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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解读国税函[2008]264号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规定国有企业不再按照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那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付福利费还能按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吗-国税函(2008)264号文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笔者就此作一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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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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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
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第3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人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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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企业的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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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的会计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谷振海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3):130-131
自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颁布、2006年12月4日《企业财务通则》颁布以来,有关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一直是财会界人士争论的焦点之一。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有关核算职工薪酬的会计科目,增设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由于两则适用范围不同,这就增加了实务界操作的难度,更由于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还没有出台新的配套的政策,造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应付福利费处理方面的规定不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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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国税函[2009]3号及其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财务与会计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尺度把握问题进行探讨,以弱化税收征纳矛盾,促进税收和谐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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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国税函[2009]3号及其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财务与会计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尺度把握问题进行探讨,以弱化税收征纳矛盾,促进税收和谐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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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双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283-283
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不多,由于2006年2月颁布《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随着企业成长,职工收入水平逐年上升,应付福利费的计提逐年增加,鉴于以上原因,企业应付福利费出现大量的结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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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会计与税法差异比较《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主要差异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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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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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活劳动一部分以工资形式进行补偿,另一部分以福利费形式进行补偿。自2007年1月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改变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原来计入职工福利费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直接列入成本或费用,企业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国家取消职工福利费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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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会计人员所熟知的会计常识,但2007年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以及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核算以及税务处理都作了全新的规定,不同制度的规定差异很大,如何全面地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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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企业职工福利费不仅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也是日常涉税处理的难点,为此,笔者梳理了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可能涉及的几个风险点,供同行参考。一、职工福利费不是企业的"自留地"而是"责任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如果企业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未遵循合理性原则、未单独设置账册并准确核算,即使企业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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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就租金收入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就财税差异方面做一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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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近两年来,由于企业财务制度的变化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政策变动较大。该事项政策规定涉及税法方面有:《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涉及财务政策方面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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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对企业重组税务处理给出了一个原则规定,即“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这就为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企业重组的具体所得税政策埋下了伏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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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08年8月19日发布《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并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旅行。
该文件的发布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对会计核算、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的编制方面做了重点说明,对于土地储备管理机构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提供了准确的核算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