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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院非讼化调解的现状我国的委托调解与国外作为司法ADR主要形式的非讼化调解在很多方面都是一致的。从各个法院运行的具体情况来看,委托调解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1)法院根据调解案件的需要自己组建调解员队伍的模式。法院的调解员由法院聘请,在法院从事非讼化调解工作。调解人员主要由退休法官、优秀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组成。目前,这种模式在一些地区已发展为附设在法院内的规模较大的诉调对接中心。(2)由司法局选派优秀的调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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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的法院来讲,商标和商号的纠纷由来已久,但是到目前为止,法院在解决该纠纷的时候好像仍然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标准,一审法院的判决总是被二审法院推翻。这些反反复复的判决无疑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还有可能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本文试图通过对几个案例的分析,以提出解决该类纠纷的一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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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院(原称欧洲初审法院)和欧盟法院,即欧盟的最高管辖法院,负责审理针对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上诉委员会就欧共体商标事务提起的上诉案件。《欧盟理事会第207/2009号条例》(以下简称“CTMR”)阐述的是欧共体商标受保护的条件和范围,在实质上和《第2008/95/EC号指令》(以下简称“TMD”)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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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重德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4)
本案是一起由于电力局不服工商局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及州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在行政案件的审理中是不多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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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审判制度改革的道路上,国内一些学者提出我国法院应该建立调审分离制度以替代原来的调审合一制度。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调审分离不能有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有效限制主审法官对案件的不当影响力,也不能提高法院解决案件的效率,因此,当前的民诉调解制度改革应该另辟蹊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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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各单行法自2001年增设合法来源抗辩条款后,稍具法律知识的被控中间流通环节侵权的当事人为不承担或少承担民事责任,基本都会提出合法来源的抗辩主张。很多情况下,法院也主动问起是否可以提供合法来源。而与此相伴的是,不同法院、同一法院不同审判人员对合法来源的构成要件、合法来源把握的尺度和标准认识无法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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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由于长期欠缴物业费、供暖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57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业主实施入户强制执行,并对其中故意妨碍法院执行和据不执行法院判决的16人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理。据了解,基层法院一次出动近百名法警、法官,并实施入户强制执行的举措,在本市尚属首次。法院强制执行业主欠费案件,经多家媒体报道,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和前所未有的关注。业主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受到如此“待遇”,原因何在?从中反应出的物业管理纠纷深层次矛盾更是耐人寻味,而这种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讨论,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物业纠纷产生的复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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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市民陈某的丈夫于1997年7月去逝,留下私人产权的三室一厅住房一套,陈某与其公婆同住。1998年5月,陈某到县房产局将原在其丈夫名下的房产变更为陈某个人所有,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00年5月,陈某以其公婆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公婆搬出。此时其公婆方知陈某已换发房证,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保护其继承权。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丈夫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因此,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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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和司法现实中的有利因素 ,最大限度地保护煤炭企业合法权益 ,现根据煤炭行业特点 ,就清欠诉讼中应重点把握的六个问题 ,提出如下处理措施 :一、争取本地法院管辖煤炭企业依法起诉追讨煤款的案件 ,一定要努力争取由本企业住所地法院管辖。与在外地法院诉讼相比 ,有三点好处 :首先 ,本地法院审理煤炭买卖纠纷案件较多 ,对煤炭经营较为熟悉 ,案件处理比较专业 ,对煤炭企业较为了解和同情 ,有利于案件审理的公正和及时 ;其次 ,可以免去到外地法院诉讼来回奔波的精力和财力 ;再次 ,可以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减少其侥幸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