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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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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关"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制订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个人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并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意味着个人合伙企业自2000年1月1日起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现行的会计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务中会计处理较为混乱.  相似文献   

2.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人身份确定所得税缴纳我国于2006年公布了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投资主体由原来的自然人扩大到法人和其他组织;组织形式除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外,增加了有限合伙企业。与自然人、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税收具有特殊性。随着合伙企业的迅速发展,合伙企业税收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鉴于此,本文对合伙企业所得税问题归纳如下合伙企业纳税主体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法》修订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只涉及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的收入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3.
《财会月刊》2008,(9):78-78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相似文献   

4.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主体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新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5.
程海涛  李忠华 《会计之友》2012,(21):106-108
公司制和合伙制是组建私募投资公司较为常见的两种组织形式。合伙制形式下的合伙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投资方式税收政策有所不同。合伙企业实现利润,一般只需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公司企业实现利润,既需作为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向个人投资者分配利润时扣缴个人所得税。通常的分析测算结论是合伙企业总税负低于公司企业,但若考虑公司制下个人所得税通常会滞后缴纳,合伙企业退出时可能还会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税法中对特定公司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等因素,也不能说合伙组织形式就一定节税。  相似文献   

6.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这部法律草案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新税法虽然对小企业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7.
法规专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相似文献   

8.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主体的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对此作了细化诠释:“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  相似文献   

9.
一、企业并购目标选择的纳税筹划 1.组织形式的选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企业都必须选定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从而避开不利于自己的纳税条款。公司制企业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公司制企业的利润总额在企业环节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利或红利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又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只就个人分得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0.
一、税收优惠政策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1、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相似文献   

11.
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要点新旧对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纳税人(一)新法律法规《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2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  相似文献   

12.
房地产估价是指对某一房地产客观合理价格的估计、推测和判断。基于房地产的特性,房地产估价活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风险性。而房地产估价机构作为专门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主体,其采取何种组织形式便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充分考虑房地产估价业务的特性并结合自身需要选择适当组织形式,不仅有利于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有效运营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降低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的责任风险。现代社会各类市场主体所采取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其中公司与合伙企业合称为共同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则称为个人企业。这三的主要区别见右表:  相似文献   

13.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纳税筹划空间。本文推荐了几种主要的纳税筹划思路:选择企业的外部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还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选择企业的内部组织形式———分支机构设计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合理设计投资者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数额。  相似文献   

14.
最近,笔者在财务互审时,发现一些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计缴所得税的方法上有误。笔者想就此谈些学习体会。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征个人所得税”,并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有查账征税和核定征收两种办法。一、…  相似文献   

15.
陈江华 《企业经济》2003,(11):191-192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分别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解散作了相关的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尚有欠缺。特别是对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公司法未作特殊规范,原则性的规定无法适用于这一类特殊的公司形式。  相似文献   

16.
《财会月刊》2008,(1):72-7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相似文献   

17.
一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税收法律作为税收管理的特别法,在税务管理上的效力要高于普通法。有限合伙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不是自然人,因而征收的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即对企业的同一项生产经营所得,就不同身份的投资主体,既要征个人所得税,又要征企业所得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明确,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在我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相似文献   

18.
《财务与会计》2006,(5):49-49
2006年4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19200元/年(1600元/月)。  相似文献   

19.
合伙企业制度作为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在我国,合伙企业是与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并列的三种主要企业组织形态之一。我国现行的《合伙企业法》颁布于1997年2月,随着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该法规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迫切需要修改完善。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最终于8月27日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新法案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法案相比,新《合伙企业法))主要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以及法人合伙等内容,此次修订将给我国的风险投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行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  相似文献   

20.
赵慧君 《企业活力》2005,(12):68-69
<正>一、企业设立阶段的合理避税 1.组建形式的合理避税 在企业组建形式方面进行合理避税,应特别注意两个重要环节:第一,股份公司和合伙企业的选择。目前许多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然而,公司有着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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