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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免、抵、退”税办法是国际上流行的一种先进的出口退税管理方法,我国1997年开始使用,并于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的生产企业中推广实行。虽然“免、抵、退”税办法思路新颖、方法先进,但我国地域辽阔,企业众多,考虑到财政体制、税收征管、进出口优惠政策等制约因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时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计算比较复杂,本文就"免、抵退"税的简化计算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退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1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计算比较复杂,本文就“免、抵退”税的简化计算作一分析。[编者按]  相似文献   

4.
按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之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04年实行的新出口退税机制,其重要目的就是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外贸企业出口从收购制向代理制转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机制运行情况良好,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该办法,笔者特对该办法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5.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自2002年1月1日起,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6.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自2002年1月1日起,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7.
<正>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的管理办法。由于其计算公式相对复杂,其计算原理较难理解,为分析方  相似文献   

8.
<正>一、目前使用的"免、抵、退"税计算公式(一)出口货物销售免税,即出口货物不需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似文献   

9.
一、目前使用的“免、抵、退”税计算公式 (一)出口货物销售免税,即出口货物不需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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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的管理办法。由于其计算公式相对复杂,其计算原理较难理解,为分析方便,笔者做如下6个假设,然后,再逐一放宽假设,希望能有助于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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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树 《商业会计》2002,(11):45-45
为进一步促进外贸出口,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国从2002年1月1日起,对所有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实行“免、抵、退”税企业应交税金和应退税金的计算,关键在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确定。  相似文献   

13.
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我国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货物,全部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这对于加快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国民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所谓"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以免征或退还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对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因此,探析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实施,将给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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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这里不再重复。由于其计算公式较多,数据关系较为复杂,故理解和掌握其计算方法较为困难。笔根据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体会,设计了一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表,以供同行参考。为了便于理解,下面通过举例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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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关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这里不再重复。由于其计算公式较多,数据关系较为复杂,故理解和掌握其计算方法较为困难。笔者根据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体会,设计了一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表,以供同行参考。为了便于理解,下面通过举例加以说明。例1:某一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其自产货物兼有内销和外销业务。2002年3月内销货物销售额500万元,外销货物销售额40万美元(FOB),美元记账汇率8.27。当月由于购进原材料等存货支付的进项税额为90万元。货物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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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问题日益为业界所关注。文章通过具体实例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核算及申报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8.
目前,大多数国家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使企业出口的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我国新增值税法也贯彻这一政策,出口货物在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时才会涉及计算出口退税的问题.我国现行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政策主要有“免、抵、退”和“先征后退”两种计算办法,本文针对前者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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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之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04年实行的新出口退税机制,其重要目的就是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外贸企业出口从收购制向代理制转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机制运行情况良好,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该办法,笔者特对该办法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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