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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农村土地承包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5.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建设的五大任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属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属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然而,这里明确的仅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是乡、村还是组,以及是什么样的组织等问题,法律规定不具体,理论界分歧很大,现实生活中则更是多样化。产权代表的模糊导致农民承包土地时未按严格意义的所有权概念向所有者交纳承包费(地租),各种外来力量干扰农民所有权、损害农民集体利益,也造成查处地隐性市场、规范集体土地市场困难重重。国家应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代表及其权能、权限作出简单、明确的法律规定。笔者以为,农村集体土地应当归行政村全体村民所有,所有权代表为受村民委员会监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村土地公司,其它行政单位和经济组织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3.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属于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村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该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本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都不是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  相似文献   

4.
海南省文昌市一村干部来信说:我是《乡镇论坛》的忠实读者,对每期的《乡镇论坛》都认真阅读,以指导自己的工作。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个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我所在的镇的政府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土地所有权为由,在土地承包给村委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时,未通过村委会同意就签订承包合同,请问是否合法?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  相似文献   

5.
《乡镇论坛》2008,(1):36-37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相似文献   

6.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某村民问:我们村耕地非常少,但村里一直把生产队遗留下来的耕地以“竞包”的方式另行发包给村民。10年前,我父母以每亩每年80元的价格承包了3.5亩。去年到期后重新发包时,并没有人与我家竞争,我母亲也明确表示要继续承包。由于我家没有当场交纳承包费,再过几天就听说村干部已私下将这块地以每亩每年20元的价格承包给了某外村人。请问,村干部这样做合法吗?我父母还能否承包这块土地?答:来信中所说的“生产队遗留下来的耕地”实际上是机动地。所谓机动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包土地时,预先留出的不参与本轮承包的少…  相似文献   

7.
法律顾问     
怎样才能承包这块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明伦镇明伦村上梅林屯村民卢金山来信反映:我想承包本屯里一块大约有100亩的水田,但不知道怎样做。请问这样的事是否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该从哪里做起?怎样做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答:从来信的情况看,你首先要弄清楚这100亩水田的发包方是谁。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  相似文献   

8.
海南省白沙县某村一位姓符的农民来信说:我村有三位村民,在无承包合同书的情况下,自行在我村荒山上种植橡胶苗。就此,我村多位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反映。现在橡胶苗已经长大了,村委会主任提出,要将该荒山发包给那三位村民。对此,我们其他村民都有意见。请问,村委会主任有权这么做吗?答:你村村委会主任无权这么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了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  相似文献   

9.
前不久,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某村四户农民状告当地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本来性质基本一致的案件,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其中的三户农民被法院驳回起诉,所承包的土地被收回;另一户村民却赢得了官司,法官判决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而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同时承包土地的四户村民,只有打赢官司的村民在承包时要求村委会签订了正式的土地承包合同。种地不赚钱:村里发包土地村民反映冷淡2001年10月,某村委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决定对村里的一些机动地进行发包,由于村委会没有将机动地发包的诚意,加之当时种地几乎是…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未赋予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或企业)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人地位。况且,村、乡(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行政机关没有分离的运行机制,村、乡(镇)集体土地财产如何从经济上体现,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1.
《湖南房地产》2005,(10):54-55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荒山、荒丘、荒沟、荒滩(洲),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承包,应当遵守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某教师问:我是一名乡村教师,家里原承包耕地13.6亩,1996年将全家户口转为酒泉市城市户口后,村委会在二轮承包中将我家原来承包的耕地承包给他人现因家属无业,我想要回原耕地耕种。请问,我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答:很遗憾地告诉你,你的要求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尽管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获得承包权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承包方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就体现了这一含义。由于你们全家在二轮承包前就转为了…  相似文献   

13.
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已开始依法管理村务,但是村委会违法用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笔者对三起因村委会违法用权而引发的事件进行了调查。 案例一:某村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擅自做主,将本村的8亩耕地承包给外村人。去年该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村民要求废除合同,收回土地重新发包,并就此事与村委会发生矛盾,批评村委会不与村民商量,要求上级仲裁机关给予裁定。 案例二:某村根据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将本村的一家企业租赁给本村的一位村民,租赁期5年,租金24万元。…  相似文献   

14.
村治咨询     
未经村委会同意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吗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镇某村委会主任来信问:经济社与外来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只经镇经管站鉴证,未经村委会同意盖章,有效吗?答:土地承包是农村经济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村委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因此,代表集体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有效的经营和管理,是村委会管理集体经济的重要职能之一。但当前农村许多地区存在着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拥有土地发包权的情况。这里的…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海域包括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法享有使用权的、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承包用于养殖生产,即享有海域承包经营权。在我国《物权法》上,渔民的海域承包经营权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相同的,都属于用益物权。但在实践中,同样作为不动  相似文献   

16.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在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于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但由集体长期使用的土地享有的支配权以及享受其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已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继承等方式流转。笔者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要件进行以下探讨。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在我国,自古以来农民和土地密不可分,土地乃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随着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开始脱离土地向城市转移。劳动力的转移必然要…  相似文献   

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洛东乡王格村王格第十一村民小组于1984年将面积2.6亩土地发包给何某承包,因排水纠纷何某一直没有耕种,弃耕抛荒。2000年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调整时,村民小组将该土地作为机动地未发包,该土地一直荒芜。2004年8月,村民小组将该地发包给周某、韦某承包经营。两人将承包地进行平整追肥,并于当年10月撒下高产油菜种子。2005年1月3日,何某以该地是其承包为由,将该承包地种植的油菜犁翻毁坏。周某、韦某发现后即请求乡司法所调解,经司法调解未果,两人对承包地的油菜进行扶正护理,大部分油菜又得以成活。2005年3月的一天,何某…  相似文献   

18.
《乡镇论坛》2009,(22):40-40
吉林省长春市某村干部问:1976年,为解决村里孩子上学问题,我村将村里5公顷土地口头划给村办中学使用,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1992年,村办中学被另一所中学合并,但5公顷土地并没有退还我村。现我村村民要求收回土地发包给村民,但学校却认为该块土地已变为国有土地,应当由学校继续使用。请问,对这5公顷土地我村能否收回?  相似文献   

19.
河北省南和县某村民问:去年底,我承包了邻村一块河滩地,承包期为10年,并和邻村签订了承包合同。可今年春节后,邻村村委会找到我说,该村有一村民愿意以相同的条件承包该块土地,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所以不能把地承包给我,而只能把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利用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荒地、林地、草地、或者其他闲散用地,发展土地信用存贷业务的企业法人。其经济性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集体所有制的法人企业。它的经营范围包括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托包、转包、互换、出租、承租、转租的服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入股、联营、出租的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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