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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对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处理、处罚问题感到很棘手,尤其是对“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以外的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处罚,更是感到依据不足。下面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对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的第五条第三款“追回被侵占、挪用的资金”;其处罚依据主要是《处罚规定》第九条“违反规定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不足十万元、但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员给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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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下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下称审计条例)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政收支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权利,但由于处理处罚的种类、程序不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国家审计署出台了《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困绕审计处理措施和四种处罚措施。《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款和第四条第四款“依法采取的其它处理处罚措施”,应当包括司法强制措施在审计中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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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能否处罚之见解郭少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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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对那些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其种类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审计处罚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行政处罚权,为了保证您的审计处罚合法有效,在行使审计处罚权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审计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审计法》第45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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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将“没收违法所得”定位于处罚类(见第8条),与此不同,《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却将“没收非法所得”定位于处理类(见第5条)。两种定位,谁是谁非?笔者谈谈粗浅认识。一、“没收”措施的范畴决定其特点对违反财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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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角与配角的关系 根据《宪法》、《审计法》及其它财经审计法规的规定,国家赋予审计机关查处大案要案的审计监督职能,一般是指查处严重违反财政法规、截留、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资金的款项的行为,在这方面查处大案要案,审计机关要唱主角。在过去的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查处的严重违反财政法规的大案要案,主要包括有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收、动用国库款项;违反规定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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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审计机关内部对审计执法权限产生了一些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审计机关可以按照《审计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所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处罚和评价。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不仅具有检查监督权,而且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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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法规的理解缺乏一致性 如在财政审计过程中对违反税法补缴税款和罚款问题的有关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692号)文件中规定“……审计部门查出的纳税人违反税务法规的行为,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处罚,而不能按《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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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有关财政、金融、税务、价格、投资、海关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能否依据这些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呢?这也就是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对此,有两种不同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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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冲转或者调整会计账目是审计人员经常使用的审计处理措施。由于目前多个财经法规、规范性文件均有有关处理规定,造成审计人员实施该处理时适用法规混乱,以至同一违规问题、同一处理决定在不同审计机关、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审计组的审计文书中适用了不同法规,影响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结合审计实践,现就责令冲转或者调整会计账目适用法规问题作一具体分析。一、关于违反财政法规涉及挤占成本、挪用资金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对违反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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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第三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一般情况下,审计机关做出处理、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处理、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审计人员只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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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法律障碍已经消除
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这条规定叙述的比较含蓄,主要是为了保持与审计法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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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审计处理处罚概念的认识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规定,是指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