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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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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从2007年年底我国提交了加入GPA初步出价之后,经过艰苦的谈判工作,我国又于2010年7月递交了第二份出价,之后,一些GPA参加方向我国提出了第二轮要价,普遍对我国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出价的要求。我国政府已承诺将在2011年年底提交第三份出价。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即将于2014年底提交加入GPA谈判的第六份出价清单的关键阶段,财政部于2014年12月2日-3日在北京召开了WTO政府采购协定国际研讨会,围绕欧美政府采购法律制度、GPA谈判和出价等主题进行多方面深入交流,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我国加入GPA谈判提供帮助和借鉴。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20个中央部委相关人士,军队和武警部队部分代表,以及各省(区、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相似文献   

3.
我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做出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以下简称GPA)的承诺,并于2007年12月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的申请和初步出价,正式启动加入GPA的谈判。2009年以来,许多高层对话和会议都涉及政府采购,外方通过各种途径向我国施加了巨大的压力。对于GPA,我国存在多种争议,有人认为加入GPA将有利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也有人认为加入GPA将危及我国很多产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为了履行入世承诺,我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8日向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递交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政府采购协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以下简称"GPA")申请书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2008年我国向WTO提交了关于政府采购法律体制的国情报告,标志着法律调整谈判正式启动。2009年提交了中国加入GPA出价路线图,表明我国出价地基本立场。  相似文献   

5.
一、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中货物类的两次出价调整很大 2007年12月,我国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随后在2010年,我国向WTO政府采购委员会递交了第一次修改出价。在货物方面,我国两次出价有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在加入GPA上所作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折射了我国对GPA认识的变化。由于GPA各参加方对我国下一次的修改出价极为关注,因此,  相似文献   

6.
本文作者针对白皮书中敦促我国在今年上半年提交一份具有实质意义的、经修改的出价清单的情况,提出我国GPA初步出价清单既符合我国发展中国家国情,也不违背GPA条款,并详述了五点理由进行佐证。  相似文献   

7.
据悉,在刚刚落幕的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议上,中方承诺在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委员会7月会议前,提交一份强有力的((政府采购协议》(GPA)修改出价清单。  相似文献   

8.
引言 中国政府采购政策的一个重要发展是中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8日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加入其政府采购协定的申请以及首次出价清单,从而启动了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的工作。  相似文献   

9.
2007年底,中国政府正式启动了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谈判,作为对入世承诺的履行,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2013年是中国加入GPA谈判的第六年,截至目前,以财政部牵头的工作组已经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四份出价清单,与GPA各参加方的谈判正在紧张进行中。  相似文献   

10.
2007年12月28日,中国政府将申请书和初步出价清单递交给WTO秘书处,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  相似文献   

11.
为了履行我国对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12月28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我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申请书。当日,我国常驻WTO代表团将申请书和中国加入GPA初步出价清单递交给WTO秘书处,  相似文献   

12.
我国加入GPA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但是对有关GPA与中小企业的研究仍有待深入。文章基于GPA参加方有关例外的使用情况和实际应用情况,梳理和总结了GPA参加方的经验;从我国实际需要出发,对我国中小企业加入GPA有关条款和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文章对中小企业有关GPA问题的整理将有助于我国加入GPA时对有关中小企业的问题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3.
《国有资产研究》2011,(7):20-28
加拿大要价 (2010年9月21日) 加拿大对中国2010年7月9日的再次出价(GPA/ACC/CHN16)表示感谢。中国修改出价中做出了很多改进,加拿大赞赏中国此次迈出的积极一步。现提出新的要价,期待中国作出改进并提交新的出价。加拿大保留进一步提出要价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中国初步出价是在考虑谈判空间基础上全面平衡GPA协定缔约国义务与我国政府的采购实践之负责承诺,中国美国商会的期待既不正当亦不合理,务实的做法是应合理期待中国加入GPA协定之出价,进而为其在中国的公司可能分享到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份额提供务实的、具有操作指南之建议。  相似文献   

15.
《国有资产研究》2008,(6):56-56
为进一步做好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谈判工作,使相关人员全面了解掌握GPA条款的背景和含义,财政部于2008年5月12~15日举办了GPA培训班。参与GPA谈判研究的有关人员,地方财政部门负责GPA研究的有关人员,为GPA研究提供技术支持的顾问专家,列入初步出价清单的有关中央单位的代表共2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相似文献   

16.
中国2001年加入WTO,同时在“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中正式承诺:中国有意成为GPA协定的参与方;并白加入WTO协议之日起成为GPA协议观察员,同时将尽快(以“两年内”为限)通过提交附录,开始加入该协议的谈判。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政府采购法》,开始了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17.
《政府采购协议》(Government ProcurementAgreement,GPA)是WTO管辖的单项贸易协议,是各缔约方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以实现政府采购国际化和自由化的法律文件。我国于2007年12月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文章深入分析了WTO《政府采购协议》(GPA)有关技术规格的规定及GPA成员国技术规范体系,通过剖析国际间政府采购关键技术节点,以功能和性质为依据构建了我国国际间政府采购技术规范体系框架。  相似文献   

18.
5月26日,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西安开幕,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王保安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这是我国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进入攻坚阶段、加入世界贸易组织GPA谈判到了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高举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的旗帜,面向未来,面向世界,  相似文献   

19.
加入GPA,将给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及法制带来巨大挑战和机遇,这似乎是业界已形成的共识。正基于此,财政部要求有关部门宣传学习GPA。学习的根本目的可能在于: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一旦加入GPA将践履协议义务。国家履行依国际条约或协议承担的义务之根本途径则是在国内实施国际条约或协议,而这种实施是以相应条约或协议在参加方适用机制为基础的。可见,了解GPA如何在参加方适用是认识与理解GPA的核心与关键。  相似文献   

20.
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重点。但是对于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仍存有大量的疑问。目前,我国正在就加入GPA进行谈判。加入GPA意味着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这对我国产业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问题。文章梳理了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力求从根本上明确政府采购产业政策功能,从而更有利于我国加入GPA后对本国产业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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