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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概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首次确立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制度。其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23条对其予以重申并将其细化为分项责任限额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8条又将各项限额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明确和具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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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保护人身安全、公民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在立法目的中细化了这一目标,力求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依法得到赔偿。但是《交强险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却无法很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根据《交强险条例》第23条以及《交强险条款》第6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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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概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首次确立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制度。其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其予以重申并将其细化为分项责任限额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八条又将各项限额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明确和具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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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围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保险公司能否免除保险责任,理解不一,争议不断,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如何正确理解《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乎被保险人、受害人以及保险公司的切身利益。针对安徽省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作出解释,明确了交强险除外责任,体现了交强险制度的立法意图,对司法实践将起到统一规范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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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推出近四年来,通过各保险主体的扎实工作与全心服务,充分发挥了该险种应有的职能,确保了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得到及时合理的经济补偿,为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该险种在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2008年增加赔偿限额,下调费率后,表现在对该险种的宣传上总是走向极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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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下将这些情形统一简称为"醉驾"),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需要为醉驾买单"的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与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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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和 《金融经济(湖南)》2013,(7):38-39
交强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所遭受的损失,可对于第三者的认定却分歧不断,让交强险赔付左右为难。第三者成为赔付争议焦点交强险的目的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受害者习惯被称为第三者。那么其范围包括哪些人呢?何种情况下才算是第三者呢?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一个很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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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危害后果日益严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与日俱增,道路交通安全已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正确理解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故本文将结合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最新规定,对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司法实践中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争议点作如下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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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赔偿保障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的频发逐步成为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日本于1955年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三者险)制度,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并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三者险由日本金融厅监管,但因与交通行政等密切相关,金融厅对其办理各种行政手续时,需征得国土交通省的许可。因此,可以说,三者险是在保险行政管理与交通行政管理双重关联之下开展实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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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危害后果日益严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与日俱增,道路交通安全已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正确理解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故本文将结合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最新规定,对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司法实践中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争议点作如下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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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责任保险制度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特别险种,在保险原理和规则运用方面,受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影响。因此,应当在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背景下,探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受害第三人直接求偿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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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交强险制度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及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初创、经验数据不足等原因,我国交强险制度尚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一些争议,尤其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九条的法律效力问题,在司法实务中往往成为交强险纠纷案件审判的争议焦点。根据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审判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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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交强险制度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及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初创、经验数据不足等原因,我国交强险制度尚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一些争议,尤其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简称“交强险条款”)第九条的法律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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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机动车强制险定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正式颁布,现在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就是条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规定的保险费率与责任限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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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多车连环相撞非常复杂,表现为各种法律关系的冲突与协调.具体而肓,在多车连环相撞案件中,责任主体如何确定?责任限额如何掌握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值得作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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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案件中不分项赔偿是指:在交强险赔偿计算中,将交强险条款规定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混合为一个总限额合并计算赔偿。自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保险理赔一直按照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约定,根据受害人不同项目的损失分别计算赔偿,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予以赔偿。2009年起,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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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作为保护第三者(即交通事故受害者)利益的顶层设计和重要制度设计,在抚慰、救助及赔偿受害者家庭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社会管理体系中承担着交通事故受害者利益"保护伞"功能,更是考量和检验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的"试金石"。交强险实质为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目的及其立法历史来看,站在解释论立场上,我国现行法更加强调交强险的基本保障功能,更为重视交强险对受害者的损失填补功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