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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晓轩 《数据》2007,(1):49-51
9.问:接到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后,我单位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应当怎样做?罚款可以不交吗? 答:您如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统计局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 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执法活动的主要载体.也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3.
王胜利 《数据》2002,(9):26-27
(二)决定的作出 统计行政机关对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处理程序最为重要的阶段.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阶段,一般需要经过履行告知义务、组织听证、办理处理意见呈批、制作处罚决定书四个基本步骤.  相似文献   

4.
经济监督检查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后,行政机关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权利,是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符合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经济监督检查实务中,地方财政监督部门、审计部门等正式制发的经济监督检查“决定书”,较普遍的存在未能按法律、法规规定正确全面告知行政复议相关事项情况。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行政相对人依法应当享有和行使的行政复议合法权利,有损于“决定书”的严肃性和行政机关权威。  相似文献   

5.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相似文献   

6.
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中作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的权利”。并在第41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拒绝听取当各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由此可见,处罚靠知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的一个必经程序。其立法本意是为了让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充分听取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的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客观、公正1全面地查清违法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正确性,处罚决定的严肃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马晓轩 《数据》2007,(2):49-51
9.问:接到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后,我单位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应当怎样做?罚款可以不交吗?   答:您如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据&l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gt;第九条的规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统计局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l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gt;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相似文献   

8.
经济监督检查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后,行政机关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的权利,是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符合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而在经济监督检查实务中,地方财政监督部门、审计部门等正式制发的经济监督检查“决定书”,却较普遍地存在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正确全面告知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情况。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和行使行政复议的合法权利,有损于“决定书”的严肃性和行政机关的权威。  相似文献   

9.
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社会向工商机关申请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数量日益增多,甚至有人曾向温州市3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申请公开前年度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文从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特殊性和《行政处罚法》等特别法入手进行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方面的研究,认为除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应主动公开处罚决定信息外.申请信息公开的主体应仅为与该行政处罚信息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对其应负有举证责任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对拟公开的信息在形式、内容、使用上应进行必要的限制.与申请人无关的信息可以不提供。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为,正确行使审计处罚权,保护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和《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结合本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审计处罚听证范围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罚款;或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申请听证的,适用本规则。第三条审计处罚听证由拟作出审计处罚的审计机关组织。审计处罚听证遵循公开、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则。各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听证委员会,由本厅、局负责人担任主席。委员5至7人,由本厅、局负责法制和审计业务工作的有关人员兼任,具体实施工作由法制机构或相应机构负责。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之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根据这两条规定,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要履行告之程序:一是要告之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二是要告之对当事人提出的处罚意见以及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三是要告之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等权利。那么,采用什么方式能把上述内容告之相对人呢?笔者在实践工作中设计出如下告之通知书,以供广大执法者参书。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相似文献   

13.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的实施,行政执法机关面临着极为严峻的考验。当务之急是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尽量避免和减少行政诉讼。另外,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特别是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质量也很重要。笔者就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容易出现差错的几个概念和制作中所产生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想法。 1、罚款、没收和罚没的概念问题 罚款、没收和罚没是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运用得较多的三个概念。有些处罚决定书常常把这三个概念相  相似文献   

14.
随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深入,行政处罚力度的加大和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在行政处罚中案件听证也呈上升趋势。在案件听证中,行政机关怎样通过听证,使当事人在行使陈述、申辩、质证权利后,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有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并对工商法规有更深的了解,从而树立工商机关依法公正实施行政处罚的良好执法形象,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主要取决于案件调查人员(以下简称承办人)在掌握案情,熟悉法规的基础上,条理清晰的陈述和证据的正确运用。在某种意义上,承办人陈述辩论的水平,直接决定着听证的效果,影响着当事人在处罚后的复议或诉讼。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处罚法》)已于1996年3月17日公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一部约束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在《处罚法》施行后,所有具有行政处罚权力的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都应受到《处罚法》的约束。关于行使行政(审计)处罚权的程序问题1、审计机关在作出审计处罚决定前,要告知被处罚者《处罚法》第31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井对告知的内容等也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所以说,《处罚法》施行后,我们审计机关在作出某种处罚决定之前,在程序上必须按规定事先告知…  相似文献   

16.
在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往往会告之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果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歉。对此,我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一)项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56条第(一)项都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7.
《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处罚决定)能否生效的关键在于是否送达。 但是,现实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送达难”问题时有发生,从而直接影响了行政处罚的生效和执行。比如:质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在采用直接送达时,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有意回避或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有碍情面”怕得罪人等现象的存在,使得相对人在送达回证上  相似文献   

18.
阮力 《数据》2002,(7):24-25
当有人告诉你,作为当事人的你如果对行政机关处罚有疑虑,可以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这并不意外,因为你有了解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并可以为自己辩护的权利.2002年7月10日,市统计局根据一家拟被行政处罚单位提出的要求,举行了面向全社会公开的统计行政处罚听证会.这次听证会是一堂生动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课.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1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对审计处罚规定了两种文书格式 :一是《审计决定书》 ,二是《审计处罚决定书》 ,两者同为处罚文书 ,在使用上有什么区别 ?读者小王小王 :《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时 ,应当遵循本规定。”第七条规定 :“审计终结后 ,审计机关应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 ,出具审计意见书 ;依法作出审计决定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相似文献   

20.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对相对人来说是其法定的权利,而对于执法机构来说是其法定的义务,正确履行好听证程序,有利于促使执法机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地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也符合《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下面笔者主要谈一下正确履行质量技术监督中听证程序应注意的问题。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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