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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和国务院批准的《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国函[2001]79号)的要求,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人事、编制部门积极研究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办法 联合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反关定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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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财税[2013]103号执行后,原先执行的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同时废止.企业年金新政策与之前的规定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试作以下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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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中,职业年金将成为三足鼎立养老保险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支柱。但职业年金要想在高校职工养老中发挥支撑作用,还面临着诸如缴费基数低、苦乐不均、通货膨胀风险大、资金规模小等一系列问题。文章逐一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对策,希望国家在修订《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时予以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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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国务院文件首次提出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其间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2013年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正式确立了企业年金的“EET模式”。但在某些问题的处理上仍存在税法“盲点”。如何消除“盲点”,需要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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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4月6日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从今年起,全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将参加职业年金计划。加上参加企业年金的2200万企业雇员,全国有6000多万人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增加一份养老收入。之前,中国版401K计划正在制造事实上的贫富差距扩大。简要地说,中国版401K计划就是在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制度之外,通过税收优惠制度吸引企业和个人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并通过投资管理达到保值增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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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是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要完善职业年金运行制度,加强职业年金管理和政策宣传,对职业年金缴费、资金增值保值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促进其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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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意味着存在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告别了历史舞台.而本文正是根据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并轨"的公平性主要体现为制度公平、规则公平、交换公平和分配公平,并发现此次改革推行主要面临着具体实施、财政压力、职业年金落实方面的困境.针对这些困难,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措施,以提高此次改革的公平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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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建立统一的、独立于用人单位以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实行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与业已建立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相一致,即社会上通常所说的“并轨”。并轨的意义,首先在于彰显公平。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制度上的贯通,即机关事业单位施行与企业大体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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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持续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但同时,养老金替代率降低、人口老龄化加剧问题也日益突出,在职员工与退休人员的比例由4.6:1上升至2:1,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已逐步为更多地区和企业所重视。国发[1991]133号、国发[1995]6号、国发[1997]26号等文件对企业实施补充养老保险金(年金)均作了明确规定。为了尽快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2004年1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第20号令《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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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全民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103号文),对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规定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