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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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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泽 《中华商标》2007,(5):35-38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能否用于保护私权及其适用条件,是长期困扰商标确权行政执法和相应司法审查的疑难问题之一。自2001年《商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工商总局  相似文献   

2.
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条规定是对商标在先使用人的保护,要求他人注册商标时,避让“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并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在先商标的“使用”是适用《商标法》第31条的核心问题,如果商标未经使用,就不存在“先使用权”,更谈不上他人不正当抢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袁博 《中华商标》2012,(5):46-49
正一、问题的提出(一)案情简介2003年3月19日,刘建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索爱"商标申请(以下简称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2004年8月7日该商标经核准注册,核定使用  相似文献   

4.
汪泽 《中华商标》2007,(11):42-47
根据《商标法》第31条后段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文在阐明此规定含义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典型商标异议案就其适用略作分析。  相似文献   

5.
李静冰 《中华商标》2006,(12):20-22
《商标法》(2001)第四十一条第款规定不得“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同样适用于商标异议案件,这是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The Gap诉The Gap案的判词要点。第四十一条针对的是注册商标争议,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可以经过规定的程序撤销该注册商标。这种必须参照其他法条才能适用的规定,普遍地认为是为解决其他法条列举的实体问题而设置的程序性法条。脱离指示参照的法条,则不能独立地处理实体问题,德国学者拉伦茨把这样的法条解释为“不完全法条”。  相似文献   

6.
正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条规定是对商标在先使用人的保护,要求他人注册商标时,避让"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并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商标局、商标评审委  相似文献   

7.
对注册商标争议日期,我国《商标法》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2004年6月29日,刘德华(身份证号码:430122651018001)在第3类洗面奶、去污剂、皮革保护剂(上光)、化妆品、香精油、去斑霜、洗发液、香皂、摩丝、牙膏商品上申请注册第4143917号"刘德华"商标(简称争议商标,商标图样见下图)。2007年7月28日,争议商标获准注册。2008年3月24日,争  相似文献   

9.
一、"商标延续注册"规则内容介绍通常情况下,依据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新《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满足相同近似标识及相同类似商品的事实要件时,就应当不予核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但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与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部分申请人,即便符合前述相同类似等情形,通过主张"商标延续注册"的理由,最终获得了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支持,从而得以  相似文献   

10.
王芳 《中华商标》2013,(6):39-42
正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近似,不仅指商标标识本身的相似,还包括标识之间是否足以引起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或混淆可能性,是一种混淆性近似。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未能发挥商品来源的识别功能,影响到注册商标本身的  相似文献   

11.
张明  季刚 《中华商标》2012,(5):15-18
正谁在争夺"林书豪"?林书豪作为第一位进入NBA的美籍华裔球员,是自1953年后首位进入NBA的哈佛大学学生,他在NBA常规赛头五场首发共得136分,超越乔丹,为1974年之后NBA最佳。自姚明退役之后,  相似文献   

12.
正2012年7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中国商标公告总期第1320期"上发布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酒厂")注册申请的"国酒茅台"、"国酒茅台"、"■"、"■"四个商标。这意味着上述四个商标注册申请已经通过了商标局的初步审查。这一公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  相似文献   

13.
桑达 《中华商标》2005,(4):27-27
针对最近个别人、个别新闻媒体炒作"萨达姆"商标申请注册一事,商标局权威人士明确表示:萨达姆是伊拉克前总统,以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肖像作商标,易产生不良政治影响,不可能获准注册。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明确规定,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也就是说,对于"有害于社会主  相似文献   

14.
阳威 《中华商标》2007,(5):53-55
我国关于注册商标实际使用的专门规定,可见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该条规定是目前我国商标行政法规关于商  相似文献   

15.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6.
案情介绍2005年7月8日,法国CASTEL FRERES公司,即卡斯代尔·弗雷尔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卡斯特"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李道之,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申请,请求商标局做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商标局以被申请人李道之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为由,做出了撤销"卡斯特"商标的决定。李道之不服,向商标评审  相似文献   

17.
徐晓建 《中华商标》2014,(11):26-28
正商标法除保护在先商标权之外,亦在一定条件下对其他在先民事权利予以保护。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注:本文所述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该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是指在  相似文献   

18.
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本文所述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该法条既涉及对除商标权之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也涉及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问题。正确理解和适用该法条,从微观层面而言,是为了保证合法权利人享受应有的权利;从宏观层面而言,是为了避免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  相似文献   

19.
徐晓建 《中华商标》2014,(10):11-14
正《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上述规定旨在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抢注行为。本文将结合"惊天动地及图"商标争议案对依据《商标法》第十五条保护被代理人商标的适用条件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0.
余晖 《中华商标》2016,(4):62-66
2015年11月,随着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38号案的判决(以下简称"PRETUL"案或再审判决)公布,外界认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个答案是什么?笔者试着从判决中提取一些关键点对该问题进行梳理,揭示该案侵权判断中的实质内容。本案事实很简单,国内商标注册人作为原告(简称为莱斯公司),认为被告(简称为亚环公司)为海外客户(简称为储伯公司)生产的、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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