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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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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晶 《财会月刊》2013,(6):120-120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税法规定,企业将已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按当期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已纳消费税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外购应税消费品;二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是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这三种方式取得的应税消费品均已实际缴纳了消费税,如果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额准予扣除。但已纳税额扣除的现行会计处理方法存在欠缺,笔者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张娜 《财会月刊》2008,(11):32-33
一、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质疑 1.现行法规的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采用从价定率方式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可以参照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也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相似文献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途不同,其会计处理不同,税负不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也不同。一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二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直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将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抵扣。  相似文献   

4.
一、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质疑1.现行法规的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采用从价定率方式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可以参照的,按  相似文献   

5.
浅谈消费税的税务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闫银灿 《财会通讯》2009,(1):126-127
消费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实行单一环节征收的价内税。国家征收消费税的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目前,由于国家对不同的应税消费品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征收消费税,这样,为纳税人科学、合理地筹划消费税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对于消费税的筹划方法很多,本文主要探讨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消费税是价内税,不论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原材料,其已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中。以应税消费品为原材料再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其已纳的消费税,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的买价乘以消费税税率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其抵扣方法不同于增值税。如果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物资为原材料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不当,必将影响消费品成本,进而影响会计利润、应纳所得税,同时也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相似文献   

7.
委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不是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支付的代收代缴消费税不能直接计人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从当期应纳消费税扣除采用倒扎方法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包含了非生产领用减少金额,导致从当期应纳消费税中扣除的消费税出现错误。  相似文献   

8.
谈谈消费税的抵扣及其会计处理潘国富,刘志堂苏北人消费税的“抵扣”,是指以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作原料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扣除受托方代收缴的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  相似文献   

9.
增值税和消费税都存在税额的抵扣事项。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企业财会人员对增值税的抵扣比较熟悉,对消费税的抵扣却较为陌生。笔者认为,消费税的抵扣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消费税额不是都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抵扣是指纳税人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扣除所用已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按消费税法规定,用已税消费品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指以下8种情形:(1)以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以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3)以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4)以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  相似文献   

10.
消费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常静消费税是国家对在境内从事法定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流转额的课税,又是一种间接税,也是价内税。消费税共5类11个税目,对不同的消费品分别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具体税率分为两种,一...  相似文献   

11.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概述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向受托方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级纳消费税。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  相似文献   

13.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属于流转税的范围.消费税与其他间接税相比,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具有刚性较强的特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并不涉及所有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多数国家只选择一部分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课税.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相似文献   

15.
我国《消费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消费税准予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税额中抵扣,并且规定当期允许抵扣的税额,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 期初库存的委托  当期收回的委托  期末库存的委托 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 已纳税额   已纳税额  已纳税额  已纳税额 而现行会计实务中,对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委托加工环节交纳的…  相似文献   

16.
谈谈消费税的抵扣及其会计处理江苏洪泽县财政局潘国富江苏洪泽县税务局刘志堂江苏洪泽县矿产局苏北人一、消费税的"扣税法"按照消费税法规的有关条款,用收回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这就是本文所述...  相似文献   

17.
一、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应税消费税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处的流转环节不同,其计税依据也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选择了正确、合理的加工方式,就会相应地减少应缴纳的消费税,降低自己的税负。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主要有自营和委托加工(即外包)两种方式。纳税人以自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而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受托方当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并由受托方进行代扣代缴的。两者的计税基数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往往要低于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相似文献   

18.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计算企业应纳消费税额时,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消费税允许扣除。但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消费税和会计核算得出的应纳消费税结果不同。税法上:纳税人一律按该纳税期生产领用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数量,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相似文献   

19.
本文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从会计视角切入,通过设置新的会计科目并设计其核算内容,对购进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的应扣、待扣、实扣、转出(注销)到销售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的应交、未交、实交以及消费税代收代缴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了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0.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根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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