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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前,有些地方村级组织建设中出现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个人担任的现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支书和村主任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的问题,但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村支书和村主任两个职位“一肩挑”的做法弊多利少,不宜推行。一、村支书和村主任两个职位由一人担任,有可能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村民自治的重要原则就是在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委会主任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是村民自治的直接组织者,应当由村民选举产生,这也是村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如果让村党支部书…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1周年前夕,本刊记者就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专访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顾金池。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件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大事,它关系到国来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记者:顾主任,我们在农村采访中了解到,农民群众打心眼里欢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说是他们民主权利和妍身越差的“护身材”、保护林”。可是在一些地方,有的干部,仍然习惯于向农民发号施令,不搞选举,搞任命,有的甚至随意撤销依法当选的村委会成员,或者采取停职的方式,使选举步存…  相似文献   

3.
时下,有些地方在村级组织建设中出现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担任(俗称“一肩挑”)的现象。表面看来村干部人数减少了,可实际运作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悖,弊端甚多。一则“一肩挑”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村民自治的重要特征是在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主任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是村民自治的直接组织者,应由村民选举产生,这也是村民民主权利的主要体现。如果让村支书兼任村主任,即使是由村民选出的,也在形式上会使村民感到自…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制度日益完善,选举活动不断规范,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2002年,全国农村许多地方…  相似文献   

5.
农民心中的“天平”──湖南怀化地区农村按“六选”“六不选”的标准选举当家人湖南省怀化地区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年初已落下帷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下,这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究竟有什么新特点?农民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农村基层干部?带着这个问题,我...  相似文献   

6.
张竞 《乡镇论坛》2014,(22):8-9
村委会选举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相似文献   

7.
曾几何时,笔者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或者来信:“编辑同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我们这里根本没落实,我们这儿的领导说,村民选举是做给外国人看的,不能当真,村民自治过不了多久就不兴了。这话到底是不是真的?”挥之不去的,还有笔者阅读来信和接听电话之际所产生的同样的迷茫与困惑。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笔者孜孜以求的是宣传报道好农村亿万农民群众如火如荼的村民自治活动,希望自己能成为中国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力量中的一分子。笔者所希望的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全国各地都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亿万农民的法定民主权益都能得到…  相似文献   

8.
编者寄语     
村民自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把村民自治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既是时代的呼唤、农民的企盼,也是治国之需要、安邦之大策。卓里镇《选“乡官”百姓先投票》的“试验”,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尝试,是乡镇干部制度改革的大胆探索,薄薄的一张“信任”票,人们却感觉到了它沉甸甸的分量。它决定的是“乡官”的升降去留,表达的是一方父老乡亲的心声。依法治国的大政方略,赋予了每位村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我们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义务。《审判长被游街示众的前前后后》,给当事的法盲们带去的是悔恨的眼…  相似文献   

9.
近来不少地方进行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众多新任“村官”已走马上任。这些新任“村官”都是村民们抱着很大的信任,怀着一定的希望选举出来的。俗话说:“为官一任,富民一方”,大家选你当“村官”,你该怎样当好这个“村官”,才能不辜负村民对你的希望呢?笔者认为,新任“村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执行政策不走样。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村民们希望层层级级能做到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的政策贯彻到底,使这些政策在农村真正得到落实、兑现,他们最恨的是…  相似文献   

10.
《乡镇论坛》2009,(7):17-18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一位农民读者来信称:县里一位干部告诉农民,村民委员会只是社团组织,村委会选举的权利不是政治权利。请问,村民委员会是社团组织吗?村民自治中的各项权利,究竟是不是政治权利?  相似文献   

11.
变行政命令为发动群众,把权利还给村民我们认为农村能否真正自治,首要的一环是看乡政府是否能把民主权利交还给村民,为村民自治创造宽松的政治环境。基于这种认识,我们从三个方面作了探索:一是把村委会干部的选举权还给村民。改变过去由乡党委和乡政府领导直接任免村干部的作法或“领导定人选,群众划圈圈”的选举方式,把村委会成  相似文献   

12.
湖北省秭归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无论是2002年秭归县杨林桥镇凤凰岭村四组的村民撤组建社区的实践探索,还是十年之后,从2012年开始的“幸福村落”创建工程,秭归县从未停止过探寻村民自治有效途径的步伐。在“幸福村落”创建中找到村民自治的钥匙,使广大农民在农村社会真正享受到民主,行使了民主权利,找到了自身价值,也真切感受到了幸福。  相似文献   

13.
《乡镇论坛》2013,(28):18-18
问题2: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镇政府工作人员大权独榄,村选举委员会成了摆设.这样对吗?答:乡镇政府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当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非法干预。所谓不得非法干预,就是对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乡镇政府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  相似文献   

14.
初秋的江南,天气依然闷热。2001年9月5日一大早,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全旺村的村民们就赶到选举会场,参加选举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主席台中央,5名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早已就座,主席台两边设有观摩台、记者席,会场四周彩旗飘扬,主席台两侧悬挂着巨幅标语:“搞好民主选举、推进村民自治,用好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会场气氛显得庄严隆重。8点30分,美国前总统卡特及其随行人员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他们是受全国人大和民政部的共同邀请专程来观摩选举的。卸任后的卡特在1982年与美国艾默蕾大学合作创立了卡特中心,致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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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寄语     
《中华人氏共和国村氏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已经正式试行四周年了,四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村委会组织法》所确定的村民自治原则,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只要我们充分相信广大农民群众,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和首创精神,善于组织他们当家做主,中国农民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将自治组织建设好,将自己的事情办理好。目前,要大胆而扎实地全面推进农村的村民自治,必须《把改革开放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6.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亿万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对于切实保障九亿农民的民主权利,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跨世纪战略目标,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贯彻实施好村委会组织法,首要的问题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的广泛实践。农村改革二十年的实践证明,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群众建设有…  相似文献   

17.
时下,在农村一些乡镇,出现了“村章镇管”现象。即乡镇政府把各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统一收缴、保管、使用,并美其名曰:是为了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如此“村章镇管”,笔者不敢苟同。首先,它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负责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是村民委员会办理对内对外公共事务的具体标志和载体,村民委员会没有了…  相似文献   

18.
《乡镇论坛》2010,(4):18-18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某村村民致信本刊反映:他所在的农村村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村委会选举完全操纵在村官手里,村民参加投票大都是因为投一票能得到10元钱补助,否则,投票率会很低。《村委会组织法》到了他们那里就成了一纸空文,村民自治成了村官专治。请问,村民投票发10元钱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19.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中,对散居在农村的非农业户籍人员是否予以登记、能否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这一问题,应以《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为准,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登记的范围。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立法本意,其适用范围是农村,其调整对象是农民。因此,在村委会选举的选民登记中,应只对户籍在农村的、与土地有直接联系的、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选民登记,让他们参加投票,行使其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权利。对散居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包括离、退休回乡人员;20世纪60年代下放回农村,落实政策…  相似文献   

20.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落实管理民主的各项要求,其基本任务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一)以完善民主选举为基础,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村委会是农民群众依法自治、治穷致富的组织者,实行管理民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把村委会干部的选举权真正交给农民,让群众直接、公平、民主地选举村委会干部,就能优化村委会班子。在选举中,要做到由村民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做到选民登记不错、不重、不漏,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做到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做到选举投票“双过半”,保证村民的投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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