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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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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现将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二、职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各地劳动鉴定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  相似文献   

2.
劳顾问我是广州某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1995年8月15日被招入现单位,合同期三年,至1998年8月15日止。1997年4月20日我因工负伤致右手食、中指近侧关节以远离断。1997年6月28日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评定我为八级残疾、医疗终结时间至1997年6月20日止。最近,单位以我的劳动合同期已满而与我终止劳动合同。我认为单位的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3.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了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在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后,由企业向所在地医务劳动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医务劳动鉴定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注明护理依赖程度。对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发给因公致残等级证书。工伤认定行为和伤残鉴定行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  相似文献   

4.
陈某于1987年8月到胶州市某部队造纸厂从事抄纸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1988年8月5日陈某在抄纸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挤伤左手,造成左手拇指、食指、中指根部离断。治疗终结后,于1994年7月15日经胶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系工伤伤残六级,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994年8月至1999年1月由某造纸  相似文献   

5.
劳顾问:我是某集体建筑公司的合同制工,1999年11月5日在工作时不慎从3米高的建筑棚架上坠地致左股骨颈、头骨折等,经半年治疗后骨折畸形愈合,左髋关节活动受限,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八级残疾,医疗期间享受了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了一次性残废补偿金等,之后我也回单位上班了。但2000年底  相似文献   

6.
劳顾问:我是一名外来工,在省城(广州)某国有企业当搬运工已有五年。1998年11月12日在工作时不慎被玻璃割断右手食指伸肌腱(部分断裂),此事已经单位和市劳动局确认为工伤,经3月治疗后,虽然断裂的肌腱已修复愈合,但右食指的功能尚未恢复到正常,而最近单位通知我的工伤医疗期至99年2月12日止  相似文献   

7.
2010年3月13日,辛某到某建筑有限公司从事模板安装工作。2010年4月16日,辛某在公司承建的工地施工中不慎从施工架上摔下,致腰部受伤。2011年6月7日,当地人社部门对辛某作出因工受伤的工伤认定。2012年10月9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辛某为6级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建筑公司对该鉴定结论不服,并于2012年10月30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同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向公司出具并送达了《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基本内容为"某建筑有限公司并辛某,2012年10月30日本部门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工伤再次鉴定申请,经审查,需补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一式1份(贴1寸照片);被鉴定职工的身份证明;原始病历有效复印件、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属职业病、精神病的,需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  相似文献   

8.
【案例】田某2002年3月被某单位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为5年。2005年1月9日田某因工负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医疗期终结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单位为照顾田某,将其工作岗位调整为服务工作。2005年8月12日至2005年9月5日,田某在未请假情况下连续旷工23天。单位对田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田某仍未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且拒绝就其旷工行为进行解释,拒不上班。单位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  相似文献   

9.
前不久,乳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了一起因工伤待遇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王某系某金矿职工蔡某承包矿点的雇用工,自1996年初开始从事采矿工作,月工资为600元。1998年2月19日,王某在爆破矿石时,因处理哑炮,不慎被雷管炸伤左手,后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6级,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王某要求某金矿给予工伤待遇,但企业一直未予解决,王某遂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经查,王某申诉情况属实。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租赁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划分事故单位的复函》及《企业职工工伤保  相似文献   

10.
劳顾问:我是某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人,我丈夫原是某国有金属公司的合同制工,他是该公司的专职司机,去年1月他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为工伤。去年7月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办理退休,领取残废(疾)退休金,今年3月因不幸患心肌炎身亡。我们的独生子女今年6岁,劳保关系被确认在丈夫单位,丈夫去世后,其单位就终止了我小孩的劳保关系,我认为不合理,但又不知道是否有有关规定。请在百忙中指点迷律,谢谢!  相似文献   

11.
赵某,男,23岁,海阳市无线电元件厂职工,1995年10月海阳市无线电元件厂因经营困难,赵某等部分职工放长假。1996年4月,经人介绍,赵某在未与无线电元件厂脱离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到海阳市某造纸厂干临时工,月工资200元。1997年4月12日,赵某在车间加工纸板时,不慎破机器挤伤左手,当即入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8655.5元。6月12日治愈出院后被鉴定为伤残八级。后造纸厂以赵某是临时工为由,只同意报销医疗费用的80%,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概不负责,并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赵某不服,于1998年8月12日向海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造纸厂全额报销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给工伤医疗期内的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并重新安排工作。  相似文献   

12.
劳顾问热线     
医疗期内解除精神病患者的劳动合同对吗? 劳顾问:我妹妹是某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1997年4月15日被招入该厂,合同期3年,即至2000年4月15日止。但不幸的是,我妹妹于1998年9月被市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在门诊进行系统治疗,由于病情较轻,现已得到稳定控制。10月8日单位以她不需住精神病医院治疗为由,决定解除她的劳动  相似文献   

13.
劳顾问:我是一名退休人员,1986年7月8日因工致第三、四腰椎粉碎性骨析伴脊髓横贯性损伤,虽经积极治疗,但双下肢截肢没有改善,1991年8月6日经医务劳动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2级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得原市劳动局批准办理因工退休,享受退休待遇。现在我已属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并已参加了“医保”,今后我还能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吗?请赐教!冼雄  相似文献   

14.
案例:彭某,女,26岁,原珠辉酒店劳动合同制职工。她1994年12月28日被招入该酒店酒楼当服务员,合同期三年,至1997年12月28日期满。1997年5月9日她患了乙型肝炎住院治疗,出院后继续病休。单位根据她的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给她三个月的医疗期,至1997年11月9日止,她在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已超过三个月,即医疗期已满,但她的病情尚未完全痊愈,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 e 抗原  相似文献   

15.
陈某,内地某企业职工,2001年3月24日在搬运棉包时因工受伤。2002年4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期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和在此期间的工伤津贴等合计三万余元。2003年12月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因工伤残四级。2004年元月陈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享受因工伤残四级待遇,裁决被诉人支付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鉴定费、护理费、后期医疗费等合计305万元。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我原是某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固定工,1993年11月起由于我患有支气管哮喘,经常发作而吃劳保。今年3月份,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小组要求我接受鉴定复查,确认我属于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要求我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并要求我回单位试工、复工。请问:我复工后,如果病情有发展,是否仍可享受退休待遇?  相似文献   

17.
李某系某机械厂职工,2004年6月22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单位没有为其申报工伤。2004年10月23日单位报销了李某住院期间的药费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单位再付给李某7000元后互不追究。协议履行后,李某觉得协议有失公平,于2004年11月15日到龙口市劳动保障局申报工伤,龙口市劳动保障局认定李某为工伤。2005年1月13日龙口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某因工伤残程度为九级。2005年2月1日李某向龙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仲裁委受理后进行了审理,庭审时单位提出双方已与申诉人就工伤待遇于2004年10月23日达成…  相似文献   

18.
[案例]刘某与某水泥厂于2002年10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05年刘某因工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水泥厂为刘某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工伤津贴。医疗终结后,水泥厂安排刘某工作。2006年3月,水泥厂要求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刘某对合同条款有异议而未签订,水泥厂以此为由通知刘某自2006年4月11日起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9.
政策信箱     
单位是否应给我支付医疗补助费? 劳顾问:我是广州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我与单位签订三年合同,至1998年1月26日止。1997年6月20日我因患浸润性肺结核住院治疗,9月12日出院。按我的工作年限,我可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现病情尚未痊愈仍需继续治疗,但单位认为我合同期和医疗期均已满,故不愿与我续签合同,也不给我医疗补助费。请问:单位的做法合理吗?望赐教!梁读者  相似文献   

20.
[案例]2005年6月间,某煤矿矿工李某在井下作业时,不慎被滑脱的顶板矸石砸伤,造成骨盆骨折。治疗期间,单位在为其申报并认定工伤的同时,又以工伤影响单位安全指标为由,扣罚该矿工工伤医疗期间的每月470元的岗绩工资。李某不服,于当年9月20日向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要求。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查核实达成调解协议:一、该单位立即撤消擅自克扣李某工资的决定;二、退还李某自6月至10月份被扣工资2350元;三、向李某及家属赔礼道歉。[分析]这是一起用人单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擅自克扣工伤医疗期间工资而引发的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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