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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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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土地承包关系的不变,放活经营权来适应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流动、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顺应了农民想保留承包权、又想流转经营权的意愿,既没有回到人民公社归大堆的老路,也没有否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性地位,推动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的制度活力。  相似文献   

2.
<正>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内容。必须坚持和完善四个基本要点。第一,必须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因为只有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才存在家庭去承包集体的土地以实行家庭经营这种形式。第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家庭,是承包本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农民成为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主体。农民之所以能成为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因为他是本集体土地的主人。第三,总书记  相似文献   

3.
从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出发,阐述了我国农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发展林农合作组织的意义与必然性。农业的基本特点决定了农业要实行家庭经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对土地的永续利用,要求赋予劳动者长期产权。实行家庭经营,农民与土地联系最紧密,与土地产出利益最直接,是农村改革成功的关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与当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伟大的创举。主体改革就是把集体林地经营权确权到户。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通过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提供服务来逐步走向现代化,是包括林业在内的农业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快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是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必然之路。  相似文献   

4.
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三个要求: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和本位。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自己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但不论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相似文献   

5.
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几点认识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军  石杰 《农业经济》2001,(1):26-28
目前,我国农业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土地的主要经营形式。这种土地经营形式,基本适应了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发挥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因此,必须坚持与维护。但是这种土地经营形式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必须加以完善,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必须进行改革。一、现阶段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特点1、农村土地实行以集体所有为主的体制,农村土地经营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农户是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6.
<正>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并强调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要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  相似文献   

7.
实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又一次重大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使用权商品化的体现,也是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如何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健康发展,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  相似文献   

8.
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是1978年来所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这种土地制度既保留了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又在一段时期之内允许农民拥有排他性的土地使用权,从而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从农村耕地农户承包时间来看,20世纪80年代初规定15年期限,从1993年至今,又实行了30年不变的“延包”政策。  相似文献   

9.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的渠道与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农地制度创新的一种有效形式,我国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业生产中家庭经营的效率,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的农业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0.
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以构建中国特色的农地产权制度之于实现农业现代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妥善解决大国小农现实约束下如何破解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困境、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如何形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如何按照“三权分置”的制度要求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等问题。为此,需要基于农村土地制度环境的变化适时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以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按照“三权分置”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在坚持农业家庭经营为主的同时持续推进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并强化关联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激活土地资源资产要素,有效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农地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11.
正1引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世界各国制度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制度变革与绩效分析也是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研究者关注的重点。过去40多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实现了从农业集体化体制转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体制的制度变革~([1]),经历了从农民对农地产权的博弈与国家的还权于民,到国家稳定农民土地承包关系与实行农地确权的过程~([2])。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本文基于"农村家庭经营制度研讨会"所形成的共识,对目前农经界关于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一些重大理论分歧进行了辨识,特别是围绕农业的规模经营、分工经济、家庭经营的性质以及新近的创新试验等进行了讨论,阐明了作者的学术主张。文章认为:(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坚持制度目标与制度底线;(2)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但单纯地推进土地的流转集中与规模经营存在重大的政策缺陷;(3)将家庭经营卷入分工活动,农业规模经济性的获得就可以从土地规模经济转向农业的服务规模经济;(4)家庭经营与经营规模无关,在产权细分与农事活动可分离的前提下家庭经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5)只要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的主体地位,家庭经营制度就具有不可替代性;(6)四川崇州所探索的"农业共营制"可能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   

13.
总结过去30年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最大的成就在于逐步从政策和法律上认可并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奠定了我国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确立了农业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回顾起来,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坚持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前提下,实行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对我国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与国情的变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诸多弊端不断显现.本文认为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的有效形式,并对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必然性和实质、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及实现途径和实行土地股份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正耕者有其田,这是所有6亿农民的愿望。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农村改革的主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农村土改迎来"三权分置"时代,这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今后,沉睡的土地将被唤醒。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0多年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设",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也为我国农业的长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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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下简称"长久不变")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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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综合新华社消息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下简称"长久不变")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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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历经了农民土地私有权及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权";集体农地所有权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两权";集体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三权"。与农村土地权利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历经了农民家庭分散经营、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在多种农村土地权利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中,最为科学的是将农村土地按用途分类,实行农用地"三权分置";与"三权分置"相适应的是现在各地农村正在逐渐转向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19.
浅析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土地制度也随之发展,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许多沿海地区的农村纷纷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这种制度创新是把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商品化成股权,以股份的形式实现土地收益,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规模经营,适应了社会化大发产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土地及其收益,是农民最重要、最大的权益,是农民根本利益之所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就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农民土地权益的核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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