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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6年12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了“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顺利通过技术审查,标志着“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获得成功。 相似文献
2.
魏超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7,(6)
永春制香业历史悠久.宋朝末期,曾任泉州市舶司的阿拉伯大商人蒲寿庚,家族世代经营香料.其后裔内迁至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定居,制香工艺薪火相传,使永春县成为全国重要的制香基地.2006年,永春篾香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永春县历来十分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全县现有永春佛手、永春芦柑、永春老醋、永春篾香、永春漆蓝、永春纸织画等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在永春篾香获批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迅速成立了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充分挖掘地理标志的品牌价值,促进了永春篾香产业的迅猛发展. 相似文献
3.
王永文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3,(7):36-37
2005年以来,永春县先后成功申报了永春芦柑、永春佛手和永春篾香、永春老醋等4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项目。2013年,永春县质监局继续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探索启动新一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开发传统县域特色产品品牌价值。 相似文献
4.
解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李凯年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6,(3):59-60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世界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开展得比较晚,从1985年3月10日加入《保护IT业产权巴黎公约》算起,只有20来年的历史。虽然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法规建设、执行体系、申请主体、推进方式等许多方面还不尽完善,特别是《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两部现行法规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2005年6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并于同年7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的施行,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相似文献
5.
李南材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0,(10)
永春佛手茶于2006年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8年制定了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永春佛手>并发布实施.随着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永春佛手茶产品质量的提高,大幅提升了知名度,极大地促进了永春佛手茶文化的传播和茶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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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8,(10):21-21
10月15日,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在福州主持召开了标准审查会,尤溪县制定的首个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尤溪金柑》获得通过。来自广西大学、浙江省农业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三明市农业局、尤溪县生产单位的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审查。该标准的审查通过,使地理标志产品尤溪金柑有了高标准的质量技术要求,对引导果农实施尤溪金柑标准化栽培技术、提高果品质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尤溪金柑产业健康发展、有效保护尤溪金柑地理标志产品、提高果农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8,(7):28-28
近年来,安溪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加大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牵头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98-2004《原产地域产品安溪铁观音》,并于2006年对该标准进行修订,更名为GB/T195982006《地理标志产品安溪铁观音》,同时,推动政府制定《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规范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受理和监督等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安溪铁观音神州行”系列活动,加大对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宣传力度。三是推广使用《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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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9,(4):35-35
日前,由建宁县提交的《地理标志产品建莲》国家标准已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正式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4号)),于2009年6月1Et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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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须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52-54
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国家地理、文化和传统工艺的结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按照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作为应对“入世”、扶优扶强的重要措施。2005年6月。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国家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于2005年7月15日开始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充分体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注册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标准等“五个统一”的原则,它的制定、发布和施行体现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特色.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近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祁县酥梨》山西省地方标;隹专家审定会在省城太原举行,来自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科院果树所、山西省农业厅果业站及省、市、县质监部门的16位专家学者参加了审定会。会上,专家们对祁县质监局起草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祁县酥梨》标准进行逐条审查论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3.
辰晓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8):11-13
2005年7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保护规定》的出台旨在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保护规定》出台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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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9,(1):22-22
2008年1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了“福鼎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审查通过了“福鼎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来自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法国卡慕公司、锦江麦德龙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福鼎白茶”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 相似文献
16.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12):39-39
我国第一部针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出台的地方政府规章《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正式出台,2006年12月10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陕西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进入更新更高的层次,将对加强陕西地理标志产品发掘培育,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续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17.
2009年6月2日.龙城太原一幅花团锦簇、生机盎然的景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山西老陈醋》专用标志使用新闻发布会在这里召开了。山西紫林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醋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成为首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山西老陈醋》专用标志的使用单位。具有悠久历史渊源、深厚文化底蕴、独特制作工艺的山西老陈醋步入了一个更活跃.更有序、更快速的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18.
解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督与选择》2008,(12):62-63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对于保护我国民族精品和文化遗产,提高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附加值和在国外的知名度,扶植和培育民族品牌,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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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质监局将加强对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的打假力度,对那些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将按《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