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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  相似文献   

2.
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会计人员所熟知的会计常识,但2007年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以及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核算以及税务处理都作了全新的规定,不同制度的规定差异很大,如何全面地理解  相似文献   

3.
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相似文献   

4.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颁布、2006年12月4日《企业财务通则》颁布以来,有关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一直是财会界人士争论的焦点之一。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有关核算职工薪酬的会计科目,增设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由于两则适用范围不同,这就增加了实务界操作的难度,更由于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还没有出台新的配套的政策,造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应付福利费处理方面的规定不一致,  相似文献   

5.
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企业的成长,  相似文献   

6.
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不多,由于2006年2月颁布《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随着企业成长,职工收入水平逐年上升,应付福利费的计提逐年增加,鉴于以上原因,企业应付福利费出现大量的结余。  相似文献   

7.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职工薪酬准则”),以及2007年财政部发布施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对现行的应付福利费处理做出了新的规范。职工薪酬准则改变了以前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做法,采用据实列支的处理办法,超过税法规定允许列支的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改变对企业大致会产生以下影响。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近两年来,由于企业财务制度的变化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政策变动较大。该事项政策规定涉及税法方面有:《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涉及财务政策方面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9.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列支做了新的规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出现了新的问题。重点探讨了协调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策略。  相似文献   

10.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11.
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很多人担心部分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加重。实际上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一、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会计与税法差异比较《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主要差异如下:  相似文献   

13.
对于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国家鼓励其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近年来,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若干文件对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进行规范。两项补充保险会计处理发生的变化及纳税处理,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相似文献   

14.
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 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第3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人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5.
一、非货币性福利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计税收入。上述资产包括企业自制资产和企业外购资产。该文第三条同时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  相似文献   

16.
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采取股份支付的方式,激励员工为企业服务,正确掌握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对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越发显得重要,尤其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行,需要我们准确把握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股份支付  相似文献   

17.
由于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在确认和计量收入、费用、损失时遵循不同的原则,从而导致企业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按税收法规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了差异,即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下面,笔者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8.
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税法")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会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在内容上绝大部分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若干差异。  相似文献   

19.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福利费;二是在工资薪金总额14%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对职工福利费,不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  相似文献   

20.
“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会计人员所熟知的会计常识,但2007年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以及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核算以及税务处理都作了全新的规定,不同制度的规定差异很大,如何全面地理解制度变化及差异,对会计及税法的职工福利费余额进行区分,并对涉及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正确调整,是会计人员正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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