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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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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会财会》2006,(10):59-59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行政计拨工会经费情况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中国工会财会》2010,(7):63-64
桂工财[2009]22号2009年9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的代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5〕66号)、  相似文献   

3.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和全总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轨道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借助行政执法权力,改变长期以来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重大举措,各级工会要加大落实“一改三策”的力度,努力在“一入轨、二足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会财会》2007,(2):61-62
辽地税发[2006]183号2006年11月29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及工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规范工会经费的代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地税局为工会经费代收主体的通知》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会财会》2006,(4):62-6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工会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中国工会财会》2007,(3):59-60
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支持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的有关要求,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统一代征。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06,(12):57-58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代征范围(一)全省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依法应缴纳的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筹备金,均属于代征范围。(二)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按行业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所属在川单位应缴纳各级地方总工会的经费以及…  相似文献   

8.
为了落实好全国总工会对工会财务工作的"一改三策"改革措施,新疆阿克苏地区工会、地区地方税务局、中行地区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区工会加强对县市总工会开展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工作的指导力度,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会财会》2005,(10):57-58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总工会《关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局代收试点的通知》精神,确保地方税务局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代收工会经费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会财会》2007,(5):62-63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相似文献   

11.
《中国工会财会》2008,(2):62-6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按照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和《海南省总工会关于调整经费分成与上解比例的通知》(琼工总[2006]42号)要求,为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划缴,保证各级工会组织正常工作的开展,现将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划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会财会》2004,(10):55-55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活动的财力保障。对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特作如下通知: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必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组织拨缴经费;未建立工会…  相似文献   

13.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克拉玛依市开展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区在克拉玛依市开展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试点工作,并逐步在自治区全面推开,这标志着我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开始启动。  相似文献   

14.
《中国工会财会》2005,(11):56-5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保证工会经费的及时足额收缴,使工会组织更好地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省总工会、省地税局研究决定,自2005年9月1日起,由各级地税部门负责代征工会经费。具体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中国工会财会》2011,(6):60-62
总工发[2011]27号2011年4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6.
(一)工会组织和工会经费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近几年,各级工会组织和地税部门严格按照《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工作,使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事业单位对工会工作、《工会法》和工会经费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共识进一步形成。《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工会经费;  相似文献   

17.
《中国工会财会》2010,(9):63-6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为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行力度,2005年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号)文件,  相似文献   

18.
《中国工会财会》2013,(6):62-63
湘政办[2013]25号2013年4月17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工会经费(筹备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为推进县级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实行机关经费由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结算的财政体制改革,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下同)工会账户被相继撤并,造成工会经费独立原则难以落实。盱眙县总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全国、省、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地方经济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工会财会》2003,(8):55-55
为正确审理涉及工会经费和财产、工会工作人员权利的民事案件,维护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有关法律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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