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税负公平、公开是最基本的财政原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只有很好地坚持这一原则,才能为各类不同的企业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然而,我国的税收制度却存在着对不同企业的歧视性税负结构,从而引发许多问题。一涉外税收优惠严重冲击民族经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设两种税制,在税法上给予外资企业种种税收优惠政策,使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有很大的差异。199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外资企业按所得额30%征税… 相似文献
2.
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我国对外资企业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内资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内资企业所得税征收为22%,外资企业仅为11%。这种差异性的企业所得税制严重违反了税负公平均衡的原则,抑制了我国民族工业及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整体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要求内外资企业享有平等待遇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我国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合并统一,税率统一调整为25%。 相似文献
3.
一、企业资金紧张首先是由于企业税负过重 为什么国有企业1978年占工业总产值的80.73%,而1984年却降低到43.76%?主要原因是我国税收过多地压在国有企业身上,而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实行税负优惠。税负过重,削弱了国有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对国有企业税负,1987年我在天津调查,国有企业上交的利、税、费共达利税总额的92%。1991年中国工业经济协会和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调查,也达92%。经贸委主任根据财政部报表计算,198O年到1993年企业平均税负为86%。而企业留利为14%,其中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报销。 相似文献
4.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的结束。新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调整了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体系.这必将对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综合考虑我国的投资环境、市场潜力和政治稳定程度,这种影响可以接受,但相关外资企业还是应该在合理商业目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利用国际通行的税收筹划工具来增加税收收益。 相似文献
5.
2006年12月2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旨在统一不同类型企业税收标准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一草案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设定为25%。而一旦通过相关立法程序的审核。意味着将结束中国长达10多年的内外资企业税负彼此不同的“分制”时代。[编按] 相似文献
6.
从内外资企业来看,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仍实行两套办法征收。其差别在于:一是税率不同,内资企业实行33%的比例税率,(另有27%和18%两个优惠税率,分别适用于年利润数额较少的企业);外资企业则适用30%税率(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大部分省市都实行减免而形同虚设)。二是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存在差别,内外资企业扣除项目中的坏账处理、利息支出、工资及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均存在差别。三是优惠政策存在差别,主要是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免二减三”和应税所得再投资退税政策,内资企业则没有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因此,造成外资企业实际税负大大低于内资企业。 相似文献
7.
1、主要税种的设计不合理。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税负不平衡,有关调查资料表明,从大中小企业的间接税负看,大型企业最高为7.27%,中小企业为5.98%,小型企业最低为2.72%.中小企业平均间接税负为3.59%,从大中小三类企业的直接税负看,中型企业最高为56.12%,大型企业为43.02%,小型 相似文献
8.
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得到了不断完善,但是加入WTO后,外资税制开始逐显弊端。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立法规范化、系统化的程度较低,忽视立法程序,越权修改、补充法律和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税收优惠对内外资企业不一致,造成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重于外资企业,使其与外资企业竞争难以在同一起跑线上。外资企业在我国享受着"超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10.
<正>最近,热议中的两税合并一事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内资企业为两税合并有可能于明年正式实施感到欢欣之际,也有些人担心,一直对我国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十分敏感的外资企业,会因为两税合并而影响其投资积极性。事实上,两税合并的久拖未决,一部分阻力的确来自外资企业。如今,根据两税合并草案,外资的平均所得税税率将从15%上升到25%;因此有人认为此举会对外商投资造成震动和冲击,这种担心不无道理。那么,两税合并是否真的触动了外资企业的“奶酪”?内外资税率统一将会对已经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和有意投资我国的外商有何影响?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分别实行不同的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内外资企业之间税负严重不平等。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构建了我国统一、规范、公平的企业所得税制环境。本文介绍了新税法的主要内容,结合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际,就新税法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了重点分析,并对商业银行如何贯彻执行新税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2.
企业所得税既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又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决定了它在税法的立法、执法等相关研究中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由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和涉夕卜企业所得税制度两大部分组成。这“两法”规定的“两税”使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呈明显差距:与内资企业相比,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约低10个百分点。这种外低内高、税负不均的状况,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其弊端也被口诛笔伐多年。统一“两法”,取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呼声日盛,有关“两税”合并的讨论,在学界和实务界也持续展开。目前,国家已把统一企业所得税法提上了税制改革的日程。但“两税”何时合并、“两法”如何统一,却引起诸多对立观点的激烈交锋。它既牵涉到内外资企业,又涉及财政、税务、商务、海关、地方政府等众多机构。 相似文献
13.
两税合并对各行业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06年末,内资企业期盼了许久的“两税合并”终于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规定,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设定在3~5年,并将税收优惠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正所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不同行业而言,两税合并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对于享受外资以及地区优惠政策的行业,可能会造成税负的实际增长,从而对利润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那些高新技术产业或者其他国家扶持的产业,可能将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税制的改革影响不大;而对于所得税税率为33%的大多数行业,可能部分会享受到实际税负降低,提升行业的税后利润。 相似文献
14.
<正>我国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关系,经历了从高度统一到逐步分离的发展过程。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它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前提,体现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它以公平税负为目标,实现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确立了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相互分离的模式。一、我国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原因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制定的目的、遵循原则、核算基础、计量属性等方面的不同,决定了两者之间存在差 相似文献
15.
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影响几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总体而言,新税法将加大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内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尽管外资企业税负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吸引外资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由于我国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巨大的国内市场等有利条件已成为吸引外资进入的决定性因素。所以,长远来看,新税法的实施,不会对我国吸引外资产生重大影响[编者按] 相似文献
16.
1994年的税制改革,完成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而外资企业所得税仍执行原来的老办法。由此形成了目前这种与统一税法、筒化和规范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税制改革指导思想不一致的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并存的局面。 相似文献
17.
美国GP、LP的税负目前是20%左右,未来,GP的税负可能会恢复到最高35%;而中国GP,如果是公司的话.其综合税负为40%,如果是个人的话,其税负最高为35%,中国的自然人LP,其税负最高是35%。中国GP、LP的税负在全球范围来讲,是比较高的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境外设立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这里仅以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的分公司为例谈谈一些税收政策适用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因而通常用一国的财政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作为衡量宏观经济税负的标准。我国的这项指标1979年为28.4%,1985年为22.4%.1995年为10.7%,1998年为12.4%。从国际上看,目前发达国家平均为48.7%,发展中国家平均为35.3%。可以看出,我国的财政收入与GDP的比重,纵向看正在呈下降趋势;横向比较也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这些数字看,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是偏低的。 相似文献
20.
普遍、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外资投向产业轻型化;外资企业在沿海与内地发展不均衡;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因而借鉴国外经验,将全面的税收优惠转向产业结构型;优惠重点由沿海转向内地;单一减免型优惠改为多种并存;是税收合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