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对成本费用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为了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数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此规定了限制性开支标准。修订前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部分准予以0.5%tL率在税前扣除;而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按0.3%的比率在税前扣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按不同的比率计算可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即在不超过业务收入0.5%的范围内,一律按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的60%扣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对业务招待费较高的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呢?笔者试作如下分析。  相似文献   

2.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通常被界定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准确把握这一新规定,要求企业在列支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方面要确定三个边界,即确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边界、确定销售(营业)收入的范围边界以及确定可列支业务招待费的数量边界。  相似文献   

3.
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费用。以往在税法或财务制度都不允许业务招待费扣除或列入成本费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其与外界的各种经济交往日益增多,企业为了谋求发展.必然发生一些交际应酬支出。为了适应这种客观形势的发展,财务制度规定业务招待费可以进入成本,新的企业所得税也规定.纳税人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掌握.分别在下列限度内的准予扣除。  相似文献   

4.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 [2000]84号文颁发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略作提高。按照旧制度,销售净额 1 8亿元的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限额为 36万元。按新办法的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达到 1 8亿元的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可达 57万元。减少计算档次。按照旧制度,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分四档计算,即:全年销售净额 (营业收入 )在 1500万元 (不含 1500万元 )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 5‰;超过 1500万元 (含 1…  相似文献   

5.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相似文献   

6.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与核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可以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即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扣除比例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扣除比例不超过该部分的3‰。此政策规定亦适用于个体  相似文献   

7.
一、新旧税法规定 1.新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相似文献   

8.
徐双泉 《乡镇企业》2002,(12):23-23
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交际、应酬方面的费用,也称为“交际应酬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争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从该规定中可表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比例很清楚,只有两档:5‰和3‰,但计提基数如何确定,很多纳税人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特别是随意扩大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现象较多。笔者认为,为了保证应纳税所得额及所得税计算的正确性,必须规范和明确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相似文献   

9.
新申报表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的财税处理一直是税企争议的焦点.本文结合最新税收政策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梳理出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财税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0.
涉税处理中,在分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基础上,进行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对正确申报纳税是必要的。本文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并结合实例,对各项费用的税前扣除区别进行分析,供同行业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11.
法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预字[1998]159号文件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明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以下简称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和支出水平,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制定本规定。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  相似文献   

12.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可以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即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存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扣除比例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扣除比例小超过该部分的3‰。此政策规定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3.
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明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以下简称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和支出水平,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制定本规定。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会制度和本规定执行,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一)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  相似文献   

14.
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明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以下简称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和支出水平,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制定本规定。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会制度和本规定执行,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三、业务招等费的开支标准(一)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规定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曾规定了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的限额。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中,对业务招待费限额并未提及。这样业务招待费限额仍应执行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计算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是依据销售净额计算;《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是依据营运收入计算;其他行业企业财务制度是依据营业收入计算。但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限额标准都是一致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  相似文献   

1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做出了“税前打六折、不超千分之五”两条限制性要求,这两条限制性要求不是择其一满足,而是必须同时满足。在此观点下,就不会出现《刘文》所得出的结论了。以《刘文》所举例子来分析,该企业业务招待费100万元,按照规定首先只能保证其中的60万元有税前扣除的机会。  相似文献   

17.
一、企业筹办期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关税收政策评析1.企业开(筹)办费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税前扣除。《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1998年5月14日财预字[1998]159号《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指出,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劢。而实际上.在每年的财务检查和审计中,发现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普遍存在。几乎每个部门、单位的招待费都超出规定的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亏损企业的纳税调整额亦应缴税王军江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年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业务招待费和计税工资超支部分,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种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及非公益、救济...  相似文献   

20.
140.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两年后才有收入。请问业务招待费在税务核算亏损时怎么处理,怎么按收入的百分比核算,能直接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抵扣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的规定,自2006年1月1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