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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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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新《公司法》建构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世纪中后期,为了加强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制约公司管理层滥用管理权,并平衡股东与董事会的权利,英美两国在衡平法上首创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它的建立和完善同20世纪公司法倡导股东地位平等和强调公司少数股东利益保护的思潮密切相关。作为对公司少数股东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派生诉讼虽发展于英美国家判例法,但现已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多数国家的商事立法所确认。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也确立了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2.
新《公司法》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和平 《特区经济》2006,(9):133-134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其存在的不足之处也很明显,要充分发挥它的作用,还需要在许多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魏庆坡 《魅力中国》2011,(2):154-154
股东派生制度在规范公司董事和股东方面、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新《公司法》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是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具有自身的特殊之处,本文从该制度的历史渊源,域外国家对公司在股东诉讼派生制度地位的规定,以及对该制度如何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期待对我国公司法制度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邵慧慧 《特区经济》2008,(9):114-115
股东代表诉讼是伴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而产生的一种诉讼机制,是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及其它救济方法不足的必要手段。我国新《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但制度追求的目标和制度运作的结果往往并不如一。本文通过对新《公司法》有关规定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略有裨益。  相似文献   

5.
马登科 《特区经济》2005,(2):101-102
股东派生诉讼(shareholder‘s Derivative Action),也称股东代表诉讼(Shareholder‘s Representative Action)、代位诉讼、传来诉讼和衍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利益遭受不法行为侵害而公司却不能、怠于或拒绝追究公司机关成员或侵害人的责任以维护自身利益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作为公司之“临时”、“特别”代表人,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公司对侵害人所提起的诉讼。  相似文献   

6.
对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俊  代涛 《特区经济》2005,(8):272-273
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价值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拒绝或怠于通过诉讼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法律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公司对侵害人提起诉讼的一项法律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最早是由1828年英国的衡平法判例所创立,亦称派生诉讼或代位诉讼。  相似文献   

7.
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公司法》第二次修正案。权威人士称,《公司法》的修改草案有望年内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获得通过,这次的修改草案才是“大手术”。在真正通过之前,《公司法》修改草案还有重重悬念。如果这些悬念的答案确定了,《公司法》也许会迎来它的“第二春”。  相似文献   

8.
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公司法》作了许多修改以解决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公司治理.一直为业界所诟病的内部人控制和关联交易等将会大大减少,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将会得到有效保护.在新〈公司法〉的指引下,中国公司治理显露出新的走向.  相似文献   

9.
朱川 《上海经济》2012,(5):32-34
引子:一则案例引发的问题原告王某与被告甲公司约定共同投资设立第三人乙公司,其中王某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49%,甲公司以被告江某代表甲公司出资,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51%,江某为执行董事、法定  相似文献   

10.
邹丽婷 《开放潮》2006,(7):54-55
与旧法相比,新《公司法》修改的最重要的方面:一是关于公司资本制度的修改:二是关于设立一人公司的制度;三是关于公司治理制度的修改。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法律文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公司法》也是经过几次的修正和补充,最新的是2017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下文简称为《公司法司法解释(四)》)。随着《公司法》的逐步修正,从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角度来看,也是保护机制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当然,中小股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也得到了越来越有力的保障,文章对新《公司法》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现状、必要性及保护完善进行了探讨,尤其是随着《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施行,本文也将在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保障方面进行阐述,并与美国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2.
13.
张波 《上海国资》2006,(1):42-46
“这样大面积的法律修改的确罕见,必将造成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4.
王杰 《上海国资》2006,(1):44-45
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主体(股东代表)只有一个。  相似文献   

15.
新《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公司法》修改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大支柱制度上,即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模式。在资本制度上,体现出从过去片面强调资本信用到兼顾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在公司治理模式上,一方面借鉴了国外有关公司治理的先进理论,另一方面吸收了《公司法》实施10余年来,国内公司治理模式发展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16.
王斌 《中国经贸》2010,(18):77-77
新《公司法》是借鉴西方国家公司法的立法经验,总结我国《公司法》施行中存在的问题,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而修订的。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弄清新公司法立法的价值取向。目前,我国公司法修改是以效率为价值取向,兼顾公平和安全;减少国家管制,倡导公司章程“契约自由,培育公司的市场化机制。其次要掌握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一人公司”的引入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17.
焦国民 《北方经济》2006,(10):60-62
2006年1月1日,修改后的《公司法》开始施行。新《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和资本制度、公司对外担保规则、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公司股东责任等方面做了重要的修改和调整。  相似文献   

18.
独立董事是个舶来品,西方英美等国的实践表明,在董事会中引入不在公司任职,且与公司无利益关系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对于公司经营者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判和监督,可以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我国是一个“新概念”,我国引进这个“新概念”据有关资料介绍是为了解决“一股独大”的大股东操纵董事会的现象,切实防止上市公司造假,“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等违规行为的发生。这一“新概念”在我华夏大地一出现,立即被抄得火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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