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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电放行为,是指船东在得到托运人指示后,在收回其已签发的提单情况下,用电话或传真形式指令其在目的港代理人将货物放给提单中所标的收货人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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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际集装箱运输是一种先进的现代化运输方式。它具有安全、优质、快捷、经济、最适合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的优越性,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受欢迎的运输方式。随着集装箱运输业务的飞速发展,集装箱提单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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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提单“过期”及其收汇风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提单签发后超过信用证规定期限才交到银行的提单,或者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收货人不能在船到目的港之前收到的提单,过期提单的原意是指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自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银行拒绝接受晚于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限提交的单据后,有人也把这种晚交的提单归入过期提单,但就其本质而言,真正的过期提单应当主要是指前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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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实务操作过程中,货运单据对于出口商的顺利结汇具有至关重要作用.由于出口商对海运提单、货代提单、FCR三种单据之间的差异缺乏充分了解,从而影响企业的安全收汇.通过对船东提单、货代提单和FCR进行比较分析,以便出口商能充分理解并在结汇时正确选用这三种货运单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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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经常发生FOB卖方遭银行退单,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案例。在这类案件中,承运人明显违反《海商法》第78条i的规定,那么FOB卖方是否有权依《海商法》第78条向承运人主张无单放货法律责任呢?此问题的关键是认定FOB卖方与承运人之间是否存在第78条所规定的提单法律关系。本试图从理论层面上深入剖析此问题。从而否认这种提单法律关系的存在,并指出FOB卖方权利保护的法律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