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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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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爱菊 《特区经济》2008,235(8):239-241
随着合伙企业的发展,关于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越来越受到民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探求法人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的产生与功能,发现法人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分析世界各主要国家关于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的界定,作者提出:在我国民法典制定时应该赋予合伙企业法人地位。  相似文献   

2.
增加有限合伙制度,增加有限责任合伙制度,明确法人可以参与合伙,更多的企业组织形式将给规模巨大的民间资本带来更多的选择。此次《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对于我国投融资渠道、方式、规模甚或行业竞争力的意义不言而喻。[编者按]  相似文献   

3.
创业投资(VentureCapital)运作最为成功的美国,有80%的创业投资基金采取有限合伙模式(LimitedPartnership)。这一事实强烈地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大力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起步阶段,真正有效的运行机制是什么。本文在分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的特征、运作方式及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对我国创业投资业借鉴有限合伙机制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创业投资有限合伙的特征创业投资有限合伙(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指由承担有限责任的创业投资者和对承担无限责任的创业投资家设立的创业投资组织。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是创业…  相似文献   

4.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固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了有限舍伙制度、有限责任合伙制度,并明确规定法人可以参与合伙;然而,这些新制度的确立并非轻而易举,诸多难题仍然留待该法去解决……[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简谈有限合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限合伙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模式 ,亦是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良性选择。其对有限责任的修正和丰富市场主体的法律功能的凸现 ,应在我国立法上有一席之地  相似文献   

6.
前近代中国合伙企业组织的产权制度特征,学界尚无总括性、理论性的论述。本文尝试性地归纳其特征为:合伙企业资本有正本、副本、附本、客本等称谓,内涵各异,其实质似同于现代企业股本和企业准备金等组合;借本和领本于合伙企业的地位最易混淆,前者为债权,后者为委托代理经营;合伙企业的股份指向有以资本为标的和以收益为标的两种方式,后者为传统合伙特色,有其合理性;合伙企业的产权之变更与转让已形成普遍规则,且涵盖了无形资产的产权。另外,前近代中国的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有限责任的问题,颇具争议性,本文亦作出自己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前近代中国合伙企业组织的产权制度特征,学界尚无总括性、理论性的论述。本文尝试性地归纳其特征为:合伙企业资本有正本、副本、附本、客本等称谓,内涵各异,其实质似同于现代企业股本和企业准备金等组合;借本和领本于合伙企业的地位最易混淆,前者为债权,后者为委托代理经营;合伙企业的股份指向有以资本为标的和以收益为标的两种方式,后者为传统合伙特色,有其合理性;合伙企业的产权之变更与转让已形成普遍规则,且涵盖了无形资产的产权。另外,前近代中国的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有限责任的问题,颇具争议性,本文亦作出自己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正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治理问题2007年6月,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其中引入了有限合伙企业制度。这种组织形式由具有较高投资管理能力的专业机构或个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作为资金投入者的有限合伙人依法享有合伙收益,但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仅承担有限责任。这种制度创新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蓬勃发展,也加速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兴起。  相似文献   

9.
有限合伙具有非常适合创业投资基金运营的治理机制,它将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与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相结合,将普通合伙人的人力资本与有限合伙人的货币资本相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较好地平衡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应大力推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10.
我国合伙型中小企业存在着大量的表见合伙法律现象。源于英美法系“禁止反言原则”的表见合伙制度,对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十分有利,有效地解决了司法实践中无法回避的“表见合伙”问题。引入表见合伙制度,是今后我国加强和完善合伙企业立法必须研究和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1.
合伙人要素是合伙企业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如何解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2条中的“其他组织”是一个难题。合伙企业可以成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自然人合伙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合伙企业存续过程中,自然人缺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必导致当然退伙。成为有限合伙人的行为属于《公务员法》所规定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范畴,所以公务员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人。一人可以同时成为数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要受到诸种限制。  相似文献   

12.
通过商号之间资本与人力的联合,民国时期的组合伙贸实现了原产地、集散地与销售地之间的大宗商品贸易,其商业利润主要来自对市场的占有,从而达到控制价格与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公权力对组合伙贸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为商人提供了庇护,另一方面破坏了股权平等与债权平等的原则。本文揭示组合伙贸的本质是有限责任,有助于扩大市场占有且规避风险。  相似文献   

13.
隐名合伙是合伙的一种特殊形态,具有与普通合伙迥异的法律特征和法律效力。隐或合伙在国外已有千年的历史,对西方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我国民商事法律未确立隐名合伙制度,系现实存在立法障碍所致,故立法应首先肯认隐名合伙制度,再辅之以有效的配套措施,消除其不利因素,,从而维护交易的公平、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4.
郑惠荣 《中国经贸》2023,(5):112-114
合伙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签订合伙协议成立的组织形式。在我国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后,合伙企业从以往纯粹的自然人向合伙制转变,合伙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也要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当前合伙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人员需要认识到合伙企业的要求。本文探讨了合伙企业税务处理工作的相关要点,能够为合伙企业开展纳税管理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5.
当前为了能从制度层面帮助合伙企业健康稳定发展,非常有必要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法律制度问题进行研究。另外,合伙企业也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需要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破产,但是在合伙企业破产财产的认定司法实践方面仍然存在争议,所以当前急需对合伙企业申请破产后的财产进行明确的法律定性,以便能对其做出正确的处置。  相似文献   

16.
《产权导刊》2007,(11):58-58
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做了特殊规定: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7.
高怀发 《中国经贸》2011,(8):195-195
合伙企业是一种商业组织形态,以合伙人共同决策、管理方式灵活为特色,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会计职业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合伙企业的特征对专业人士决定选择哪一种组织形式有完全不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随着各种合伙企业和组织的普遍发展,关于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越来越受到民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现代意义的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商事主体并不是人为地提高合伙地位,而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问事主诹的标准在于其是否具有团体柱。  相似文献   

19.
傅明 《上海国资》2008,(2):74-74
2007年6月1日,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获得了合法的设立依据。但是外商投资企业欲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却仍然存在不小的障碍。  相似文献   

20.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具有出资优势;具有宽简的设立、运作条件和程序;合伙企业的税收负担较轻;新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和特殊普通合伙制度;此外,合伙企业还具有贷款利率低和凝聚力较强的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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