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3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被写进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并明确要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也是补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作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护险是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保险种,被称为“第六险”。自2016年起,我国在14个省份35个城市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0年新增14个试点城市(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国家医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已覆盖49个城市、1.45亿人,累计有178万人享受待遇。 相似文献
2.
自2016年以来,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数不断增加,参保人数和基金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但制度运行的地区差别较大。基于调研获取的有效数据,按照“收入支出比/参保受益率”将制度运行状况分为基金承压、相对平稳、基金冗余三类,通过比较它们的“参保受益率”和“收入支出比”,发现试点地区的制度覆盖与基金支撑能力、基金收入与基金支出之间都缺乏显著的线性关系。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具有复杂性,既包括医保基金划转能力有差异、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不足等客观原因,也包括试点地区对长护险制度的定位有差别、地方政府对长护险政策解读不同等主观原因。据此,从完善制度内容和规范基金管理两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德国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在建立该制度的各国中独具特色,其社会保险筹资与强制性商业保险筹资相结合的双轨运行模式,在参保对象、筹资责任、筹资的财务模式以及筹资水平等方面均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学习和借鉴德国的相关筹资经验将有助于我国在构建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方面少走弯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