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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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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执法实践中制作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如何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权或提起行政诉讼权,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无论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权,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权,还是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都应在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例如…  相似文献   

2.
不停止执行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间 ,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对于几种例外情况 ,在复议或诉讼期间 ,可以停止执行 :一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是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 ,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主要适用于一旦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 ,而且停止执行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三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决定停止执行的 ;…  相似文献   

3.
刘浩宇 《中国海关》2007,(12):22-23
具体行政行为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能否停止执行,这是每一个复议申请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站在申请人的立场,希望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能够停止执行是可以理解的。申请人之所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就是因为认为被申请人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并给其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利影响,如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在复议期间能够暂时中止,  相似文献   

4.
三、行政复议法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权和审查权的发展(一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权的发展1、复议条例和复议法关于复议申请权的规定《行政复议条例》第10条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 ,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 :(一 )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该条将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完全排除在行政复议的申请范围之外。《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5.
秦静 《商》2014,(7):190-190
2012年1月10日《祉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但通篇却没有规定如社区矫正人员不服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的警告决定应如何救济,通过本文的阐述,认为不服警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此保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利,并能对抗司法行政机关在执行刑罚时所拥有和使用的公权力,防止此公权力的膨胀与向恶。  相似文献   

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只能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 ,该机关的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并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再向做出行政复议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这样的行政复议制度为一级行政复议制。对该机关的复议决定 ,如果是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履行该决定。如果不是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异议的 ,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  相似文献   

7.
2004年至2006年底,我们山东省工商系统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433件,受理410件。据统计,全省工商系统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解决200多起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中90%以上的申请人不再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95%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或者申请人撤诉。一、建章立制,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我局制定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山东省基层工商所法制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涉及行政复议立案、案件审查、证据认定、文书送达、错案追究以及工作人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杜曙光 《商业时代》2007,(13):46-47
行政复议活动在行政过程中的定位是附随性的,行政复议功能不是行政机关被设立的原始目的。因此,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应当仅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于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时只能提起司法审查诉讼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最终裁决 ,是指行政相对人 ,提请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 ,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复议决定 ,是终局的复议决定 ,行政相对人只能履行该决定 ,不得就该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 ,国务院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我国现行法律中有的规定了行政复议为终局决定 ,例如 ,商标法第35条规定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  相似文献   

10.
一般情况下期限的计算。如何计算期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它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其权力 ,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行政复议法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 ,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即在计算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当日不应当计算在内 ,而应当从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这就是说,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死亡,其近亲属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复议法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在复议期间,申请人死亡应作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处置这一问题,也会因对法律理解的不同,产生不同的解决方法和处理结果。例如,有的认为,在复议期间如果申请人死亡,就应当终结复议,理由是复议申请主体消失了,复议也就没有进行的必要;有的认为应当中止复议,需要…  相似文献   

12.
《商》2015,(11)
近年来,涉及违法建筑的行政纠纷也越来越多,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当仁不让地成为行政法的研究课题。其中,笔者针对《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未就"在法定期限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对象"和"责成程序的启动时间和启动方式"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各地操作各异的角度为出发点,探讨了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涉及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3.
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行政决定,检验检疫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准确把握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检验检疫机构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正确运用此项法律制度的重点,而正确确定期限的起点却是一项难点.笔者在此文中拟对此作出梳理,以供检验检疫执法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14.
四、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权范围的“规定”(一 )行政复议法关于纳入复议申请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方法和范围《行政复议法》第7条就纳入行政复议申请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和方法作出了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  相似文献   

15.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具有以下特征 :1 第三人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 第三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行政复议。3 第三人是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人 ,应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而不可能是行政机关。因此 ,第三人应当是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不享有行政复议第三人的资格。4 第三人在行政复议开始以后参加…  相似文献   

16.
所谓复议前置,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时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先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在有复议前置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的行政救济监督是人民法院司法救济监督的必经过程。《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第三十c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明确赋予了行政机关的复议前置管辖权。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层级监督,它是以当事人的申请为条件的.当事…  相似文献   

17.
罗婵 《现代商业》2008,(2):194-195
为了配合我国《行政诉讼条例》或《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中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在立法目的上的一般表述为: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句话,我国税务行政复议欲追求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监督、救济、服务目的。但这仅仅是立法者的主观意图,究竟其实践效果如何,跟立法者的预期是相去甚远的。本文在此对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运作现状做个简单的分析,并试图揭示出其中的原因。  相似文献   

18.
马军 《中国海关》2008,(8):31-32
海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选择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那么,何时提出复议?有无时间限制?如果不能按期提出复议还能采取什么救济渠道维权?这些都是进出口企业经常遇到而且应该知道的。这其中,掌握维权的时机最重要。  相似文献   

19.
当你认为自己合法经营却被管理机关吊销执照时;当你觉得行政机关向你收取的费用不合理时;当你要求有关行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遭到拒绝时;……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朱军华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复议法》为你提供了一条新的法律救济途径———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范围知多少?行政复议是一项法律救济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监督机制,其目的是防止并纠正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20.
对行政奖励中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奖励是顺应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一种新型行政模式,它能够克服传统命令-服从模式的不足,最大限度调动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目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行政奖励也引出了理论上的争议。针对这些争议,笔者主张:职务不应当作为奖励的方式;行政悬赏应当定位为行政合同行为;对行政奖励不服,当事人有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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