事务所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造成利害关系人蒙受经济损失,不久前被法院终审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以来首例状告会计师事务所索赔案。它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敲了警钟。本文拟就虚假验资报告的成因、社会危害性、应负法律责任谈几点个人看法。一、造成虚假验资报告的主要原因1.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验资材料。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在验证企业注册资金中,实施了必要的、有效的程序和方法,仍不能揭露虚假情况,甚至有关部门、单位蓄意出具虚假资金证明,造成企业注册资金验证不实。2.一些地方的行政干预突出。个别党政领导为了繁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在 [1996]56号法函中提出了“虚假验资证明”这个概念,且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该法函没有对虚假验资报告的界定标准和机构,验资诉讼中有关当事方的责任划分,验资诉讼的审判和执行程序作出规定,地方法院只能根据本身的理解,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处理验资纠纷,导致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甚至挂靠单位承担无辜的债务责任。本文重点谈谈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诉讼中应重点研究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怎样界定验资报告是否为虚假   什么是虚假验资报告,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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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出资责任与验资责任○万县市万咨会计师事务所何泽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由此产生了验资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投资者承担出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承担验资责任是其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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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验资是验资单位出具验资报告的行为,在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时,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涉及注册会计师验资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研究注册会计师验资不实的民事法律责任问题,对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风险意识,减少注册会计师涉及诉案件的发生都大有裨益。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拟成立的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及相关资产进行审验。验资报告表明:甲公司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验资截止日,甲公司已到资本5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00万元,实物资本为200万元,实收资本金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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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资本和出具验资报告书是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业务。相应地,已经有《注册审计师验资规则》和《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来规范这项业务。我在外出参观、学习和培训时了解到我区很多地方的审计师事务所的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互之间的验资业务上竞争较为激  相似文献   

16.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并出具证明。”于是有了注册会计师的保险业务。因为出资居于各种目的及注册会计师的失职,由此产生了虚假或不实验资报告,致使注册会计师吃尽苦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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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划到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并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为了防范验资风险的发生,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对待验资工作,做到依法执业、实事求是、质量第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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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资的法律意义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在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行为损害了当事人和有知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责任。验资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是我国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的一项必经审验的法定程序,是对企业行为的首次中介性质的检验。《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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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验资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一个主要审计领域。近年来,我国已有数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而陷入法律诉讼之中。有人说,现在注册会计师正在沦为“任人宰割的替罪羔羊”。为了搞好验资业务工作,本文拟提两点看法。 一、办理验资业务,要增强风险意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不察实情有可能发表不恰当意见。为此,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相似文献   

20.
这是一件借款合同纠纷引发的虚假出资和过错责任案件。案件涉及多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被告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追加注册资本的验资业务过程中未发现股东有虚假出资行为而出具了验资报告,因而被法院判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对除应补足出资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则判决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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