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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蔡闽 《财会月刊》2011,(6):15-16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追加投资后,可能达到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要求,也可能达不到。因此投资企业要分两种情况作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2.
沈星元 《财会月刊》2008,(10):77-77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即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办法。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即权益法核算应是在公允价值条件下的权益法。  相似文献   

5.
成本法下持有期间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规定,在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直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企业投资额的大小以及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影响程度的高低,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将长期股权投资核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指出,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实际成本汁价,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该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所用的成本法作了一项重要的规定:“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  相似文献   

8.
一、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差额确认标准不同。按照会计制度及柑关准则的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庖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计人损益。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应全部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不确认任何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同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就不存在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作出了规范,指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许多考试用书对长期股权投资以后年度,投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投资成本,规定了以下计算公式:  相似文献   

10.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关键在于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的确认,本文拟就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的确认作一探讨,并对《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及其指南提出商榷意见。根据《投资》准则第6条规定:投资在取得时应以初始成本计价。第17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相似文献   

11.
一、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会考虑各种原因,可能追加投资,增加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导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按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合并企业处理,达到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等方法核算的,要将原持股比例部分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即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也可能因收回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改按成本法核算,其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相似文献   

12.
张国柱 《电子财会》2006,(10):44-47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是在企业长期股公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增资扩股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时,投资企业按其在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计算调增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相应调增资本公积而设置的明细科目,考虑到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等存在价值不确定性问题,投资企业在调增该部分资本公积时,先将其计入股权投资准备,待投资企业出售或转让股权时,再将原计入股权投资准备的部分转入其他资本公积中。在不同的情况下,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核算内容与范围经常变化,有时甚至比较复杂,笔者通过把与其有关的会计处理规定的对比,对该科目核算的内容演变进行简单分析。  相似文献   

13.
新准则规定,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  相似文献   

1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而使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的,或者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而使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投资成本以下的,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当期不再摊销,直到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按分享的份额恢复投  相似文献   

1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要对被投资单位账面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6.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或者持股比例较小,对被投资不但不能实施控制、也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则均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投资企业减少投资,导致其对被投资单位影响能力降低,当影响能力均降低到一定恨度时,其长期股权投资就应按照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实现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应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四个明细科目.“投资成本”科目最初反映的是取得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如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的,反映的是新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科目反映的是企业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反映的是因被投资单位  相似文献   

18.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相似文献   

19.
新准则规定,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具有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二是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涉及追溯调整,其处理相对复杂。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成本法、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依据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在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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